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冰与火之歌》
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R.马丁
自:无忧书城
内容简介:《冰与火之歌》系列共15册,是美国幻想文学作品。是美国奇幻大师乔治.R.R.马丁16年精耕细作成就的文学经典。从1995年至今,《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雨的风暴》、《群鸦的盛宴》和《魔龙的狂舞》陆续出版,引发了全球性的追捧热潮。累计在全球销量超过千万,读者过亿。整个系列没有塑造任何英雄,所有人物都是普普通通,努力尝试去把握自己命运的人类,让我们看到在冰与火这片混乱之下,依然有不变的人性在酷酷的挣扎,任由他们自由而真实的碰撞。书中采用了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章内容均以某特定的视觉人物的角度出发,叙述一段内容,在下一章换为另一视觉人物,这更像是一出电影而非小说,让人身临其境沉迷不能自拔。
序 章
所属书籍: 第一卷 权力的游戏
“既然野人①已经死了,”眼看周围的树林逐渐黯淡,盖瑞不禁催促,“咱们回头吧。”
“死人吓着你了吗?”威玛·罗伊斯爵士带着轻浅的笑意问。
盖瑞并未中激将之计,年过五十的他也算得上是个老人,这辈子看过太多贵族子弟来来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说,“咱们何必追寻死人。”
“你能确定他们真死了?”罗伊斯轻声问,“证据何在?”
“威尔看到了,”盖瑞道,“我相信他说的话。”
威尔料到他们早晚会把自己卷入这场争执,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我娘说过,死人没戏可唱。”他插嘴道。
“威尔,我奶妈也说过这话,”罗伊斯回答:“千万别相信你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就算人是死了,也能让我们了解很多东西。”他的余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里回荡,似乎吵闹了点。
“回去的路还长着呢,”盖瑞指出,“少不了走个八九天,况且天色渐渐暗下来了。”
威玛·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每天这时候不都如此?盖瑞,你该不会怕黑吧?”
威尔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盖瑞当了四十年的守夜人②,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让人寻开心的。但盖瑞不仅是愤怒,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威尔隐约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一种近似于畏惧的紧张情绪。
威尔深有同感。他戍守长城不过四年,当初首次越墙北进,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把他吓得四肢发软,事后想起难免莞尔。如今他已是拥有百余次巡逻经验的老手,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广袤黑荒,他早已无所畏惧。
然而今晚是个例外,迥异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种莫可名状、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他们轻骑北出长城,中途转向西北,随即又向北,九天来昼夜加急、不断推进,紧咬一队土匪的足迹。环境日益恶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莫名之物监视,盖瑞也感觉出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地逃回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出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老幺。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骑在他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着矮小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尚不满半年,但他绝非空手而来,最起码行头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柔软惊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兄弟们说:“我们伟大的战士哦,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当时便引得众人哄笑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大伙儿饮酒作乐时的嘲笑对象,你怎么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去,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而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雪,我们得花两个星期才能回去。其实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缺乏兴趣、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威尔跟随他已有些时日,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仔细讲来,别漏掉任何细节。”
在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为生。说难听点,其实就是偷猎者。当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着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于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骑手③逮个正着。他若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单手被砍一途。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无声潜行等闲难及,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很快也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里之外,翻过山脊,紧邻着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有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背靠着大石头,虽然雪几乎把营地整个盖住,但我还是分辨得出来。没有营火,只有火堆的余烬比较明显。他们一动不动,我仔细看了好长时间,活人绝不会躺得这么安静。”
“你发现血迹了吗?”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看见任何武器了吗?”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似乎挺沉的,摆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记得他们躺着的相对位置吗?”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着石头,大部分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可能在睡觉。”罗伊斯提出异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爬在铁树上,藏在枝头,应该是个斥候。”他浅浅一笑。“我很小心,没让她见着。但等我靠近,却发现她根本毫无动静。”说到这儿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罢,”威尔喃喃道,“大人,是风的关系啊。”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零,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顺手整了整貂皮长袍的褶裥。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个严冬④,我亲眼见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是个孩子。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冷得跟玄冰似的,但真正要命的却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住你,比威尔还安静,起初你会发抖、牙齿打颤、两腿一伸,梦见滚烫的酒,温暖的营火。很烫人,是的,再也没什么像寒冷那样烫人了。但只消一会儿,它便会钻进你体内,填满你的身体,过不了多久你就没力气抵抗,渴望坐下休息或小睡片刻,据说到最后完全不觉痛苦。你只是浑身无力,昏昏欲睡,然后一切渐渐消逝,最后,就像淹没在热牛奶里一样,安详而恬静。”
“我看你蛮有诗意嘛,”威玛爵士下了评论,“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亲身体验过严寒的威力,”盖瑞往后拉开他的兜帽,好让威玛爵士看清楚他耳朵冻掉之后剩下的肉团。“两只耳朵,三根脚趾,还有左手的小指,我这算是轻伤了。我大哥当年就是站岗的时候活活冻死的,等我们找到他,他脸上还挂着笑容。”
威玛爵士耸耸肩道:“我说盖瑞,你该多穿两件衣服。”
盖瑞怒视着他的年轻长官,气得耳根发红。当年伊蒙学士⑤把他坏死的耳朵割去,如今耳洞旁还留着伤疤。“等冬天真正来临时,看你能穿得多暖。”他拉起兜帽,缩着身子骑上马,阴沉地不再吭声。
“既然盖瑞都说是天气的关系了……”威尔正要开口。
“威尔,上周你有没有站岗?”
“有啊,大人。”他哪星期没抽到站岗的签,这家伙究竟想说什么?
“长城的情形如何?”
“在‘哭泣’啊,”威尔皱着眉头说。这下他明白了。“所以他们不是冻死的,假如城墙会滴水,表示天气还不够冷。”
罗伊斯点点头。“聪明。过去这周结了点霜,偶尔还下点雪,但绝对没有冷到冻死八个人的地步。更何况他们穿着保暖的毛皮御寒,所处地形足以遮挡风雪,还有充足的生火材料。”骑士露出充满自信的笑容。“威尔,带路罢,我要亲眼看看这些死人。”
事情至此,他们别无选择。既然命令已下,也只有照办的份儿。
威尔打前锋,骑着他那匹长毛的马,在矮树丛里小小心翼翼地探路。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会儿树丛底下有许多石块、树根和水洼,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威玛·罗伊斯爵士跟在后面,他那匹高壮骏马不耐烦地吐着气。巡逻任务最不适合骑战马,但贵族子弟哪听得进去?老兵盖瑞殿后,一路低声喃喃自语。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淤青般的深紫,然后没入黑幕。星星出来了,新月也升起。威尔暗自感谢星月的光辉。
“我们应该可以再走快点。”罗伊斯说。这时月亮已快升上天顶。
“你的马没这能耐,”威尔道,恐惧使他无礼起来。“少爷您走前面试试?”
威玛·罗伊斯爵士显然不屑回答。
树林深处传来一声狼嗥。
威尔在一棵长满树瘤的老铁树旁停住,下了马。
“为何停下?”威玛爵士问。
“大人,后面的路步行比较好,翻过那道山脊就到。”
罗伊斯也停下来凝神远望,一脸思索的表情。阵阵冷风飒飒响彻林间,他的貂皮大衣在背后抖了抖,仿佛有了生命。
“这儿不太对劲。”盖瑞喃喃地说。
年轻骑士对他轻蔑地一笑。“是吗?”
“你难道没感觉?”盖瑞质问,“仔细听听暗处的声音。”
威尔也感觉到了。在守夜人服役这四年来,他从未如此恐惧。究竟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风声,树叶沙沙响,还有狼嚎。盖瑞,是哪一种把你吓破胆啦?”罗伊斯见盖瑞没接腔,便优雅地翻身下马。他把战马牢牢地绑在一根低垂的枝干上,跟其他两匹离得远远的,然后抽出长剑。这是把城里打造的好剑,剑柄镶着珠宝,熠熠发亮,月光在明晃晃的钢剑身上反射出璀璨光芒,无疑是新打造的。威尔很怀疑它有没有沾过血。
“大人,这儿树长得很密,”威尔警告,“可能会缠住您的剑,还是用短刀罢。”
“我需要指导的时候自然会开口。”年轻贵族道,“盖瑞,你守在这里,看好马匹。”
盖瑞下马。“我来生个火。”
“老头子,愚蠢也有个限度。若这林子里有敌人,我们难道要生火引他们过来么?”
“有些东西就只怕火,”盖瑞道,“比如熊、冰原狼、还有……还有好些东西。”
威玛爵士紧抿嘴唇。“我说不准就是不准。”
盖瑞的斗篷遮住了他的脸,但威尔还是看得到他瞪骑士时的眼神。他一度害怕这老头会冲动地拔剑动粗。老头的剑虽然又短又丑,剑柄早被汗渍浸得没了颜色,剑刃也因长期使用而布满缺口,但若盖瑞真的拔剑,威尔知道那贵族公子哥儿必死无疑。
最后盖瑞低下头。“那就算了”。他讪讪地说。
罗伊斯于是妥协,“带路罢”。他对威尔说。
威尔领他穿越浓密树丛,爬上低缓斜坡,朝山脊走去,他先前便是在那儿的一棵树下找到藏身处所。薄薄的积雪底,地面潮湿而泥泞,极易滑倒,石块和暗藏的树根也能绊人一跤。威尔爬坡时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身后却不时传来公子哥环甲的金属碰撞,叶子摩擦,以及分叉枝干绊住他的长剑,勾住他漂亮貂皮斗篷时所发出的咒骂声。
威尔知道那棵大哨兵树位于山脊最高处,底部枝干离地仅有一尺。于是他爬进矮树丛,平趴在残雪和泥泞里,往下方空旷的平地望去。
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好一阵不敢呼吸。月光洒落在空地上,映照出营火余烬,白雪覆盖的岩石,半结冰的小溪,全都和数小时前所见一模一样。
惟一的差别是,所有的人都不见了。
“诸神保佑!”他听见背后传来的声音。威玛·罗伊斯爵士挥剑劈砍树枝,总算上了坡顶。他站在哨兵树旁,手握宝剑,披风被吹得噼啪作响,明亮的星光清楚地勾勒出他高贵的身影。
“快趴下来!”威尔焦急地低声说:“出怪事了。”
罗伊斯没动,他俯瞰着下面空荡荡的平地笑道:“威尔,看来你说的那些死人转移阵地啰。”
威尔仿佛突然间丧失了说话能力,他竭力寻找合适的字眼,却徒劳无功。怎么会有这种事,他的视线在荒废的营地中来回扫视,最后停留在那柄斧头上。这么一把巨大的双刃战斧,竟会留在原地纹丝不动。照说这么值钱的家伙……
“威尔,起来罢。”威玛爵士命令道,“这里没人,躲躲藏藏的,成何体统!”
威尔很不情愿地照办。
威玛爵士不满地上下打量他。“我可不想第一次巡逻就铩羽而归。我们一定要找到这些家伙。”他环顾四周。“爬到树上去看看,动作快,注意附近有没有火光。”
威尔无言地转身,知道辩解无益。风势转强,有如刀割。他走到高耸笔直的青灰色哨兵树旁开始往上爬。很快他便消失在无边松针里,双手沾满树汁。恐惧像肚里一顿难以消化的饭菜,他只能向不知名的森林之神默祷,一边抽出匕首,用牙咬住,空出双手攀爬。嘴里冰冷的兵器让他稍微安了点心。
下方突然传来年轻贵族的喊叫。“谁在那里?”威尔在他的恫吓中听出了不安,便停止爬行,凝神谛听,仔细观察。
森林给了他答案:树叶沙沙作响,寒溪潺潺脉动,远方传来雪枭的呐喊。
异鬼无声无息地出现。
威尔的眼角余光瞄到白色身影穿过树林。他转过头,看见黑暗中一道白影,随即又消失不见。树枝在风中微微悸动,伸出木指彼此搔抓。威尔张口想出声警告,言语却冻结在他的喉头。或许是看错了,或许那不过是只鸟,或是雪地上的反光,更或许是月光造成的错觉。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威尔,你在哪里?”威玛爵士朝上方喊,“你看到什么了吗?”他突然提高警觉,手中持剑缓缓转圈。他一定也和威尔一样感觉到了。然而四周却空无一人。“快回答我!这里为什么这么冷?”
