新能源电力: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2,225,0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
公司作为最早进入数据中心产品领域的国内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发展,亦已成为业内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品类最齐全的公司之一。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数据中心产品已趋向多元化、集成化发展,主要包括:不间断电源(UPS)、高压直流电源、精密空调、通信电源、精密配电、蓄电池、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设备和系统,广泛应用于金融、通信、IDC、互联网、政府机构、轨道交通、工业制造、电力、医疗、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着力保障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维护其稳定可靠持续运行。针对细分场景需求,公司推出的适用于工业环境应用的工业UPS机型,在相关行业得到良好应用。针对行业数据中心建设的特殊需求,公司在标准化、模块化的数据中心产品基础上,结合集成机柜系统、密闭冷通道系统、供配电系统、制冷系统、监控系统,通过高集成智能化设计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微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U)、小微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M)、大中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IDR)、一体化户外柜(IDU)以及集装箱预制化数据中心(IDB)。公司数据中心产品及一体化建设方案能有效满足用户高效节能、快速部署、提升运维效率等方面的需求。
公司以自主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以“直销+渠道”相结合方式,针对不同市场,实施不同的营销战略。市场方面,在深耕传统优势行业的同时竭力突破5G通信电源、边缘计算、预置化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市场,持续跟进东数西算项目落地,寻求新的合作方向,并着重布局高端中大功率UPS市场,进一步提升扩大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渠道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以渠道销售为业务发展的主动能,进一步强化核心渠道建设,促进细分行业和区域市场的同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参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相关设备集采执行,公司相关核心产品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客户成功选型入围。公司成功交付实施华章数据、攀西大数据、华安证券、工总行、中行总行等IDC数据中心项目。此外还参与包括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保障项目,南昌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及续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等。公司凭借着产品的高可靠性、技术的行业领先性及科士达的品牌效应,实现在各行业及领域市场的持续深耕、重点突破。2022年度,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8,421.26万元,同比增长1.55%,保持着较为平稳发展态势。
2、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
公司以电子电力转换技术为沉淀积累,是最早一批涉入光伏行业的企业之一,并在近几年重点投入布局储能业务。公司现有光伏、储能产品包括: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监控及家用逆变器、模块化储能变流器、集中式储能变流器、工商业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逆变升压一体化集成系统、第二代储能系统能量管理及监控平台、调峰调频系统、大型集装箱式储能集成系统、光储充系统等;户用储能一体机方案集合了公司在电力电子、储能领域的优势,调试安装简单,降低系统成本,提供系统可靠性,解决海外安装服务成本高的痛点,并支持虚拟电站(VPP)模式,已取得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澳大利亚等目标市场国家的认证,更多目标区域国家产品认证正在逐步完善中。
在业务发展中,基于产品方面,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在更高系统效率、更低系统成本、高安全可靠性、光储融合、主动支撑电网等方面进行更加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并在工商业储能系统、户用储能系统、光储充系统、调峰调频系统、箱逆变一体化集成及1500V大功率逆变器产品等细分市场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基于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也在积极进行团队扩建、加快海内外渠道完善,设立海外分公司及办事处,以紧抓新能源产业全球市场发展契机。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大型光伏电站、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都取得显著成绩,与国家电网、中核集团、国能集团、中石化、正泰安能等关键客户开展项目合作。公司户储系统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细分市场,报告期在海外市场竞争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海外电力安装商、户用光伏和储能运营商等客户深入合作,迅速占领市场。发挥公司产品技术及生产制造优势,与众多头部跨界企业开展ODM合作,提供户储产品系统解决方案。2022年度,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3,685.79万元,同比增长465.06%,业务呈现出高增长性。
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
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系列齐全,主要包括:充电模块、一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桩、分体式直流快速充电桩、壁挂式直流快速充电桩、交流充电桩、监控系统等。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具有模块化设计、高智能化、高利用率、高防护性、高安全性、高适应性等优势,搭载智能充电系统、配电系统、储能系统、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形成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使用,同时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深耕传统能源、城投交投、交通运输、充电运营商、车企等行业领域,参与中国石化、中国铁塔、中国普天、南方电网、国家电网、无锡市政、长沙交投、徐州交控、溆浦城投、营口交运、沈阳安运、信阳公交、长安汽车等项目。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系列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00.20万元,同比增长33.2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政、杨梅、彭建春及离任独立董事周启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4、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0,689,542.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477,344.96元,基本每股收益1.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20,214,112.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46,676,257.62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53,974,239.04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397,423.90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7,978,772.82元。因此,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82,445,3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20,300股后股本582,225,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3,778,782.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人民币480,0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该三笔授信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均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9、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0、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2、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陈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3、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未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发放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季度平均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4、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5、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6、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特别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7.00、13.00、14.00、15.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议案13.00、14.00、15.00)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5月4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1栋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6、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7、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9、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1万元/年。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人员,除领取监事津贴外,按照岗位领取职务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因此,同意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1、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科士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科士达”)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敞口类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期限为1年。该三笔授信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合计担保金额26亿元,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科士达新能源、越南科士达、时代科士达系公司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西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研发大厦9楼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0年05月06日
5、注册资本:37,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科士达新能源100%股权,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9、科士达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地:越南海防市
3、法定代表人:刘柏杉
4、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0日
5、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UPS不间断电源、制冷空调设备、一体化计算机机房设备、太阳能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储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蓄电池的销售。
7、与公司关系: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越南科士达100%股权,公司持有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即越南科士达系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9、越南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8号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5日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的电子器件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80%股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20%股权,即时代科士达系公司之控股公司。控制关系图如下: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9、时代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金额:为科士达新能源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为越南科士达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为时代科士达担保不超过2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科士达新能源、越南科士达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均在公司完全控制范围内;时代科士达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控制时代科士达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故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70,500万元,全部系上市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实际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之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财务负责人高罕翔先生,独立董事徐政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的投资。
(下转B108版)
本版导读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