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约自杀,妻子:当时,我希望他死了算了!
“如果是陌生人,我会呼救。但当时,我希望他死了算了!”
江苏南通,夫妻俩相约自杀。凌晨五点,两人走到大桥上,丈夫一跃而下,跳进河中。妻子却只看了一眼在河中挣扎的丈夫,漠然转身而去。
最终,丈夫张勇溺水溺亡。
张勇和小陈是夫妻两个,丈夫张勇怀疑妻子有外遇,两人发生争吵。
情绪失控的张勇掏出匕首想要自杀,妻子小陈忙不迭阻止后,又提出两个人一起投河自尽的要求,小陈点头同意。
次日凌晨五点,张勇驾驶电动车拉着妻子来到大桥上,先用匕首捅向自己的心脏,随后从大桥上纵身一跃,跳入冰冷的河水中。但妻子看着在河水中挣扎的张勇,既没有呼救,也没有拨打救援电话,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
据说,夫妻双方的老人都有重大疾病,常年需要高额的医药费,还有一个才4岁的幼女。对于“张勇自杀,小陈未曾施救”一事,家人表示谅解。
事后,妻子小陈被判故意杀人罪,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
有一位网友的评论触动了我:
生活的重压下,生命和情绪也都变得无比脆弱甚至不堪一击。夫妻相约赴死,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看着丈夫投河自尽,妻子在最后时刻却改变了主意,才没有发生更大的悲剧。
虽然家人谅解了她,但见死不救绝对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困难再大,活着就有希望!
其实,从现实情况而言,妻子小陈有外遇只是丈夫自杀,甚至要拉上妻子一同自杀的诱因,真实原因可能是丈夫自感身患重病,加上夫妻双方的父母都是长期病号,自家经济状况不佳导致。
但正如那位网友所说:困难再大,活着就有希望。
张勇一跳了之,倒是解脱,可留下患病的双亲、羸弱的幼女,又该如何呢?倘若妻子小陈和他一样纵身一跃,留下这一家老小又该如何呢?
也有网友说:夫妻双方相约自杀,丈夫张勇跳河自杀是自愿的,但妻子小陈后悔了,没有跳河,顶多算是见死不救,怎么能算作是故意杀人呢?
如果是陌生人落水,旁边见到的人没有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不构成犯罪。但对于夫妻而言,本身就有互相扶持、互相救助的义务。
但小陈并没有这样做,等于坐视丈夫张勇死亡,这种行为属于间接故意。
加上在审判过程中,妻子那句“当时,我希望他死了算了”,不管她当时说这句话是出于发牢骚、埋怨、还是真正的恨意,都被判定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明显属于见死不救,被判刑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由于双方父母年迈,孩子尚小,夫妻双方又有一个人死去,如果小陈再被关进监狱,这个家很有可能会垮掉,所以法院判罚的时候,有四年的缓刑期。
如果在这四年内,小陈不再有犯罪行为,并且能够真正尽到一个母亲,一个女儿(媳妇)的责任,后面的三年有期徒刑将不再判罚。
最近,夫妻反目,甚至杀害的案例频频出现,充分验证了:人的成功,不在赚钱多少,也不在事业是否一帆风顺,而在于是否有一段美好的婚姻。
好的婚姻,是互相成就,而不美满的婚姻,则有可能压垮几个家庭。
所以,善待枕边人,珍惜这得来不易的爱情吧。或许现在并不如意,但只要双方共同努力,总会迎来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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