这里真的非常冷。威尔颤抖着抱紧树干,面颊贴住哨兵树的树皮。黏稠而甜腻的树汁流到他脸上。
一道阴影突然自树林暗处冒出,站到罗伊斯面前。它的体型十分高大,憔悴坚毅浑似枯骨,肤色苍白如同乳汁。它的盔甲似乎会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一会儿白如新雪,一会儿黑如暗影,处处点缀着森林的深奥灰绿。它每走一步,其上的图案便似水面上的粼粼月光般不断改变。
威尔只听威玛·罗伊斯爵士倒抽一口冷气。“不要过来!”贵族少爷警告对方,声音却小得像个孩童。他将那件长长的貂皮大衣翻到背后,空出活动空间,双手持剑。风已停,寒彻骨。
异鬼安静地向前滑行,手中握着长剑,威尔从没见过类似的武器。那是把半透明的剑,材质完全不是人类所使用的金属,更像是一片极薄的水晶碎片,倘若平放刃面,几乎无从发现。它与月光相互辉映,剑身周围有股淡淡而诡异的蓝光。不知怎地,威尔明白这柄剑比任何剃刀都要锋利。
威玛爵士勇敢地迎上前去。“既然如此,我们就来较量较量罢。”他举剑过头,语带挑衅。虽然他的手不知因为重量或是酷寒而颤抖,威尔却觉得在那一刻,他已经不再是个软弱怯懦的少年,而成了真正的守夜人男子汉。
异鬼停住脚步。威尔看到了它的眼睛,那是一种比任何人眼都要湛蓝深邃的颜色,如玄冰一般冷冷燃烧。它把视线停留在对方高举的颤抖着的剑上,凝视着冷冷月光在金属剑缘流动。那一刹那,威尔觉得事情还有转机。
此时它们静悄悄地从阴影里冒出来,与第一个异鬼长得一模一样,三个……四个……五个……,威玛爵士或许能感觉伴随他们而来的寒意,但他既没看到它们、也没听见它们的声音。威尔应该警告他,毕竟那是他职责所在。然而一旦出声,他便必死无疑。于是他颤抖着紧抱树干,不敢作声。
惨白的长剑厉声破空。
威玛爵士举起钢剑迎敌。当两剑交击,发出的却非金属碰撞,而是一种位于人类听觉极限边缘,又高又细,像是动物痛苦哀嚎的声音。罗伊斯挡住第二道攻击,接着是第三道,然后退了一步。又一阵刀光剑影之后,他再度后退。
在他左右两侧,前后周围,其余异鬼耐心地伫立旁观。它们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盔甲上不断变化的细致图案在树林中格外显眼。它们迟迟未出手干预。
两人不断交手,直到威尔想要捂住耳朵,再也无法忍受武器碰撞时刺耳的诡异声响。威玛爵士的呼吸开始急促,呼出的气在月光下蒸腾如烟。他的长剑已结满白霜,异鬼的剑则依旧闪耀着苍蓝光芒。
这时罗伊斯一记挡格慢了一拍,惨白色的剑顿时咬穿他腋下环甲。年轻贵族痛苦地喊了一声,鲜血流淌在铁环间,炽热的血液在冷空气中蒸汽朦朦,滴到雪地的血泊,红得像火。威玛爵士伸手按住伤口,鼹鼠皮手套整个浸成鲜红。
异鬼开口用一种威尔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声音如冰湖碎裂,腔调充满嘲弄。
威玛·罗伊斯爵士找回了勇气。“劳勃国王万岁!”他高声怒吼,双手紧紧握住覆满白霜的长剑,使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异鬼泰然自若。
两剑相击,钢剑应声碎裂。
尖叫声回荡在深夜的林里,罗伊斯的长剑裂成千千碎片,如同一阵针雨四散甩落。罗伊斯惨叫着跪下,伸手捂住双眼,鲜血从他指缝间汩汩流下。
旁观的异鬼仿佛接收到什么讯号,这时一涌向前。一片死寂之中,剑雨纷飞,这是场冷酷的屠杀。惨白的剑刃砍丝般切进环甲。威尔闭上眼睛。他听见地面上远远传来它们的谈笑声,尖利一如冰针。
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树下的山脊空无一人。
月亮缓缓爬过漆黑的天幕,但他依旧留在树上,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最后,他驱动抽筋的肌肉和冻僵的手指,爬回树下。
罗伊斯的尸体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只手臂朝外伸出,厚重的貂皮披风被砍得惨不忍睹。见他命丧于此,才发现他原来有多年轻,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
他在几尺外找到断剑的残骸,剑身像遭雷击的树顶支离破碎。威尔弯下腰,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之后才把剑捡起来。他要拿这柄断剑当证物,盖瑞会知道该怎么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尔蒙或伊蒙学士也一定有办法。盖瑞还守着马匹等他回去么?最好加快脚步。
威尔起身。威玛·罗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
他的华裳尽碎,容貌全毁,断剑的裂片反映出他左眼瞳孔的一片茫然。
他的右眼却是张开的,瞳孔中烧着蓝火,看着活人。
断剑从威尔无力的手中落下,他闭眼默祷。优雅修长的双手拂过他的两颊,掐住他的咽喉。这双手虽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鼹鼠皮手套里,且满是黏稠血块,却冰冷无比。
①野人:指居住在绝境长城以北,不在王国法律统治之下的人。他们的首领是曼斯·雷德,号称“塞外之王”。
②守夜人:一支驻守王国最北绝境长城的部队,因身着黑衣,以对付长城外的各种威胁为职责而得名。
③自由骑手:雇佣兵的一种,拥有马匹,但并无骑士身份。
④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四季的持续时间与地球不同,四季均可逾年,甚至长达数年。一个人一生能够经历的冬季和夏季次数相当少。
⑤学士为一身兼学者、医生、教师、顾问之职业。有时亦翻作“师傅”,作为较口语、较亲昵之用法。在国王的御前会议中拥有席位的大学士亦称作“国师”。
第一章 布兰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与父兄同往刑场,一观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小丘上的庄园,罗柏认为他是个誓死效忠“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横,个个都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食尸鬼狼狈为奸,趁黑夜诱拐童女,还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媾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个老人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王的旨意发落。他在酷寒中因冻疮失去了双耳和一根手指。而他全身漆黑的衣服,与守夜人弟兄们的制服没有两样,只不过衣衫褴褛,脓疮四溢。
人马的气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父亲下令将墙边的人犯松绑,拖到队伍前面。罗柏和琼恩直挺背脊,昂然跨坐鞍背;布兰则骑着小马停在两人中间,努力想表现出七岁孩童所没有的成熟气度,仿佛眼前一切早已司空见惯。微风吹过栅门,众人头顶飘扬着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旗帜,上面画着白底灰色的冰原奔狼。
父亲神情肃穆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中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里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要老些。这天他的灰色眼瞳严厉无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会在风雪夜里端坐炉前,娓娓细述远古英雄纪元和森林之子故事的人。他已经摘下慈父的容颜,戴上临冬城主史塔克公爵的面具,布兰心想。
清晨的寒意里,布兰听到有人问了些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后他却想不起来究竟说过了哪些话。总之最后父亲下了命令,两名卫士便把那衣衫褴褛的人拖到空地中央的铁树木桩前,将头硬是按在漆黑的硬木上。艾德·史塔克解鞍下马,他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立刻递上宝剑。剑名“寒冰”,身宽过掌,立起来比罗柏还高。剑刃乃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成,受过法术加持,颜色暗如黑烟。世上没有别的东西比瓦雷利亚钢更锐利。
父亲脱下手套,交给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然后双手擎剑,朗声说道:“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临冬城公爵与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在此宣判你死刑。”语毕,他将巨剑高举过头。
布兰的异母哥哥琼恩·雪诺凑过来。“握紧缰绳,别让马儿乱动。还有,千万别扭头,不然父亲会知道。”
于是布兰紧握缰绳,没让小马乱动,也没有把头转开。
父亲巨剑一挥,利落地砍下死囚首级。鲜血溅洒在雪地上,殷红一如葡萄美酿夏日红。队伍中一匹马嘶声跃起,差点就要发狂乱跑。布兰目不转睛地直视血迹,只见树干旁的白雪饥渴地啜饮鲜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染成暗红。
人头翻过树根,滚至葛雷乔伊脚边。席恩是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的十九岁青年,对任何事物都觉得兴致勃勃。他咧嘴一笑,扬脚踢开人头。
“混账东西。”琼恩低声咒道,刻意放低声音不让葛雷乔伊听见。他伸手搭住布兰肩膀,布兰也转头看着私生子哥哥。“你做得很好。”琼恩神情庄重地告诉他。琼恩今年十四岁,观看死刑对他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冷风已停,暖阳高照,但返回临冬城的漫漫长路却似乎愈加寒冷。布兰与兄长并骑,远远走在队伍前方,他跨下小马气喘吁吁方能跟上兄长坐骑的迅捷步伐。
“这逃兵死得挺勇敢。”罗柏说。高大壮硕的他每天都在成长,他承袭了母亲的白皙肤色、红褐头发,以及徒利家族的蓝色眼眸。“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有点勇气。”
“不对,”琼恩静静地说,“那不算勇气。史塔克,这家伙正是因为恐惧而死的,你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琼恩的灰色眼瞳深得近乎墨黑,但世间少有事物能逃过他的观察。他与罗柏同年,两人容貌却大相径庭:罗柏肌肉发达,皮肤白皙,强壮而动作迅速;琼恩则是体格精瘦,肤色沉黑,举止优雅而敏捷。
罗柏不以为然。“叫异鬼把他眼睛给挖了罢,”他咒道,“他总算是死得壮烈。怎么样,比赛谁先到桥边?”
“一言为定。”琼恩语毕两脚一夹马肚,纵骑前奔。罗柏咒骂几句后也追了上去,两人沿着路径向前急驰。罗柏又叫又笑,琼恩则凝神专注。马蹄在两人身后溅起一片翻飞雪雨。
布兰没有跟上去,他的小马没这般能耐。他方才见到了死囚的眼睛,现在则陷入沉思。没过多久,罗柏的笑声渐远,林间归于寂静。
太过专注的他,丝毫没注意到跟进的队伍已赶上自己,直到父亲骑马赶到身边,语带关切地问:“布兰,你还好吧?”
“父亲大人,我很好。”布兰应答,他抬头仰望父亲,父亲穿着毛皮大衣和皮革护甲,骑在雄骏战马上如巨人般笼罩住他。“罗柏说刚才那个人死得很勇敢,琼恩却说他死的时候很害怕。”
“你自己怎么想呢?”他的父亲问。
布兰寻思片刻后反问:“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
“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父亲告诉他,“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杀他?”
“因为他是野人,”布兰不假思索地回答,“他们绑架女人,然后把她们卖给异鬼。”
父亲微笑道:“老奶妈又跟你说故事了。那人其实是个逃兵,背弃了守夜人的誓言。世间最危险的人莫过于此,因为他们自知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恶向胆边生,再伤天害理的勾当也干得出来。不过你会错了意,我不是问你他为什么要死,而是我为何要亲自行刑”。
布兰想不出答案。“我只知道劳勃国王有个刽子手,”他不太确定地说。
“他确实是由王家刽子手代劳,执行国王律法,”父亲承认,“在他之前的坦格利安王朝也是如此。但我们遵循古老的传统,史塔克家族的人体内仍流有‘先民’的血液,而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倘若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致死。”
“布兰,有朝一日你会成为罗柏的封臣,为你哥哥和国王治理属于自己的领地,届时你也必须执掌律法。当那天来临时,你绝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统治者若是躲在幕后,付钱给刽子手执行,很快就会忘记死亡为何物。”
这时琼恩出现在他们前面的坡顶,挥手朝下大喊:“父亲大人,布兰,快来看看罗柏找到了什么!”语毕又消失在丘陵后方。
乔里赶上前来,“大人,出事了吗?”
“那还用说,”父亲大人答道,“来罢,我们去看看我那调皮的儿子又闯了什么祸。”他策马狂奔,乔里、布兰以及其他人也跟了上去。
他们在桥北河畔找到罗柏,琼恩仍在马上。这个月来,晚夏的积雪沉厚,罗柏站在及膝深的雪中,披风后敞,阳光在他发际闪耀。他怀里抱着不知什么东西,正和琼恩两人兴奋地窃语交谈。
队伍骑马小心地穿过河面的诸多浮物,寻找隐藏于雪地之下的崎岖地面。乔里·凯索和席恩·葛雷乔伊最先赶到男孩身边。葛雷乔伊原本正有说有笑,紧接着布兰却听他倒抽一口气。“诸神保佑!”他惊叫起来伸手拔剑,一边挣扎着稳住坐骑。
乔里的佩剑已然出鞘,“罗柏,离那东西远点!”他刚叫出声,坐骑便已前蹄高举,人立空中。
罗柏怀里抱着一团东西,这时他嘻嘻笑着抬起头,“她伤不了你的,”他说,“乔里,她已经死啦。”
布兰满心好奇,焦躁不安,一心只想教鞍下小马再跑快点,但父亲却要他在桥边下马,徒步前往。他迫不及待地跳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
等他到来,琼恩、乔里和席恩·葛雷乔伊都已下马。“七层地狱啊,这是什么鬼东西?”葛雷乔伊喃喃道。
“狼。”罗柏告诉他。
“胡说,”葛雷乔伊反驳,“狼哪有这么大的?”
