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城市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乱搞违建要不得!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近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接到群众举报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在西湖小区一处公用区域内

有业主私自违建

现场立起木桩

正在进行钢筋混凝土浇筑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在经过现场查证以后

执法人员依法向业主

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但当事人未予理会并继续抢建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2月17日下午

执法人员组织拆违力量

依法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并及时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你看嘛,这就是教训呀!

得不偿失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违建万万不可取

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违法加建改建、乱搭乱建

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侵占公共资源

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建设美丽垫江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对在建违法建筑

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

应当责令停止建设

并限期自行消除违法建筑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建设现场实施监管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拒不拆除的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强行制止

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各位市民朋友

为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为了更好的城市形象

如您发现身边有违章建筑

建议拨打电话举报

023-74513548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需手动填充]

记 者:周江东

编 辑: 兰沫渃

校 对:何 媛

值班编委:冉 义

主办单位: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声 明:未经许可不得

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你可能想看: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