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代言爱钱进涉嫌诈骗,十万人百亿血本无归,明星该不该负责?
其实这个责任不都在代言人身上,代言人只是为这个公司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提高影响力,还有知名度。
因为现在是追星的时代,什么时代的人追求同等年龄大小的同一时代的明星,追星的前提首先是对他的人品认可。投资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任何人投资前肯定都会有风险提示。这就是应该考虑自身的问题了。明星只能是负连带责任,关键最大的责任还是应该这个app承担,因为公司内部如何运作,如何操作市场,外人不得而知。明星代言人也不可能天天盯着内部运作,对吧。奉劝当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时,大家都应该谨慎,冷静思考,哪有凭白就能一夜暴富的啊。明星代言翻车的又不止汪涵一人,此前多的是。到最后不也负什么责任吗。这里就不多说了。所以责任归根结底是由公司承担责任,明星代言只是公司销售推广的一个手段,究其根源还是这个“爱钱app”。
话是如此,但是还是希望明星艺人代言前,一定要凭良心,选择信得过,可靠的东西去代言,不要去误导投资者。
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应该权衡利弊,规避风险,面对大额利益的诱惑,应该冷静大脑,不要头一热,弄得血本无归。
最后,大家要理智追星,理性消费。不要为了喜欢的明星去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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