布兰的心怦怦狂跳,他推开一堆齐腰的漂浮物,奔至兄长身旁。
一个巨大的暗黝身形半掩在血渍斑驳的雪堆里,绵软而无生息。蓬松的灰绒毛已经结冰,腐朽的气息紧附其间,就像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布兰隐约瞥见它无神的眼窝里爬满蛆虫,咧嘴内满是黄牙。但真正吓住他的是这只狼的体形,它竟比他的小马还大,是他父亲最大的猎犬身躯的两倍。
“我没骗你,”琼恩正色道,“这确实是冰原狼,他们比其他狼都要大。”
席恩·葛雷乔伊说:“可两百年来,绝境长城以南没人见过半头冰原狼。”
“眼前不就是一头?”琼恩回答。
布兰努力将视线离开面前的怪物,这才注意到罗柏怀里抱着的东西。他高兴得叫了一声,随即靠过去。那只幼狼只是团灰黑的毛球,双眼仍未张开。它盲目地往罗柏胸膛磨蹭,在他的皮护甲上寻找奶头,发出哀伤的低吟。布兰有些犹豫地探出手,“没关系,”罗柏告诉他,“你可以摸摸看。”
布兰非常紧张,飞快碰了小狼一下,听到琼恩的声音,便转过头。“瞧,这只是给你的。”他的私生子哥哥把第二头幼狼放进他怀里。“总共有五只呢。”布兰在雪地里坐下,把小狼温软的皮毛贴近自己脸颊。
“经过了这么多年,冰原狼突然重现人间,”马房总管胡伦喃喃道,“这种事我可不喜欢。”
“这是个坏兆头。”乔里说。
父亲皱起眉头。“乔里,不过是头死狼罢了。”他说,但脸庞却蒙上了一层阴霾。他绕着狼尸,积雪在他脚下碎裂。“知道它被什么杀死的吗?”
“喉咙里好像有东西。”罗柏得意地回答,暗暗为自己能在父亲提出疑问前找到解答而骄傲。“就在下巴底下。”
他的父亲蹲下来,伸手探向狼尸的头底,使劲一拧,举起某个物体让大家看。原来那是一只碎裂的鹿角,分叉断尽,染满鲜血。
一阵突如其来的寂静笼罩了队伍,众人局促不安地看着那只鹿角,没有人出声说话。布兰虽然不解旁人为何惊恐,却也能感觉得到他们的惧怕。
父亲扔开鹿角,在雪地里把手弄干净。“没想到它还有力气把孩子生下来。”他的声音打破了先前的沉默。
“也许它没撑那么久,”乔里说:“我听过这样的传说……也许小狼降生时母狼就已经死了。”
“随死降生,”另一个人接口道,“这是更坏的兆头。”
“都没差,”胡伦说,“反正这些小家伙也活不长。”
布兰发出无声的失望叹息。
“我看它们死得越快越好,”席恩·葛雷乔伊同意,他抽出佩剑。“布兰,把那东西丢过来。”
布兰怀中的小东西仿佛听懂人话,偎着他蠕动了一下。“不要!”他坚决地叫道,“它是我的。”
“葛雷乔伊,把剑拿开。”罗柏说,那一刹那,他听起来像父亲一样威严有力,正如他有朝一日将会成为的一方领主。“我们要养这些小狼。”
“小子,这是行不通的。”胡伦的儿子哈尔温道。
“杀了它们才是慈悲啊。”胡伦接口。
布兰朝父亲望去,期盼能找到救兵,却只见到深锁的双眉。“好儿子,胡伦说得没错。与其让它们挨饿受冻,不如干脆趁早了结。”
“不要!”他已经感觉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于是转开目光,他可不想在父亲面前落泪。
罗柏固执地继续抗拒。“罗德利克爵士的那头红母狗上星期才刚生产,”他说:“那胎死了不少,只有两只小狗活了下来,奶水应该还够它们喝。”
“它们只要想走近喝奶,立刻会被它撕成碎片。”
“史塔克大人,”琼恩说。听他如此正式地称呼自己父亲,实在很怪。布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着他。“总共有五只小狼,”他告诉父亲,“三只公的,两只母的。”
“琼恩,这有什么意义吗?”
“您有五个孩子,”琼恩回答,“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你们的家徽,大人,您的孩子们注定要拥有这些小狼。”
布兰看到父亲的脸色转变,其他人则交换眼神,就在那一刻,他全身心地爱着琼恩。虽然他只有七岁,布兰仍很清楚自己的私生子哥哥这样做所代表的意义:他是把自己排除在父亲的子嗣之外,才会刚好凑成数的。他把两个女孩算了进去,甚至连襁褓中的小瑞肯也有分,却独独没有算冠着雪诺这个私生子姓氏的自己。雪诺这个姓氏是专门给那些在北方出生,却不幸没有父亲的人用的。
父亲也明白这点。“琼恩,你自己不想要小狼么?”他轻声问。
“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纹章,”琼恩指出,“我并非史塔克家族的一员,父亲。”
父亲若有所思地看了琼恩一眼,罗柏急切地打破沉默,“父亲,我会亲自喂养小狼。”他保证,“我会用浸过温牛奶的湿毛巾喂它。”
“我也会!”布兰连忙跟进。
公爵意味深长地审视儿子,“说起来简单,真要做可不容易。我不会让你们占用仆人的时间。假如你们真要养这群小狼,就得一切自己来,知道么?”
布兰热切地连连点头,小狼蜷缩在他怀里,伸出温热的舌头舔舔他的脸颊。
“你们还得亲自训练它们,”父亲又道:“我保证驯兽长和这些怪物将毫无干系。倘若你们把它们练得残忍成性,或有什么闪失,那么祈祷天上诸神保佑吧。这些可不是讨好卖乖的狗,也不是随便踢一脚就能打发的角色。冰原狼要扯下胳膊就和狗杀老鼠一样简单,你们确定要养么?”
“是的,父亲大人。”布兰答道。
“嗯。”罗柏同意。
“即使你们费尽苦心,小狼还是有夭折的可能”。
“不会,”罗柏说:“我们不会让它们死掉。”
“那就留着它们罢。乔里,戴斯蒙,把其他几只小狼带上,我们该回临冬城了。”
一直到他们骑马踏上归途,布兰方才允许自己享受胜利的喜悦。他的小狼此刻正安全地藏靠在他的皮护甲里,他不禁思索该为它取个什么名字才好。
走到桥中央,琼恩突然勒住马缰。
“琼恩,怎么了?”公爵父亲问。
“你们没听到么?”
布兰只听见林间风声和哒哒马蹄,以及怀间嗷嗷待哺的小狼,但琼恩正侧耳倾听别的事物。
“在那里。”琼恩道,他掉转马头,急驰过桥,大家看着他在母狼尸体旁下马,屈膝跪下,一会儿过后又骑马归来,满面笑容。
“这只一定是先爬开了。”琼恩说。
“或是被赶开的。”他们的父亲看着第六只小狼说。它毛色净白,其他的小狼则多半灰黑,它的眼瞳红如早上死囚的鲜血。布兰很觉好奇,不知为何其他小狼连眼睛都还没睁开,惟独它双目炯炯有神。
“白子,”席恩·葛雷乔伊话里有种兴味十足的讥讽,“只怕这只会死得最快。”
琼恩·雪诺给了他父亲的养子一个意味深长的冷绝凝视,“葛雷乔伊,我可不这么认为。”他答道,“因为这是我的狼。”
第二章 凯特琳
所属书籍: 第一卷 权力的游戏
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座神木林。
她出身南境的徒利家族,自小在红叉河畔的奔流城长大。红叉河是三叉戟河的支流,那里的神木林是座明亮清朗的花园,高大的红木树影洒进溪涧,鸟儿在栖隐的林间巢穴里高唱,空气中弥漫百花馨香。
临冬城信仰的则是另一番气象。这是个阴暗原始的地方,昏暝古堡巍然独立其间,万年古木横亘周边,散发出潮湿和腐败的气味。此地不生红木,树林由披戴灰绿松针的哨兵树、壮实的橡树,以及与王国同样苍老的铁树所组成。在这里,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枝在头顶织就一片浓密的参天树顶,变形的错节盘根则在地底彼此角力。这是个属于深沉寂静和窒郁暗影的地方,而蛰居其间的神连名字也付之阙如。
但她知道今晚可以在这里找到丈夫。每当他取人性命后,总会来此觅求神木林的宁静。
凯特琳身受七种圣油祝福与加持,命名仪式乃是在浸沐于七彩虹光的奔流城圣堂里举行的。她和先辈数代一样信仰七神。她信奉的神有名有姓,脸庞也如同自己双亲般熟悉。她在香炉冉冉的圣堂里祷告,燃香气味弥漫,指引的修士挂着光芒共生的七面水晶,喃喃地低声吟唱。徒利家族虽如其他大家贵族般拥有自己的神木林,但那只不过是个散步阅读或在暖阳下休憩的处所,敬拜神明向来是圣堂里的事。
奈德为她建了座小圣堂,好让她有个向七面之神诵唱的地方。然而史塔克家族体内依旧流淌着“先民”的血液,他信奉那些既无名号亦无容貌的远古诸神,那些属于苍翠树林,先民与消失的森林之子共同信仰的神。
林子中央有棵古老的鱼梁木,笼罩着一泓黑冷池水,奈德称之为“心树”。鱼梁木的树皮灰白如骨,叶色深红,有如千只染血手掌。树干上刻了一张人脸,容貌深长而忧郁,满是干涸红树汁的深陷眼凹形容怪异、充满警戒意味。那是一双古老的眼睛,比临冬城本身还要古老,它们曾经目睹“筑城者”布兰登安下第一块基石,倘若传说属实,它们也见证了城堡的大理石墙在四周逐渐高筑。传说这些脸是在黎明纪元时,在“先民”渡过狭海而来之前,由森林之子刻上去的。
南方的鱼梁木早在千年前便遭砍伐焚烧殆尽,只在千面屿上还有“绿人”静静地看守。然而在北境一切都迥然不同,这里每一座城堡都有自己的神木林,每片神木林都有一棵心树,每棵心树都有一张人脸。
凯特琳在鱼梁木下找到了她的丈夫,他静坐在苔藓爬盖的磐石上。宝剑“寒冰”斜躺于膝,而他正用那漆黑如永夜的池水清洗剑上血污。千年累积的腐植质厚厚地覆盖在神木林的土地上,吸走了她的足音,但鱼梁木那双红眼却仿佛紧跟不舍。“奈德①。”她轻声唤道。
他抬起头看着她。“凯特琳,”他的语调庄重而遥远。“孩子们呢?”
他总是会先问这句。“都在厨房里,为了要帮小狼们取些什么名字正吵架呢。”她把披风铺在林地上,然后在池边坐下,背靠鱼梁木。她感觉得到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看,但她竭尽所能去忽略它。“艾莉亚已经爱得发狂,珊莎也很喜欢,瑞肯则还不太确定。”
“他害怕吗?”奈德问。
“有一点,”她承认,“毕竟他才三岁。”。
奈德皱眉:“他得学着面对自己的恐惧,他不可能永远都是三岁,更何况凛冬将至。”
“是啊,”凯特琳也同意,最后那句话一如既往地教她不寒而栗。这是史塔克家族的铭言,每一个贵族家族都有着自己的箴言警句:或是世代相传的座右铭,或是待人处事的衡量标准,或是针对困境的祷词;有的夸耀荣誉,有些讲究忠贞诚信,还有的为信仰和勇气宣誓,惟独史塔克家族例外。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铭言如是说。她已经不只一次在心里暗忖:这些北方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群怪人。
“今天那个人死得很干脆,这一点我承认。”奈德说,他手里握了一块上了油的皮革,边说边轻拭剑身,金属被逐渐磨出暗沉的光泽。“我很为布兰高兴,你要是在场,也会为他骄傲的。”
“我向来都很为他骄傲。”凯特琳边看他拭剑边答道,她可以瞧见钢铁深处的波纹,那是锻冶时千锤百炼的印记。凯特琳对刀剑素无好感,但她不能否认“寒冰”确有其独特的美。它是末日浩劫降临古自由堡垒以前,在瓦雷利亚锻造而成,当时的铁匠不仅用凿锤冶铁,更用法术来形塑金属。宝剑已有四百年历史,却仍旧如它锻冶初成时那般锋利。它的名字则更源远流长,乃是袭自古代英雄纪元时的族剑之名,那时史塔克一族是北境之王。
“这已经是今年第四个逃兵了,”奈德沉着脸说,“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疯了一半,不知什么东西把他吓成那副德行,连我说话都起不了作用。”他叹口气,“班写信来说守夜人的兵力只剩不到一千,不只因为逃兵,他们派出去的巡逻队也损失惨重。”
“是野人的关系吗?”她问。
“还会有谁呢?”奈德举起“寒冰”,俯首审视手中冰冷的钢铁。“恐怕情况只会越来越糟,也许我真的别无选择,非得召集封臣,率军北进,与这个绝境长城以外的国王一决生死。”
“绝境长城以外?”凯特琳想到就不禁浑身颤抖。
奈德察觉了她脸上的恐惧。“我们用不着害怕曼斯·雷德。”
“长城之外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她转过头去,看着心树惨白的树皮和赭红的双眼,凝视、倾听、考虑着深邃悠远的思绪。
他的微笑好温柔。“老奶妈的故事你听太多啦。异鬼和森林之子一样,早已经消失了八千多年。鲁温师傅会告诉你他们根本就没存在过,没有活人见过他们。”
“今天早上之前,不也没人见过冰原狼?”凯特琳提醒他。
“我怎么也说不过徒利家的人,”他嘴角浮起一抹后悔的微笑,将“寒冰”收回剑鞘。“我猜你不是跑来跟我聊睡前故事的,何况我知道你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究竟是什么事,我的好夫人?”
