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临汾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纠“四风”、树新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下去,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临汾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文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旅游问题。2018年至2022年,王文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8.16万元;2022年7月,王文艺借赴重庆工作之机,绕道成都、九寨沟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此外,王文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王文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临汾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希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秦希强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及香烟、土特产等礼品,折合共计2.65万元。此外,秦希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秦希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临汾市畜牧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李宏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6月,李宏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中午饮酒,并在酒后无故将某单位门房玻璃砸碎,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李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 安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软萍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22年10月,李软萍违规操办“乔迁宴”,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并收受117名非亲属人员礼金5.01万元。2022年12月,李软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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