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中使用鱼浮灵:安全风险有限,不必过于担心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添加鱼浮灵的情况,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解析》,组织有关专家解读水产品中使用的鱼浮灵。

据了解,鱼浮灵俗称“固体双氧水”,其商品名称还有粒粒氧、大粒氧和固体增氧片等。这类产品的主要成分一般是过氧碳酸钠,以片剂形式居多,也有少量以粉剂形式销售。将鱼浮灵投放到水中后,会水解为碳酸钠和双氧水,这时碳酸钠将提高水的pH值,双氧水碱性条件下更容易释放氧气,从而起到提高水体溶解氧的效果。

鱼浮灵的作用一般是应急增氧,当连续阴天或者光照强烈时,可以通过加入这类化学增氧剂来控制水体微生物的平衡,改善水质。在活体水产品运输过程中,使用鱼浮灵能为鱼、虾、蟹等迅速提供其呼吸所必需的、充足的氧份,这不仅延长了它们的生命,还可以使因缺氧而萎靡的鱼虾活跃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鱼浮灵类增氧产品目前尚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而且由于没有治疗鱼病的功能,严格意义上讲也不能作为渔药来对待。不过,从其主要分解产物过氧化氢来看,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我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过氧化氢属于“动物性食品允许使用,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4)中规定,过氧化氢属于“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

目前,认为鱼浮灵存在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鱼浮灵在水体中分解产生的过氧化氢和碳酸钠,有一部分可能会被鱼的体表吸收或通过鳃进入肌肉内,存在隐患;二是认为鱼浮灵作为化学品,其中可能含有铅、砷等重金属,存在隐患。专家对此表示,在水产品的养殖和流通过程中使用鱼浮灵所带来的安全风险有限,消费者不必过于担心,平时应注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水产品。同时,专家建议应进一步推进鱼浮灵类渔业投入品相关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使用流通要求等,规范产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信任度。同时,对鱼浮灵类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查处用工业级原料生产出来的过氧碳酸钠替代作为渔业投入品的鱼浮灵的违法行为,排除风险隐患。

农村大众报记者兰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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