凯特琳握住丈夫的手。“今天我们接获了悲伤的消息,大人,我不想在你清理宝剑之前打扰你。”既然无法减轻伤害,她决定实话实说。“亲爱的,我很难过,琼恩·艾林过世了。”
他们视线相对,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受的打击有多大,正如她所预料。奈德年轻时曾在鹰巢城做过养子,而膝下无子的艾林公爵待他和另一名养子劳勃·拜拉席恩有如生父再世。当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要求他交出两人的项上人头时,这位鹰巢城公爵揭起他的新月猎鹰旗,宁可兴兵发难也不愿出卖他誓言守护的人。
而就在十五年前的那一天,这位再世生父又成了奈德的连襟。他们俩并肩站在奔流城的圣堂里,娶了一对姐妹,也就是霍斯特·徒利公爵的两个女儿。
“琼恩……”他说,“这消息确实么?”
“信上有国王的印鉴,且是劳勃亲手书写。他说艾林公爵走得很仓促,就连派席尔国师也束手无策。不过国师给他喝了罂粟花奶,所以琼恩并没受太多折磨。”
“我想这也算是最后的一点慈悲。”他说,她看见他脸上的悲伤,但他最先想到的还是她。“你妹妹,”他问,“还有琼恩的儿子,有他们的消息吗?”。
“信上只说他们安然无恙,并已返回了鹰巢城。”凯特琳说,“我真希望他们回的是奔流城。鹰巢城高耸孤绝,那里一直是她丈夫的地盘,并非她的归宿。琼恩大人的回忆肯定会萦绕鹰巢城里每一块砖石。我很了解妹妹,她需要的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陪伴。”
“你叔叔不是正在艾林谷中等着她?我听说琼恩任命他做了血门骑士。”
凯特琳点点头,“布林登当然会尽他所能照顾她和她儿子,可是……”
“那么你去陪她吧,”奈德劝促,“把孩子们也一起带去,让她的居所充满欢笑和喧闹。那孩子需要其他同伴的陪伴,你妹妹更不应该独自哀悼。”
“如果我能去就好了。”凯特琳说道:“信上还说到别的事,国王正在前往临冬城的路上,他要找你共商国事。”
奈德好一会儿才理解她话中含义,但当他恍然大悟时,眼中阴霾顿时一扫而空。“劳勃要来?”她点点头,他脸上随即绽开一抹微笑。
凯特琳真希望自己能分享他此刻的喜悦,但她在庭院里听到了传闻,说是有只冰原狼死在雪地里,喉咙中有根断裂的鹿角。恐惧如同毒蛇般在她心里蜷曲,但她迫使自己在这个她所深爱的男人面前强颜欢笑,这个不相信任何预兆的男人。“我就知道你听了会高兴,”她说,“我们应该通知你在长城的弟弟。”
“对,对,当然,”他同意,“班一定想来。我请鲁温师傅派他最快的鸟儿送信去。”奈德直起身,也拉她起来。“该死,我们有多少年没见面了?他居然没有特意通知我。信上有否注明大约有多少人会来?”
“我想至少有一百位骑士罢,加上他们的随从,还有这个数目一半的自由骑手。瑟曦和她的孩子们也都来了。”
“那么为他们着想,劳勃不会走太快的。”他说:“也好,这样一来我们才多点时间准备。”
“王后的哥哥也在队伍里。”她告诉他。
奈德听后脸色立刻一沉。凯特琳很清楚他对王后的家族素无好感,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当年是最晚加入劳勃势力的大贵族,直等到胜败情势明朗化后方才表态,而奈德始终没有原谅他们。“也罢,如果劳勃来访的代价是这些兰尼斯特家的讨厌鬼,那就认了罢。只是,听起来劳勃好像把他半个宫廷的人都带来了。”
“国王走到哪儿,王国就跟到哪儿嘛。”她答道。
“看看那些孩子倒也不错。上次见到那个兰尼斯特女人,劳勃最小的儿子还在喝她的奶水。一转眼都几年了?他现在应该已经……多少……五岁了吧?”
“托曼王子七岁了,”她告诉他,“和布兰同年。奈德,请你小心措辞,那兰尼斯特女人好歹是我们的王后,而且据说她一年比一年傲慢。”
奈德捏捏她的手,“我们得办场晚宴,当然还要请乐师和歌手,嗯,劳勃铁定会去外面打猎。我这就派乔里带上一名荣誉护卫南下国王大道去迎接,把他们护送回来吧。诸神在上,我们要怎么喂饱这些人啊?你说他已经在路上了?这家伙真该死,他这做国王的家伙真是该死。”
①奈德是艾德的小名。
第三章 丹妮莉丝
哥哥举起长袍给她看。“真漂亮,你摸摸,没关系,你瞧瞧这料子。”
丹妮摸了摸,衣料柔软如水,流过她的手指,她从没穿过这么柔软的衣服。她突然害怕了起来,连忙抽回手。“这真是给我的么?”
“这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韦赛里斯微笑道。哥哥今晚心情很好。“袍子的颜色刚好衬出你紫罗兰色的眼睛。你还要配戴金饰,以及各式各样的珠宝玉石,今晚你看起来必须有个公主的样子。”
有个公主的样子,丹妮想着。她早已忘记那是什么样子了,也许她根本就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她问,“他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好处?”过去近半年来,他们吃住都靠这位总督,在他的仆佣伺候下恃宠而骄。丹妮今年十三岁,已经懂得这种优渥的待遇不会凭空而来,尤其是在潘托斯这样的自由贸易城邦。
“伊利里欧可不笨,”韦赛里斯回答,他是个削瘦的年轻人,双手局促不安,泛白的淡紫色眼瞳里有种狂热的神色。“他知道有朝一日当我重登王位,不会忘记曾经雪中送炭的朋友。”
丹妮没有答话。伊利里欧总督是个商人,专做香料、宝石和龙骨买卖,还有其他见不得人的勾当。据说他交游广泛,不仅遍布九个自由贸易城邦,更远至东方的维斯·多斯拉克,以及玉海沿岸的传奇之地。又有人说,只要开得出价钱,任何朋友他都乐于出卖。这些话丹妮都静静地听了进去,但她知道最好不要在兄长编织迷梦时戳破。韦赛里斯一旦生气起来非常骇人,他称之为“唤醒睡龙之怒”。
哥哥把袍子挂在门边。“伊利里欧会派奴隶前来伺候你沐浴,记得把身上的马臊味洗掉。卓戈卡奥①虽有千百良驹,但他今晚要骑的可是另一种马。”他仔细端详着她,“你还是弯腰驼背的老样子,要抬头挺胸。”他伸手把她的肩膀往后挺。“让他们知道你已经有女人的形态了。”他的手指微微掠扫过她正开始发育的胸部,捏住一边乳头。“今晚你不许给我出丑,若是出了差错,以后可有你受的!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吧?”他的手指越捏越紧,隔着粗料外衣她也疼痛难忍。“想不想?”他重复。
“不想。”丹妮怯弱地回答。
哥哥笑了,“很好,”他爱怜地轻抚她的秀发,“将来史家为我立传时,会说我的统治始自今夜。”
他离开后,丹妮走到窗边,思慕地望着海湾。潘托斯的方砖高塔是斜阳残照里的黑色剪影,丹妮可以听见红袍僧点燃夜火时的诵唱祝祷,以及高墙外孩童玩耍的笑闹喧哗。就在那一刹那,她好希望自己能在外面和他们一起赤足嬉戏,穿着破烂衣裳喘着粗气: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也不用参加卓戈卡奥的宅邸晚宴。
在夕阳狭海的对岸,有个青陵纵横、花开平野、深河奔涌的地方,那里有高耸于壮丽灰蓝峰峦间的黑石巨塔,有高举鲜明旗帜赶赴沙场的铁甲武士。多斯拉克人称之为“雷叙·安达里”,意思是“安达尔人之地”。在自由贸易城邦里,人们呼其为“维斯特洛”和“日落国度”。而哥哥有个更简单的说法,他称之为“我们的土地”。这个名字就像句祷词,仿佛只要他挂在嘴边,就定能上达天听。“那是我们真龙血脉所继承的土地,虽然遭阴谋诡计所夺,但仍然属于我们,永远属于我们。没人能从真龙手中偷走东西,门儿都没有,因为真龙凡事都永远记得。”
也许真龙记得罢,只是丹妮却记不得。那块位于狭海对岸,哥哥信誓旦旦属于他们的土地,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些他口中的名字:凯岩城、鹰巢城、高庭和艾林谷,多恩领和千面屿等,对她来说不过是文字的拼凑罢了。当年他们躲避节节进逼的“篡夺者”军队,被迫逃离君临时,韦赛里斯还是个八岁大的男孩,而丹妮只不过是母亲子宫里胎动的血肉。
然而哥哥的故事听得多了,丹妮有时还是会在脑海里自行拼凑出过往的光景:母后他们乘着船影黑帆,在当空皓月下夜奔龙石岛;她的长兄雷加在染血的三叉戟河上与篡夺者殊死决斗,为他心爱的女人丧命;兰尼斯特和史塔克家族的部众,那些被韦赛里斯称做篡夺者走狗的队伍,洗劫君临;多恩的伊莉亚公主苦苦哀求,却眼睁睁地看着她和雷加的亲生骨肉,那个还在她胸脯上吸吮母奶的婴儿,被硬生生夺走,血淋淋地惨死;那些悬挂于王座大厅后方高墙上,末裔巨龙的亮磨头骨,用瞎盲的空洞眼窟看着“弑君者”拿起金色宝剑,切开父王的喉咙。
逃亡之后九个月,她降生于龙石岛,时值夏季暴风来袭,仿佛要把城堡撕成碎片。据说那场暴风雨骇人无比,停泊在军港的坦格利安王家舰队被摧毁殆尽,巨石自城垛上崩落,朝海峡疯狂翻涌的潮水腾滚而去。她的母亲难产而死,为此韦赛里斯始终没有原谅她。
然而她也不记得龙石岛。就在“篡夺者”弟弟的舰队初成,率众来伐的前夕,他们继续亡命天涯。当时原本属于他们的七大王国②之中,只剩下他们历史悠久的家族堡垒龙石岛尚未落入敌人手中。而就连这样的情形也维持不了多久,城中守军早已暗中计划把他们出卖给“篡夺者”。但某天夜里,威廉·戴瑞爵士带着四位死士杀进育婴房,把他们连同奶妈一起带走,在夜幕掩护下纵帆驶往布拉佛斯的海岸。
她只依稀记得威廉·戴瑞爵士,他是个魁梧的灰胡壮汉,纵使后来眼睛半盲,还能从病榻上高声怒吼、发号施令。仆人们很怕他,但他待丹妮始终亲切慈蔼,唤她作“小公主”,有时则是“我的小姐”;他的双手犹如皮革般柔软。然而他始终没有离开病床,日夜被疾病的气息所缠绕,那是种湿热而恶心的甜味。当时他们住在布拉佛斯一栋有着红漆大门的房子里,丹妮有自己的房间,寝室窗外还有棵柠檬树。威廉爵士死后,仆人们把仅剩的一点钱全给偷走,没过多久他们便被逐出那栋宽敞红屋。当红漆大门为他们永远关闭时,丹妮再也止不住眼泪。
从那之后,他们开始了流浪的岁月,从布拉佛斯到密尔,从密尔到泰洛西,后来又到过科霍尔、瓦兰提斯和里斯,漂泊无依,未曾在一处落脚扎根。哥哥不肯定居下来,他总说“篡夺者”派来的杀手紧追在后,然而丹妮却连半个刺客也没见着。
起初统治各自由贸易城邦的总督、大君和商界巨贾很乐于接待坦格利安后裔,但随着日子渐渐过去,“篡夺者”在铁王座上越坐越稳,原本为他们敞开的门便一扇扇关了起来,他们的日子也日益艰苦。几年来,他们当掉了所有的珠宝。到如今,连贩卖母亲的王冠所得的钱币也全部花光。在潘托斯的酒馆和巷弄里,人们给哥哥取了个外号叫“乞丐王”,丹妮不敢想像他们怎么称呼她。
“我的好妹妹,有朝一日我们定会收复故土。”韦赛里斯经常这么对她承诺,有时他边说手还会无法克制地颤抖。“想想那些珠宝丝绸,龙石岛和君临,铁王座和七大王国,全都从我们手中抢了过去,而我们通通会要回来的。”韦赛里斯之所以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天的到来,丹妮却只想重回那栋有红漆大门的宅院,想要她窗外的那株柠檬树,还有她失去的童年。
门上响起一阵轻敲。“进来。”窗边的丹妮回过神,伊利里欧的仆婢们走进屋内,鞠躬行礼,然后动手准备沐浴。他们皆为奴隶,是总督熟识的多斯拉克人酋长中某一位赠送的礼物。自由城邦潘托斯名义上没有奴隶制度,即便如此,握有实权的人们却能够逾越体例。那名瘦小而灰白如鼠的老妪总是不发一语,但另外那位年轻女孩正好弥补这个空缺。她是个金发碧眼的十六岁少女,也是伊利里欧最宠爱的奴婢,工作时总是喋喋不休。
她们在澡盆里放满从厨房提来的热水,洒进香油。女孩用条粗布巾裹住丹妮头发,搀扶她入浴。洗浴水滚烫无比,但丹妮莉丝没有吭声。她喜欢这种热,让她有干净的感觉。更何况哥哥常对她说,坦格利安家族的人是不怕烫的。“我们是真龙传人,”他常说:“血液里燃烧着熊熊烈焰。”
老妇人仔细地为她梳洗,把她银白色的秀发扎成辫子,默默理清纠结起来的发束。女孩则一边为她刷背洗脚,一边告诉她她有多么幸运。“听说卓戈家财万贯,连他奴隶的项圈都是金子做的。他的‘卡拉萨’③有十万名战士,他在维斯·多斯拉克城里的宫殿有两百个房间,还有用银子打造的门扉。”她说个不停,没完没了。她告诉丹妮,卡奥是多么英俊,多么高大凶猛,在战场上又是如何从不畏惧,说他不仅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骑手,更是如恶魔般的神射手。丹妮莉丝从头到尾不发一语,她一直以为自己成年后嫁的人是韦赛里斯。自“征服者”伊耿娶两位妹妹为妻伊始,数百年来坦格利安王族成员向来是兄妹通婚。惟有如此,才能确保血脉纯正,这话韦赛里斯不知已经告诉过她多少遍了。他们体内流淌的是王者的血液,古老瓦雷利亚民族的金色血液,骄傲真龙的血液。真龙绝不和寻常野兽媾合,坦格利安族人自然更不会将他们的血液和下等人种混杂一起。然而现在韦赛里斯却打算把她卖给这个异乡的野蛮人。
沐浴清净之后,女奴扶她起身,拿毛巾擦干她的躯体。女孩把她的头发梳理得亮如熔银,老妇则为她搽上原产多斯拉克草原的花草香精,两腕、耳后、乳尖、双唇和下体各轻触一抹;接着为她穿上伊利里欧总督送来的内衣,再罩上深紫丝袍,衬出她的紫罗兰色眼瞳。女孩为她套上金边凉鞋,老妪又为她戴上宝冠和镶着紫水晶的金手镯。最后才是黄金打造的厚重项圈,上面刻满古瓦雷利亚的符文。
“这下你看起来总算有几分公主的模样了。”装扮完毕之后,女孩惊叹道。丹妮转身看看自己在镶银穿衣镜里的模样,镜子是伊利里欧殷勤提供的。有个公主的样子,她暗忖,忽然又想起女孩刚才说过的话,卓戈卡奥富可敌国,连他奴隶的项圈都是金子打造,不禁浑身发冷,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哥哥在阴凉的门厅里等她,他坐在池塘边,探手在水里晃悠。看到她来了他便站起身,带着评审意味地上下打量。“站过来,”他告诉她,“转过去,对,很好,你看起来……”
“颇有王家风范。”伊利里欧总督从过道里走出,他虽臃肿肥胖,踏起步来却意外地轻盈优雅。随着脚步,他那一身肥肉在宽松的火红丝衣下不住晃动。他的每根指头都有宝石闪烁,仆人更为他的黄色八字胡擦了油,亮得仿若真金。“丹妮莉丝公主,愿您在这个黄道吉日里,得到光之王的所有祝福。”总督说罢牵起她的手,低头行礼,透过金色胡须,他露出满嘴黄牙。“王子殿下,就算是梦中佳人也不过如此啊。”他告诉哥哥,“卓戈一定会满意的。”
“她实在是太瘦了,”韦赛里斯说。他的头发和丹妮一样是淡银色,梳理到脑后,用一根龙骨发夹固定。他过分凝重的神色凸显出他僵硬枯槁的面容,他把手放在伊利里欧借给他的佩剑柄上。“你确定卓戈卡奥喜欢这么年轻的女人吗?”
