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一男子威胁恐吓管教人员被撤销缓刑
近日,家住汨罗市川山坪镇的任某某因威胁社区矫正人员被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任某某今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依法由汨罗市社区矫正中心实施社区矫正。在此期间,任某某拒不配合管教干部的矫治教育,并通过微信威胁管教人员“我要杀了你全家。”在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后,任某某仍不纠正,并再次短信威胁公安机关承办民警。
鉴于任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且拒不改正,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启动任某某撤销缓刑的相关工作程序,走访了任某某邻居及基层组织负责人,并联合召开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依法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请人民法院撤销任某某的缓刑判决,执行刑罚。经法院裁定,任某某已于本月4日被收监执行刑罚。
检察官普法:判处缓刑绝不是“一放了之”,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在缓刑考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禁止令的规定,对于不服从矫治工作以及严重违反规定的缓刑人员,将依法撤销缓刑判决执行刑罚。
来源:汨罗检察
-END-
净化网络环境 倡导文明上网
更多 资讯
敬请关注亮剑巴陵
喜欢本文,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