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结婚前必看的20条法律知识
Q1
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大?
男女的结婚年龄要求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Q2
婚姻关系的建立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从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Q3
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为男女双方之间,基于完全自愿形成婚姻关系。
Q4
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Q5
父母能收取他人财务,强迫子女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Q6
可以在谈婚论嫁时索要“天价彩礼”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嫁索取财物。
Q7
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8
哪些情形下婚姻可以申请撤销?
可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是因受胁迫而结婚;
二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三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身患重大疾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Q9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那结婚证如何处理?
会被人民法院收缴。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Q10
婚姻给男女双方带来什么改变?
一是身份关系。结婚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近亲属、家庭成员。
二是财产关系。婚前婚后所得财产将有“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之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Q11
妻子要求丈夫上交工资卡,犯法吗?
犯法。
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应该平等使用,强行要求对方上交,就是私自占有共同财产。
但若是自定家规就另说了,都是自愿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Q12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Q13
全职太太没有收入,是否地位低于丈夫?
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Q14
丈夫能要求“以夫之姓,冠妻之名”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Q15
丈夫不喜欢妻子抛头露面,可以限制妻子外出工作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Q16
丈夫收入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能要求妻子扶养吗?
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Q17
如果孩子不是你的,可以向妻子索要赔偿吗?
可以。
戴“绿帽子”违反了婚姻中的“忠实义务”,对配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给点精神损害赔偿太应该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Q18
结婚后,还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能,但有限制,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以上条件均需以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Q19
父母出钱为双方买房,应如何定性?
结婚前,父母该出资行为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
结婚后,父母该出资行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从法定。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Q20
没空去领结婚证,可以让别人代办吗?
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对于爱情
婚姻是一份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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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感情长久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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