“她既有过月事,对马王来说便已足龄。”这不是伊利里欧第一次重复了。“你瞧瞧她那头银金色的秀发,那双紫薇般的眼睛……她拥有古老瓦雷利亚的血统,毫无疑问,毫无疑问……况且她出身显赫,既是老王的女儿,又是新王的妹妹,说什么也不会吸引不了卓戈的。”当他放开她的手时,丹妮发现自己竟浑身颤抖。
“是这样吗?”哥哥满腹狐疑地说,“这些野蛮人口味特别怪,连小男孩、马和羊都能搞……”
“最好别在卓戈卡奥面前提起这些。”
哥哥淡紫色的眼瞳里闪现怒火。“你当我是笨蛋?”
总督微微低头。“我当您是个王者。所谓王者无凡虑,倘若我冒犯了您,那么我向您道歉。”语毕他转身击掌,示意轿夫动身。
待他们坐上伊利里欧雕琢华丽的轿子,潘托斯的街市已经漆黑一片。两名仆人走在前方照明,手里提着装饰精美,有着淡蓝玻璃罩子的油灯;另外十来个壮丁则协力扛着轿子。轿子帘幕之内封闭而温暖,透过伊利里欧身上那层厚重的香水,丹妮闻得到他苍白皮肤的臭味。
那斜卧在她身旁枕边的哥哥对此倒是浑然不觉,他的心思早飞到狭海对岸去了。“我们用不着他整个卡拉萨,”韦赛里斯说,手指头把弄着那把借来的宝剑剑柄。其实丹妮知道哥哥从未认真学过剑术。“只要一万人,我想就够了。有这一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我便可以横扫七国全境。届时诸侯望族必会纷纷起而效力,追随他们真正的国王。提利尔、雷德温、戴瑞、葛雷乔伊等家族和我一样痛恨‘篡夺者’,南境多恩领的人早就满腔怒火,要为伊莉亚公主和她的孩子们复仇。更别提平民百姓了,他们会发出正义的怒吼,为国王而奋战。”他有点紧张地看看伊利里欧,“他们一直都这么想,对吧?”
“他们是您的子民,对您爱戴有加,”伊利里欧总督和颜悦色地回答,“全国上下的农庄村舍里,男人偷偷举杯向你致敬,女人则暗中缝制真龙旗帜,等待你率军渡海之日。”他耸耸宽阔的肩膀,“我的手下都这么说。”
丹妮没有手下,也无从得知狭海对岸的人们究竟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但她不相信伊利里欧这个人,也不相信他的甜言蜜语。然而哥哥却很热切地颔首同意。“我要亲自手刃篡夺者,”他立下宏愿,也没想想自己从没杀过人。“像他当年杀我哥哥一样。我也饶不了那个兰尼斯特家的‘弑君者’,我要为父王报仇。”
“这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伊利里欧总督道。丹妮瞥见他嘴际扬起细微的笑意,但哥哥却没注意,只是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掀开帘幕,望向无边黑夜。丹妮知道他脑海里又在演练当年三河血战的场景了。
卓戈卡奥的寝宫坐落在海湾边,拔起九座高塔,高耸砖墙上爬满苍白的长春藤。伊利里欧告诉他们,这座宫殿是潘托斯的总督们联合致赠卡奥的礼物,自由贸易城邦向来对这些游牧族长礼敬有加。“其实我们也不是真怕这些野蛮人,”他笑吟吟地给他们解释,“红袍僧们保证,有光之王庇佑,纵使百万多斯拉克人来袭,我们也无须惧怕……但他们的友谊既然如此廉价,咱们何乐而不为呢?”
轿子在门口停下来,一名守卫粗鲁地掀开帘幕。他有多斯拉克人典型的古铜色皮肤和黑色杏眼,但脸上却没有胡须,戴着“无垢者”④的青铜盔,上面有根刺。他冷冷扫视轿内乘客,伊利里欧总督用刺耳的多斯拉克语朝他吼了几句,对方也用相同的声调回应,然后便挥挥手示意他们进去。
丹妮注意到她哥哥的手紧紧握住那把借来的佩剑剑柄,看起来仿佛和她一样害怕。“不知好歹的臭太监。”韦赛里斯喃喃道,轿子颠簸着抬进宅院。
伊利里欧总督的话语甜如蜜糖:“许多达官显赫都会出席今晚盛宴,这些人平日里树敌甚多,作东的卡奥自然要保护客人,尤其是陛下您。不难想见,‘篡夺者’可是会出高价悬赏您的项上人头啊。”
“可不是么?”韦赛里斯阴沉地说,“伊利里欧,他可是试了又试,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他雇来的刺客紧盯我们不放,我是最后的真龙传人,只要我活着,他自然寝食难安。”
轿子速度渐缓,终于停了下来。帘幕再度掀开,一名奴隶伸手搀扶丹妮莉丝出轿。此时她注意到他的项圈不过是青铜打造罢了。她的兄长亦步亦趋地跟上,一只手仍旧紧握着剑柄不放。伊利里欧则靠着两名壮丁的帮忙好不容易才下了轿子。
厅院之内,空气中弥漫着火椒、肉桂和甜檬等香料的馨香气息。他们被护送进会客厅,彩色镶嵌玻璃描绘出瓦雷利亚的殒落场景。四面墙壁上黑色灯笼里的灯油燃烧不绝,刻绘着两片石叶的拱廊下,一名太监正高声宣告他们的到访:“坦格利安家族的韦赛里斯三世,”他用高亢甜腻的声音喊,“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他的妹妹,龙石岛公主‘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他的赞助人,潘托斯自由贸易城邦总督,伊利里欧·摩帕提斯。”
他们越过太监,走进石柱林立,苍白长春藤四处攀蔓的庭院,叶影被月光染成白骨般的银色。院落里宾客往来穿梭,其中不少是多斯拉克卡奥,个个身躯高大,皮肤红褐,低垂长髯用金属银圈环环相扣,黑色长发乌黑油亮,绑成无数发辫,银铃悬系其间。然而人群中同样也有来自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的杀手和佣兵,有个比伊利里欧更胖的红袍僧,还有来自伊班港,浑身是毛的怪人,以及几位皮肤黑如暗檀的盛夏群岛领主。丹妮莉丝满怀惊奇地看着这些人……突然惊觉自己是在场惟一女性。
伊利里欧向他们耳语道:“站在那边的三位是卓戈的血盟卫,柱子边的是摩洛卡奥和他儿子罗戈洛。那个绿胡子的人是泰洛西大君的哥哥,他后面的则是乔拉·莫尔蒙爵士。”
最后一个名字引起了丹妮莉丝的注意,“他是个骑士?”
“如假包换,”伊利里欧透过胡子咯咯笑道,“被总主教大人亲手涂抹七圣油的骑士。”
“他在这里做什么?”她脱口而出。
“就为了点芝麻绿豆小事,”伊利里欧告诉他们,“‘篡夺者’下令要他项上人头。他把几个逮着的盗猎者私自卖给泰洛西的奴隶贩子,而没有把他们交给守夜人。真是荒谬的法律,人人都应当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才对。”
“晚宴结束前,我要和乔拉爵士谈谈。”哥哥说。丹妮发现自己也好奇地端详着这位骑士,他年纪颇大,约莫四十来岁,头发虽已逐渐稀少,但身体仍旧健壮。他不穿丝棉质的衣服,改穿羊毛和皮革,一件暗绿色的外衣上绣着双脚人立的黑熊。
伊利里欧总督用他潮湿的手拍了拍丹妮裸露的肩膀,此刻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名来自她一无所知的草原的怪异男子。“好公主,您瞧好了,”他悄声道,“这就是卡奥他本人啦。”
丹妮心中只想赶紧逃避躲藏,但哥哥正盯着她呢,假如惹火了他,又得唤醒睡龙之怒。于是她紧张地转过头去,怯生生地打量起那个韦赛里斯希望在今晚宴会结束前开口要求娶她为妻的人。
先前帮她沐浴的那名女孩所说的和事实倒也差距不大:卓戈卡奥比在场最高的人都还要高出一头,然而动作却极为敏捷轻灵,矫健的身形一如伊利里欧百兽园里的猎豹。他远比她想像中来得年轻,应该不超过三十岁。他的皮肤乃是亮铜色,厚重的胡须上系着黄金和青铜的铃铛。
“我得过去表明来意。”伊利里欧总督说,“在这儿等着,我会带他过来。”
当伊利里欧摇摇摆摆地走向卡奥时,哥哥紧紧抓住她的手,箍得她直想喊痛。“好妹妹,你看到他的辫子了没?”
卓戈的发辫黑亮宛如午夜长空,涂抹了香油,看起来沉甸甸的,上面系有许多金属小铃,随他行动而当啷作响。他的长发过腰,超过臀部,尾端轻拂着大腿。
“你看到他的头发有多长了没?”韦赛里斯问,“每当多斯拉克人在战斗中落败,他们便割去辫子以示不誉,如此全世界都会知道他们的耻辱。卓戈卡奥一辈子都没有吃过败仗,他称得上是龙王伊耿再世,而你将会是他的王后。”
丹妮看着卓戈卡奥,他的容貌刚毅冷峻,眼瞳黑亮冰如玛瑙。当她不小心唤醒睡龙之怒的时候,哥哥会欺负她,但他不像眼前这个男人这样能把她吓得六神无主。“我不想当他的王后,”她听见自己用细小的声音说,“韦赛里斯,求求你,求求你,我不要,我真的好想回家。”
“回家?”虽然他刻意把声音压低,但丹妮还是听得出话音里的愤怒。“好妹妹,你倒是说说看,我们回哪个家啊?我们的家早给人夺走了!”他把她拉进一旁的阴影里,避开众人的视线,指甲用力抠进她的肌肤。“我们回哪个家啊?”他重复着问,言下之意,家即是指君临、龙石岛和那整个失去的国度。
可丹妮所指的根本就不是这些,她要的只是他们在伊利里欧宅邸里的居所,那儿虽然算不上真正的归宿,但毕竟是眼下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可哥哥不愿听这些话,那里不是他的家,就连红漆门院也不是。他的指甲越掐越紧,似乎在逼问答案。最后她终于哑着嗓子,噙着泪水低语道:“我不知道……”
“我却是知道的。”哥哥尖刻地说,“我们会带着一支军队回家,好妹妹,我们会带着卓戈的千军万马回家。假如你必须嫁给他,跟他上床才能换来这些,你就给我乖乖去做。”他朝她浅笑,“只要我能得到那支军队,就算得让他卡拉萨里的四万人通通把你操上一遍,我也会同意,必要的话,连他们的马一起上也行。现在你只给卓戈一个人干,已经该偷笑了。还不快把眼泪擦干,伊利里欧就要带他过来,我可不想让他看见你哭哭啼啼的样子。”
丹妮转过头去,果然总督脸上堆满笑容,正一边打躬作揖一边陪送卓戈卡奥朝他们这边走来,她赶紧用手背抹去还未掉下的泪滴。
“快对他笑,”韦赛里斯的手又落到佩剑的剑柄上,紧张地说,“抬头挺胸,让他看看你那点胸部。诸神在上,你已经够平了。”
于是丹妮莉丝露出微笑,挺起胸膛。
①卡奥:游牧民族多斯拉克人首领的称号,类似蒙古人的“汗”或突厥人的“可汗”。
②七大王国:维斯特洛在征服者伊耿渡海而来时的七个国家,分别是北境王国、凯岩王国、河湾王国、山谷王国、暴风王国、河屿王国以及多恩王国。
③卡拉萨:多斯拉克语中一个一起行动的族群代称。每个卡拉萨都有一位卡奥。
④无垢者:一种经过阉割,训练精良,对命令绝对服从,战技精良的男性奴隶武士,可谓没有感情的终极杀人机器。
第四章 艾德
来访的队伍如同一条由金、银和钢铁交融而成的璀璨河流,浩浩荡荡涌进城堡大门。他们为数一共三百,由引以为傲的封臣与骑士、誓言骑士①和自由骑手所组成。冰冷的北风拍打着他们头顶高举的十数面金色旗帜,上面绣了象征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队伍中有不少奈德熟悉的面孔。一头亮眼金发的是詹姆·兰尼斯特爵士,脸带烧伤的是桑铎·克里冈。他身旁的高大男孩一定是王储,而他们身后的那个畸形矮子则毫无疑问是“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了。
然而那个走在队伍前列,由两名雪白披风御林铁卫随侍左右的人,在奈德眼里竟像个陌生人……一直到对方翻身跳下战马,发出熟悉的洪钟呐喊,然后一把抱住他,差点把他全身骨头拆散,他方才认出来者是谁。“奈德!啊,见到你真好,尤其是看到你那张冻得发紫的脸。”国王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他一番,然后朗声笑道,“你真是一点都没变。”
要是奈德也能对他说同样的话就好了。十五年前,当他们并肩为王位而奋战时,这位风息堡公爵是个面容修整干净,眼神清澈,让怀春少女梦寐以求的精壮男子。他身高六尺五寸,如巍然巨塔,在众人之中似鹤立鸡群。当他身披战甲,头戴双叉鹿角巨盔,则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巨人。他的力气也不输巨人,惯用的那柄铁刺战锤连奈德都只能勉强举起。在那些岁月里,皮革和血的气味就如贵妇身上的香水,和他如影随形。
如今香水却当真和他如影随形了。他的腰围也变得和身高同样惊人。奈德上次见到国王,始自九年前的巴隆·葛雷乔伊之乱。那时雄鹿与冰原狼的旗帜齐飞,七国军队合力征讨那自立为铁群岛之王的领主。胜利之夜,两人并肩站在葛雷乔伊家族陷落的堡垒大厅里,劳勃接受叛军首领的降书,奈德则将其幼子席恩收为养子,之后劳勃起码胖了八石。如今虽有一团粗黑如铁丝的胡子遮住他肥胖的双下巴,却没有东西可以掩盖他突出的小腹和凹陷的黑眼圈。
但劳勃终究是奈德的国君,而不仅仅是朋友,所以他只说:“陛下,临冬城听候您差遣。”
此时其他人纷纷下马,城里的马夫过来照料马匹。劳勃的王后,瑟曦·兰尼斯特带着她年幼的孩子们走进城里。他们乘坐的轮宫乃是一辆巨大的双层马车,以油亮的橡木和镶滚金边的金属搭建而成,由四十匹骏马共同拖拉,因为太宽,只得停在城门外。奈德在雪地里跪下,亲吻王后手上的戒指,劳勃则像是拥抱自己失散已久的妹妹般地拥抱了凯特琳。接着孩子们被带上前来,彼此正式介绍过后,得到双方家长的赞许。
正式的见面礼仪刚结束,国王便说:“艾德,带我到你们家墓窖去,我要聊表敬意。”
奈德就爱他这点,都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对她念念不忘。他叫人拿来提灯。一切都尽在不言之中。王后开口反对,她说大家打清早起就在赶路,这时人人又冷又倦,应该先稍事休息,要看死人也用不着这么急。她话说到这里,只见劳勃冷冷地盯着她,她的孪生弟弟詹姆静静地握住她的手,她也就没再说下去。
于是奈德和他几乎快不认得的国王一同往地下墓窖走去。通往墓窖的螺旋楼梯非常狭窄,所以奈德打着灯走在前面。“我原本都快以为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临冬城了,”劳勃边下楼边抱怨,“南方住久了,成天听人说我的七大王国如何如何,很容易就忘记你的领地和其他六国加起来一样大。”
“陛下,相信您这趟旅途一定很愉快吧?”
劳勃哼了一声,“一路上到处都是沼泽、树林和田野,过了颈泽后连间像样的旅店都找不着。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广袤无边的冷野荒芜,你的子民都躲哪儿去了?”
“多半是害羞不敢出来吧。”奈德打趣道,他感觉得到一股寒意自地窖席卷而上,有如幽深地底的冰冷气息。“在北方,国王可不是天天都见得着的。”
劳勃又哼了一声,“我看是躲在厚厚的积雪底下去了吧!奈德,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这儿还冰天雪地!”国王边下楼边伸手扶着墙壁,稳住身子。
“晚夏降雪在北方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奈德说,“希望没给您带来什么困扰,夏末的雪通常都不大。”
“这叫做不大?异鬼才相信!”劳勃骂道,“那等到冬天你们这要冷成什么样子?我光想想就浑身发抖。”
“北方的冬天很冷很苦,”奈德承认,“但史塔克家族会熬过去的,这么多年来我们不是一直都熬过来了吗?”
“你真该来南方看看,”劳勃对他说:“趁夏天还没结束好好见识一下。高庭的原野放眼望去尽是金黄玫瑰。水果甜熟到会在你口中爆开,有甜瓜、蜜桃还有火梅,我保证你绝对没尝过这么甜美的东西。你待会儿就知道了,我这次给你捎了点过来。就算在风息堡,当热风吹起,天气热得你几乎无法动弹。奈德,你真该看看南方市镇的模样!遍地繁花,市集里的食物车载斗量;夏季的葡萄酒不但好喝,而且便宜得不像话,光闻闻市场里的酒味都会醉。人人都丰衣足食,喝得醉醺醺,吃得肥嘟嘟。”他咧嘴笑道,又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啤酒肚。“奈德,还有南方的女孩子啊!”他的眼里焕发着光芒,高声叫道,“我敢跟你保证,只要天一热,女人的矜持就全不见了。她们会直接光着身子,在城堡附近的河里裸泳。就算上了街,也是热得穿不住毛衣皮衣,所以有钱的就穿丝织短袖,穷一点就穿棉质的。不过只要一流汗,衣服贴着皮肤,根本就和脱光光没两样。”国王开心地笑着。
劳勃·拜拉席恩向来是个物欲旺盛,很懂享受的人。这一点他没有变,但是奈德没法不注意国王为声色娱乐所付出的代价。当他们抵达楼梯底端,进入墓窖的深沉黑暗时,劳勃已经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在灯光照映下面红耳赤了。
“陛下请进,”奈德恭谨地说,然后将灯笼绕了个半圆。黑影鬼祟潜动,摇曳的火光照上脚底的石板,左右显现出两两成对的花岗岩柱,一直延展到远处的黑暗。历代逝者端坐石柱间的石制宝座上,背向墙壁,身后靠着存放遗体的石棺。“她在最后面,就在父亲和布兰登旁边。”
他领路在前,穿梭于石柱间的过道,劳勃被地底的阴寒冻得直打哆嗦,默然无语地跟随其后。墓窖里总是冷的,他们走在史塔克家族历代的死者之间,足音回响在偌大的陵墓里。历代临冬城领主注视着他们,紧闭石棺上的雕像刻有他们生前的容貌,巨大的咆哮冰原狼石雕则蜷缩脚下。他们并列而坐,用再也看不见的眼睛注视着永寂的黑暗。生者的走动仿佛惊动了他们,墙壁上轮换着窜动的黑影。
根据传统,凡是曾为临冬城之主的石像膝上都要放置一把铁制长剑,以确保这些含恨的复仇怨灵被封印在陵墓里,不致到阳间肆虐。其中最古老的早已锈蚀殆尽,原本放置宝剑的地方如今只剩红褐铁锈。奈德不禁扪心自问,这是否意味着那些幽魂如今可以恣意兴扰城堡?早先的临冬城主坚毅刚强一如他们脚底下的土地,在龙王尚未渡海来犯的日子里,他们不向任何人低头,自封为北境之王。
奈德停下脚步,举起油灯,陵墓仍然持续向前延伸,没入黑暗,然而之后的都是空位,没有封上,有如等待死者的黑洞,等待着他和他的子女。奈德想到这里就不舒服:“在这儿。”他对国王说。
劳勃静静地点头,跪了下来,低头行礼。
眼前共有三个并肩排列的石棺,奈德的父亲瑞卡德·史塔克有张严峻的长脸,当年的雕刻师父把他的神韵掌握得很好,他庄严地坐定,石指紧紧握住膝上横躺的宝剑,然而当年倾国的剑都救不了他。在他两旁较小的石棺里,则是他的子女。
布兰登死时不过二十,他就在和奔流城的凯特琳·徒利成婚前不久,被“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残忍地绞死。他父亲被迫全程目睹爱子惨死的经过。其实布兰登才是临冬城真正的继承人,他既是长子,又是天生的领袖。
莱安娜香消玉殒那时年方十六,还是个童心未泯的女孩。奈德全心全意地疼爱着这个妹妹,劳勃对她的爱犹有过之。她原本是要当他新娘的。
“她比这漂亮多了。”一阵沉默之后,国王开口。他的眼光仍眷恋在莱安娜脸上不忍离去,仿佛这样可以将她唤回人世。最后他终于站起身,步履却因肥胖而显得有些不稳。“妈的,奈德,真有必要把她葬在这种地方么?”他的声音因为忆起的悲痛而嘶哑起来,“她不该与阴暗为伍……”
“她是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人,”奈德平静地说,“她属于这里。”
“她应该安葬在风景优美的山丘上,坟上种棵果树,头顶有阳光白云与她为伴,有风霜雨露为她沐浴。”
“她临终前我就在她身边,”奈德提醒国王,“她只想回家,长眠在布兰登和父亲身边。”他至今还偶尔能听得见她死前的呓语。答应我,她在那个弥漫血腥和玫瑰馨香的房间里朝他喊,奈德,答应我。迟迟不退的高烧吸走了她全部的力量,当时的她气若游丝。但当他保证将信守诺言时,妹妹眼里的恐惧顿时一扫而空。奈德记得她最后的微笑,还有她如何紧抓他的手,随后离开人世,玫瑰花瓣自她掌心倾流而出,沉暗而无生气。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全都不记得。当人们找到他时,他仍然紧紧抱着她了无生气的躯体,哀恸得难以言语。据说最后是那个矮小的泽地人霍兰·黎德将她的手自他手中抽开,奈德自己一片茫然。“我一有机会就会带花来看她,”他说,“莱安娜她……一直很喜欢花。”
国王摸了摸她的脸颊,手指温柔地滑过粗砺的岩石表面,好似在爱抚活生生的恋人。“我发誓杀雷加为她报仇。”
“你已经杀了他。”奈德提醒他。
“只杀了一次。”劳勃满腹酸楚地说。
两个死敌当年在三河交汇处的沙洲浅滩上碰面,炽烈的战火在四周蔓延。劳勃手持他的铁刺战锤,头戴鹿角巨盔;坦格利安王子则全身黑甲,胸铠上用红宝石镶成象征家族纹章的三头巨龙,在烈日照耀下有若熊熊烈火。两人鏖战不休,三叉戟河的河水在战马铁蹄下染成血红,直到最后劳勃的战锤击碎了对手铠甲上的三头龙,穿过铠甲下的躯体。奈德赶到现场时,雷加已经倒卧河中,气绝身亡;双方士兵在水里争抢从他铠甲上掉落的红宝石,激起翻飞水花。
“每晚在梦中,我都要杀他一次。”劳勃道,“就算再杀他个一千遍,他还是死有余辜。”
奈德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又一阵沉默后,他说:“陛下,我们该回去了,王后正等着呢。”
“王后王后,就算异鬼抓走她又如何?”劳勃尖酸地喃喃道,但他还是脚步蹒跚,沉重地朝来时的方向走去。“还有,你要敢再叫我一声陛下,我一定把你枭首示众。咱们之间可不只是君臣关系而已。”
“我不敢忘。”奈德静静地回答。眼看国王没有答话,他便问,“跟我说说琼恩的事。”
劳勃摇摇头:“我这辈子没看过一个人病情恶化得那么迅速。为了庆祝我儿子的命名日,我们举办了一场比武竞技,当天见了他,你一定会认为他健康得能长命百岁。但两个星期之后他就死了,得的病像把烈火,活活把他给燃尽。”劳勃在一根石柱边停下来,正好站在一个死去已久的史塔克族人面前。“我好敬爱那个老人啊。”
“我们都一样。”奈德停了一会儿,“凯特琳很为她妹妹担心,莱莎还好吗?”
劳勃的嘴角苦涩地扭了扭,“坦白说,一点也不好。”他顿了顿,“奈德,我认为琼恩的死把那个女人给逼疯了。她已经带着儿子逃回了鹰巢城。我是不希望她这么做的,我本来打算把他过继给凯岩城的泰温·兰尼斯特。琼恩既没有兄弟,又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我怎么能让个女人家独自抚养他长大呢?”
奈德宁可把孩子交给毒蛇抚养,也不愿意交给泰温公爵,但他没说出口。有些旧伤永难愈合,只需简短几字,就会再汩汩流血。“她刚失去丈夫,”他小心翼翼地说,“或许做母亲的害怕再失去儿子吧,况且那孩子年纪还小。”
“六岁,成天病恹恹,这种人是新任鹰巢城公爵,诸神饶了我罢。”国王咒骂,“泰温公爵以前从没收过养子,莱莎应该觉得光荣才对。兰尼斯特家族历史悠久,势力又大,可她竟然连考虑都不肯考虑,也没得到我准许,就趁着月黑风高不声不响离开了。瑟曦差点没气炸。”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吗?那孩子的名是照着我取的,叫劳勃·艾林。我发誓要保护他,怎么能让他母亲就这样把他偷偷带走呢?”
“不如让我来收养他,你意下如何?”奈德说,“莱莎应该会同意。她年轻时和凯特琳很亲,她来这儿也会比较有家的感觉。”
“我的老友啊,你是个好人。”国王回答,“只可惜为时已晚。泰温公爵既然同意收养,如果又把那孩子转到别的地方,对他是种侮辱。”
“我关心的是我外甥的幸福,而不在乎兰尼斯特家族高兴不高兴。”奈德表示。
“那是因为你晚上不用陪兰尼斯特家的女人睡觉,”劳勃放声大笑,笑声在墓窖里回荡,在拱形屋顶上反射,那笑容是浓密黑虬髯里的一条白线。“呵,奈德,”他说,“你还是老样子,太严肃了。”他伸出巨大的手臂环住奈德的肩膀,“我本想过几天再跟你谈这件事,但你既然提起,就现在说罢。来,我们走。”
他们朝墓窖的出口走去,穿梭于石柱之间,两旁的史塔克死者空洞的眼神仿佛正跟随他们的脚步。国王依旧搂着奈德:“你一定想不透,隔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现在我才到临冬城来。”
奈德确有几个可能的猜测,但他没说出来。“我看,想来和我作伴?”他故作轻松地说,“不然就是绝境长城的缘故。陛下,您一定要去看看,在城墙上亲自走一遭,再和守军谈谈。守夜人部队如今已没有过去的盛况,班扬说……”
“相信我很快就有机会当面和你弟弟聊聊,”劳勃道,“至于绝境长城,已经在那儿多久了?八千多年了罢,再撑个几天应该没问题。我有更要紧的事要跟你说,如今时局紧张,我需要信得过的得力助手,就像琼恩·艾林那样的人。他既是鹰巢城公爵,又是东境守护和御前首相,要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可不容易。”
“他儿子……”奈德开口。
“他的儿子会继承鹰巢城公爵爵位,以及麾下领地所有税赋。”劳勃打断他,“就这样了。”
奈德大吃一惊,错愕地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国王,脱口便道:“艾林家族世代担任东境守护,这是个世袭的职位啊。”
“等他长大成人,我再考虑要不要交还给他。”劳勃说,“然而我首先要打算的是今年和往后的几年。奈德,六岁的小男孩没法统率军队。”
“这头衔在承平时期不过是个荣誉职,就让那孩子保留这个称号吧。就算不为了他,为了他那一生为国鞠躬尽瘁的父亲,这也是应该的。”
国王听了不大高兴,把手从奈德肩膀上抽了回来:“琼恩鞠躬尽瘁是他职责所在,他本来就该对他的君王效忠。奈德,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这点你应该最清楚。但那孩子可不是他父亲,一个稚龄幼儿绝对治理不了东方。”他的语气缓和下来,“不说这些了,我有更要紧的事跟你商量,而且这次我不准你跟我争辩。”劳勃紧握住奈德的手肘,“奈德,我有事需要你帮忙。”
“陛下,我永远任您差遣。”
他虽然很担心国王的下一步,却不得不这么说。
劳勃好像根本就没听他说话,只自顾自地续道:“想想我们一起在鹰巢城度过的那几年……妈的,好一段快乐时光!奈德,我希望你能再次陪在我身边,我希望你能南下到君临与我共商国事,不要一个人躲在世界的尽头,毫无用武之地。”劳勃望向远处的昏暗,突然像个史塔克族人般忧郁地说:“我向你发誓,坐在铁王座上管理国政,比夺取王位要难上千倍。法律仲裁是件累煞人的事,清算国库更麻烦。还有那些没完没了的平民百姓,我成天坐在那该死的铁椅子上听他们怨东怨西,听得我脑筋麻木,屁股酸痛。每个人一开口就是要钱,不然就是要土地或法律仲裁。全是些满口胡言的家伙,偏偏我的大臣贵妇们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身边都是些白痴和马屁精,奈德,这真会把人逼疯的。他们要么稀里糊涂,要么故意说谎。有时候我睡觉,还真希望咱们当年在三叉戟河吃了败仗。啊,我不是说真吃了败仗,只是……”
“我了解。”奈德轻轻地说。
劳勃看着他:“老朋友,我想也只有你能够了解。”他面带微笑,“艾德·史塔克大人,我将任命你为国王之手,即御前首相。”
奈德单膝跪下。他并不意外,除了这个原因,劳勃还会为了什么千里迢迢北上呢?御前首相是七大王国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要职,他将代表国王发号施令、运用权威、统御三军、执掌司法。遇到国王缺席、生病或其他突发事件,他甚至会坐上铁王座,直接统治国家。劳勃等于是将王国交到他手中。
而这,却是他最最不想要的。
“陛下,”他说,“恐怕我的能力不足以胜任此等要职。”
劳勃高兴地发出一声佯装不耐的咕哝,“我要真为你着想,早让你退休啦。我是打算让你来治理国家,带兵打仗,而我自己呢?痛痛快快地吃喝玩乐,嫖个过瘾。”他拍拍肚皮,嘿嘿笑道:“你知道那句形容国王和首相的谚语吧?”
奈德当然知道。“国王做梦,”他说,“首相筑梦。”
“有个跟我上床的渔家女孩告诉我,他们中下阶层的百姓有个更妙的比喻:国王吃席,首相拉屎。”
此话一出,他仰头狂笑,回音响彻黑暗,四面八方的临冬城死者却似乎很不以为然地冷眼旁观。当笑声终止,奈德仍然单膝跪地,眼睛上扬。“妈的,奈德,”国王抱怨,“你好歹也跟我一起笑一笑?”
“有人说这里的冬天太冷,人若是笑了,声音会冻结在喉咙里,直到把人活活噎死。”奈德平静地说,“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史塔克家人甚少有幽默感。”
“跟我一起到南方去,我一定让你再露笑颜。”国王向他保证,“你既然帮我得到了这张该死的铁椅子,就该帮我保住它吧。我们注定是要并肩治理国家的。倘若莱安娜还活着,我们现在就该是连姻手足,名副其实的兄弟了。呵呵,好在现在也不迟,我有个儿子,你有个女儿,我家小乔和你的珊莎会把两家结合在一起,就好像当年的莱安娜和我。”
这个提议却真吓了奈德一跳:“可珊莎才十一岁。”
劳勃不耐烦地挥挥手:“已经大到可以订婚啦,结婚等过几年再说。”国王微笑,“你这浑球,还不快站起来说好。”
“陛下,这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喜乐。”奈德回答,接着他露出迟疑,“可也太让我措手不及,能否给我点时间考虑?我要告诉我妻子……”
“好,好,当然没问题,去跟凯特琳说罢,好好想清楚。”国王伸出手,拍了拍奈德的手,然后把他拉起来。“别教我等太久就是,你也知道我没什么耐性。”
一时之间,艾德·史塔克心中充满了一种山雨欲来的恐惧,毕竟寒冷的北国才是真正属于他的故乡。他看看四周石像,吸了口墓窖的冰冷空气。他隐约可以感觉得出身旁历代先祖的目光,他知道他们正侧耳倾听,他知道凛冬将至。
①誓言骑士: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第五章 琼恩
在某些场合——虽然不多,却依旧存在——琼恩·雪诺会暗自庆幸自己是个私生子。当他拿起传来的酒壶,把自己刚喝干的杯子斟满时,他惊觉现在就是这样的场合。
他返身坐回长凳,和青年侍从们坐在一起,啜饮杯中佳酿。满口夏日红酒甜美的水果香气,牵起他嘴角的一丝微笑。
临冬城的大厅里热气蒸腾,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的香味。大厅的灰石墙上挂满了各家旗帜,白色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金色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绯红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大厅里有位歌手正拨弄竖琴,高唱歌谣,然而在炉火熊熊,蜡碟碰撞和酩酊交谈的喧嚣覆盖下,坐在长厅末端的他根本听不清楚。
为国王接风洗尘而举办的欢迎晚宴,已经进行了整整四个钟头。琼恩的兄弟姐妹和他隔着整个大厅,他们和王子公主们坐在一起,只比史塔克公爵夫妇和国王王后所处的高台低一席。每逢这种特殊场合,他的公爵父亲总会特许每个孩子喝一杯葡萄酒,但不准再多。反倒是像他这样与随从仆役们在一块儿,没人会管他喝多少。
他发现自己的酒量原来和成人差不多,在身旁这群兴高采烈的年轻人怂恿下,每当喝干一杯,他们就怂恿他再来一杯。琼恩很乐意与他们为伍,津津有味地听他们彼此吹嘘战争、打猎和偷情的故事。他相信这群伙伴绝对比王子公主们有趣。先前当访客们从大门口鱼贯而入时,他已经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队伍正好从他座位前方不远处经过,他便好好地瞧了个清楚。
他的公爵父亲护送王后走在前面,她正如传闻中那么美丽,镶满宝石的头冠衬着她金色的长发,闪闪发亮,其上镶嵌的翡翠和她璀璨明亮的碧眼搭配得完美无瑕。父亲搀扶她步上高台,引她到席位坐下,然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他一下。琼恩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还是看得出王后的笑容只是表面功夫。
接着是国王本人,他挽着史塔克夫人的手走了进来。琼恩见到国王,只觉大失所望。父亲常说起那个天下无双的勇士劳勃·拜拉席恩,三叉戟河的恶魔,全国最骁勇善战的武士,在王公贵族间卓然不群。可在琼恩眼里,他不过是个红脸长须,汗流浃背的胖子,走起路来一副耽溺杯中物的模样。
在他之后进来的是孩子们,小瑞肯走在第一,很努力地要装出三岁小孩所能表现出来的庄严姿态。他走到琼恩面前时还停下来打招呼,琼恩只得催促他快走。罗柏紧跟在后,他穿着象征史塔克家族色彩的灰绒白边羊毛衣,挽着弥赛菈公主的手。她还是个小女孩,年纪不满八岁,珠光宝气的发网内金色卷发有如瀑布般流泻直下。他们经过时,琼恩注意到她看着罗柏时的羞赧微笑。他的结论是这女孩八成挺无趣。不过罗柏根本就没发现她有多蠢,他自己也看着她,笑得像个傻子。
接着他的两个异母妹妹也护送王子们进来了,艾莉亚和胖嘟嘟的托曼王子走在一块儿,他那白金色的长发比她的头发还要长。大她两岁的珊莎则陪着王太子乔佛里·拜拉席恩。乔佛里今年十二岁,年纪比琼恩和罗柏都小,长得却比两人都要高,琼恩想到这就不痛快。乔佛里王子有妹妹的长发和母亲的深邃碧眼,金色的发卷盖过金色宽领带和高贵的天鹅绒衣领,珊莎走在他身旁,容光焕发。不过琼恩可一点也不喜欢乔佛里那副嘴唇上噘,对临冬城大厅轻蔑鄙夷的神态。
他对走在王太子后面的这一对比较感兴趣:他们是王后的兄弟,都是凯岩城兰尼斯特家的人。任何人都不会把谁是“雄狮”,谁又是“小恶魔”给弄混的。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是瑟曦王后的孪生手足,生得高大英挺,金发飘扬,有着闪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容。他穿着大红丝质长衫,漆黑高统靴和黑缎长披风。上衣的前胸用金线绣了只兰尼斯特家怒吼不驯的雄狮。人们称他“兰尼斯特雄狮”,又在背后窃窃私语“弑君者”这个名号。
琼恩发觉自己几乎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这才是王者应有的风范,詹姆走过面前时,他如此暗想。
接着他望向詹姆的兄弟,他正摇摇摆摆、半躲藏地走在哥哥身边。提利昂·兰尼斯特是泰温公爵年纪最小,也最丑陋的孩子。诸神赐予瑟曦和詹姆的一切优点,一样都没留给提利昂。他是个身高只有哥哥一半的侏儒,鼓动着畸形的双腿努力想跟上哥哥的脚步。他的头大得不合比例,鼓胀额头下是一张扭曲的怪脸。双眼一碧一黑,从满头长直金发下面向外窥视,他头发的颜色几乎金亮成白。琼恩饶富兴味地看着他打面前经过。
达官贵胄中最后进来的是他叔叔,守夜人部队的班扬·史塔克,以及父亲年轻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班扬经过时对他露出温和的微笑,席恩则对他完全视若无睹,不过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等贵宾全部就座之后,大家彼此举杯祝福,互致贺词,然后晚宴便正式开始。
琼恩从那时起就在喝酒,到现在还没停下。
长桌下有东西摩擦他的脚,低头只见一对红眼睛盯着他望。“肚子又饿了?”他问。餐桌中间还有半只蜜汁烤鸡,琼恩伸手撕下一只鸡腿,突然心生一计,用餐刀把整只鸡的肉切割下来,然后让剩余的鸡骨从自己双腿间滑到地上。“白灵”野蛮却安静地撕咬起骨头。他的兄妹们都不准带狼进宴会厅,惟有琼恩所处的大厅尾端,狗多得数不清,自然也没人管他的小狼。他告诉自己这也算专有的好福气。
眼睛突然一阵刺痛,琼恩粗鲁地揉揉,咒骂着熏烟。他又喝了一大口葡萄酒,然后看着白灵吞噬了整只鸡。
狗们在餐桌间来回走动,跟着女侍四处逡巡。其中有一只长着大大的黄眼睛的黑色混血母狗闻到了鸡肉香味,便停下脚步,低身挤过长椅想要分一杯羹。琼恩冷眼旁观双方对峙,只见那母狗喉头发出低吼,慢慢靠近。白灵则沉默地抬头,用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对方。母狗发出一声愤怒的挑衅,她的身躯是小冰原狼的三倍,但白灵却动也不动,只霸占住自己的食物,张开嘴巴,露出尖牙。母狗见状,又吠了一声,最后决定这场架还是不打为妙。于是它转身溜走,离去前还不忘傲慢地吠了一声以维持自尊。白灵继续低头猛嚼。
琼恩得意地笑着,探手到桌底摸摸它一身蓬松的白绒毛。小狼抬起头望他,温柔地咬了他的手一口,然后又低头大快朵颐。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原狼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旁问。
琼恩开心地抬头,班叔叔把手放在他头上,拨弄着他的头发,就好像他刚才拨弄白灵身上的毛一样。“对,”他回答,“它叫做白灵。”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公爵的弟弟坐。班扬·史塔克跨坐上长凳,从琼恩手里接过酒杯。“夏日红,”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没有东西比得上这酒甜美。琼恩,你今晚喝了几杯?”
琼恩笑而不答。
班扬·史塔克笑道:“果不出我所料。呵呵,算了。记得我自己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时,年纪比你还小。”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发出松脆的喀嚓声响。
他的叔叔容貌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笑意。他和所有守夜人一样一袭黑衣,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穿皮里高统靴,腰系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戴了串沉甸甸的银项链。班扬一边吃洋葱,一边兴味盎然地看着白灵。“很安静的一只狼。”他做出结论。
“它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琼恩说,“从来都一声不吭,所以我才叫它白灵,这也是因为它的毛色,其他几只狼毛色都很深,不是灰就是黑。”
“长城外也有冰原狼,我们外出巡逻时经常听到它们的嚎叫。”班扬·史塔克意味深长地看着琼恩,“你平日不是都和你弟弟他们同桌吃饭吗?”
“那是平日,”琼恩语调平板地回答,“夫人认为,今晚若让私生子与他们同桌用餐,对王族是种侮辱。”
“原来如此。”叔叔转头看看大厅尽头高台上的餐桌,“我哥哥今晚看上去不太有庆祝的兴致。”
琼恩也注意到了,私生子必须学会察言观色,洞悉隐藏在人们眼里的喜怒哀乐。他父亲固然举止都合乎礼数,但神情里却有种琼恩从未见过的拘束。他不多说话,始终用低低的眼神扫视全厅,目光十分空洞。隔着两个位子的国王倒是整晚开怀畅饮,络腮胡后那张大脸胀得通红,他不断地举杯敬酒,听了每一个笑话都乐得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都像个饿鬼似地吃个不休。但坐在他身旁的王后却如一尊冰冷的雕像。“王后也在生气,”琼恩低声对他叔叔说,“下午父亲大人带国王去了地下陵寝,王后本不希望他去的。”
班扬仔细地审视了琼恩一番,说:“琼恩,什么事都逃不过你眼光,是么?我们长城守军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琼恩骄傲地说:“罗柏用起长枪来比我有力,但是我剑使得比较好,胡伦还说我的骑术在城里也是数一数二。”
“的确很不容易。”
“你回去的时候,带我一道走罢。”琼恩突然激动起来,“只要你去跟父亲大人说,他一定会同意,我知道他一定会。”
班扬叔叔再度审视他的脸庞,“琼恩,对一个男孩子来说,长城是个很艰苦的地方。”
“我差不多成年了,”琼恩辩解,“下个命名日我就满十五岁,而且鲁温师傅说私生子会比其他孩子长得快。”
“这倒是真的。”班扬的嘴角向下微翘,他从桌上拿起琼恩的酒杯,斟满葡萄酒,深吸一口。
“戴伦·坦格利安征服多恩领的时候也不过十四岁。”琼恩又说。传说中的年轻龙王是他心目中的英雄。
“那场仗可是打了一整个夏天,”叔叔提醒道,“你说的这个年轻国王,为了攻下多恩,死了一万人,后来为了守住它,又死了五万人。应该有人告诉他,战争可不是儿戏。”他又啜了口酒,抹抹嘴,“而且,戴伦·坦格利安十八岁就英年早逝,你该不会忘记这一部分吧?”
“我什么都没忘,”琼恩吹嘘,酒精让他胆子也大了起来。他试着坐直身子,好让自己看起来更高大,“叔叔,我想进入守夜人部队服役。”
对于这个决定,他早已反复思量,夜里,当他的兄弟们在身边安睡酣眠,他却辗转难安。罗柏有朝一日会继承临冬城,以北境守护的身份指挥千军万马。布兰和瑞肯则将成为他的封臣,拥有各自的庄园,为他管理内政。妹妹艾莉亚和珊莎会嫁给其他豪族的子嗣,以贵族夫人的身份前往南方属于她们的领地。惟有他,区区一个私生子,能指望些什么呢?
“琼恩,你恐怕不知道。守夜人是一个视死如归的团体,我们没有家庭羁绊,永远也不会生儿育女,我们以责任为妻,以荣誉为妾。”
“私生子一样有荣誉心,”琼恩说,“我已经做好宣誓加入的准备了。”
“你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班扬答道,“还算不上成人。在你接触女人之前,恐怕无法想像要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我才不在乎那个!”琼恩火气直往上撞。
“你若是知道,多半就会在乎了。”班扬说,“孩子啊,倘若你知道发了这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就不会这么急着要加入了。”
琼恩听了更觉气恼:“我才不是你的孩子!”
班扬·史塔克站起身,“我就可惜你不是我孩子。”他拍拍琼恩肩膀,“等你在外面生了两三个私生子,再来找我,到时候看看自己会有什么想法。”
琼恩浑身颤抖。“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他一字一顿地说,“永远不会!”他将最后一句话当成毒液般吐出口。
这时他惊觉全桌的人不知什么时候都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他。他只觉泪水充满眼眶,最后他站了起来。
“恕我先告退。”他用最后一丝尊严说道,然后趁其他人看到他眼泪掉下之前,旋风似地跑开。他一定是喝多了,两只脚仿佛打了结,当即与一位女侍撞个满怀,使一壶掺香料的葡萄酒泼洒在地,四座顿时响起哄堂大笑。琼恩眼中的热泪滚下面颊,有人想搀他,但他甩开善意的手,凭着辨不清地面的眼睛,继续朝大门跑去。白灵紧随其后,奔进低垂的夜幕。
空荡的庭院分外寂静,内墙城垛上只有一位拉紧斗篷抵御寒意的守卫,独自蜷缩墙角,虽然看上去百无聊赖,表情悲苦,但琼恩却有一千个一万个想和他交换位置的愿望。除此之外,整座孤城四下漆黑,满是寂寥。琼恩曾去过一座被遗弃的庄园,那里杳无人迹、沉默阴郁,四下一片肃然,惟有巨石在默默倾诉过往主人的景况。今夜的临冬城便让琼恩联想起当时的情景。
笙歌舞乐从身后敞开的窗户向外流泻,正是他此刻最不想听的靡靡之音。他用衣袖抹去泪水,气恼自己如何把持不住,随后准备转身离开。
“小子。”有人叫住他。琼恩转头。
提利昂·兰尼斯特正坐在厅堂前门上面突出的壁架上,睥睨世间万物,活像只石像鬼。这侏儒朝他笑笑:“你身旁那家伙可是只狼?”
“是冰原狼。”琼恩说,“叫做白灵。”他抬头望着侏儒,先前的不满被好奇取而代之。“你在那儿做什么?怎没在里面参加晚宴呢?”
“里面太热太吵,我又多喝了点酒。”侏儒告诉他,“很久以前,我就学到了一个教训:在你的哥哥身上呕吐是件不太礼貌的事。我可以靠近瞧瞧你那只狼吗?”
琼恩迟疑了一下,然后缓缓点头:“你能自己下来么?还是要我去弄张梯子?”
“去,瞧不起我啊?”小个子说。他两手往后一用力,整个人翻腾进半空中。琼恩惊讶得喘不过气,瞠目结舌地看着提利昂紧缩成一个球,轻巧地以手着地,然后后空翻站起身。
白灵有些迟疑地向后退了几步。
侏儒拍拍身上的灰尘,笑道:“我想我一定是吓着你的小狼了。真不好意思。”
“他才没被吓着。”琼恩边说边弯身唤道:“白灵,过来,快过来,乖。”
小狼溜达过来,亲热地用鼻子摩擦琼恩的脸颊,却始终对提利昂·兰尼斯特保持警戒。当侏儒伸手想摸它时,它立刻抽身后退,露出利齿,发出无声的咆哮。“挺怕生的么?”兰尼斯特说。
“白灵,坐下。”琼恩命令,“就是这样,坐着别乱动。”他抬头望向侏儒,“你现在可以摸他了。除非我叫它动,否则他不会乱动的。我正在训练他。”
“原来如此。”兰尼斯特搔搔白灵两耳间白如细雪的绒毛,“乖狼狼。”
“若我不在这里,他早把你的喉咙撕开了。”琼恩说。其实这话当下还不能成真,不过看小狼的长势却也为时不远。
“如果这样,那你还是别走开的好。”侏儒答道。他歪了歪那颗过大的脑袋,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打量琼恩,“我是提利昂·兰尼斯特。”
“我知道。”琼恩边说边起身。他站着比那侏儒高多了,不禁觉得很怪异。
“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吧?”
琼恩只觉得一股寒意刺进全身,他抿紧嘴唇,没有答话。
“我冒犯到你了吗?”兰尼斯特忙道,“抱歉,侏儒向来不太懂得察言观色。反正历来杂耍卖艺的侏儒前辈们个个衣着随便,口无遮拦,我也就有样学样啦。”他嘿嘿笑着,“不过你确实是个私生子。”
“艾德·史塔克大人是我父亲没错。”琼恩终于还是承认了。
“嗯,”兰尼斯特端详着他的脸,“看得出来。跟你那些兄弟相比,你还比较有北方人的味道。”
“同父异母的兄弟。”琼恩纠正,心里暗暗为侏儒的说法感到高兴。
“那么私生子小弟,让我给你一点建议罢。”兰尼斯特道,“永远不要忘记自己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琼恩可没心情听人说教:“你又知道身为私生子是什么样了?”
“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你可是你母亲的亲生儿子,地地道道的兰尼斯特。”
“是么?”侏儒苦笑,“这话你去跟我父亲大人说吧。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所以我老爸始终不确定我是不是他亲生的。”
“我连我母亲是谁都不知道。”琼恩道。
“反正是个女人。”他朝琼恩露出一抹哀伤的笑容,“小子,请记住,虽然全天下的侏儒都可能被视为私生子,私生子却不见得要被人视为侏儒。”说完,他转过身,驼着背返回宴会大厅,嘴里还哼起一首爱情小调。当他打开门的刹那,室内的灯光将他的背影清楚地洒在庭院中。就在那一瞬间,提利昂·兰尼斯特的身影宛如帝王般昂首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