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宝妈高龄产子怎么办 从医学角度讲,山东老夫妇六十七岁生子,其科学性有何依据?
从医学角度讲,山东老夫妇六十七岁生子,其科学性有何依据?
67岁高龄在没有任何措施的情况下还能自然生育的事情,着实不敢相信。即便是在试管婴儿这项医疗领域里,想通过自卵受孕的极限也仅仅只到48岁而已,超出这个年龄在想自卵自怀成功的希望极其渺茫。更何况是60+的自然生育,可能真的是“天赐”吧!
敲重点!!!在医学中35岁以上的产妇则被称为高龄产妇,很多时候45岁的女性在想生育就已经是一件极其难的事情了,而像这种60岁成功怀孕生子的发生在概率可能只有亿万分之一……
年龄越大,生育力越差!这句话是真的!!!
人的细胞是不断分裂、不断衰老的。如果一直不会老!大家都会长S了!!!我们女性从35岁以后身体的各项机能都会处于下降趋势,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卵母细胞的数量和质量会出现生理性下降也会逐渐衰老,不育的机会也随之升高。
国内专家研究表明,女性在20岁至30岁生育力最强,30岁以后生育力开始减退,35岁至39岁妇女的生育力较20岁至30岁时下降25%,40岁至45岁下降了95%;自然流产率35岁以下为15%,40岁至44岁可达50%,45岁以上可达90%。
从生殖生理规律来讲,40岁以上的女性已经接近生育期的尾声,大龄女性的卵子因为衰老,自然妊娠的几率也在降低,同时流产率、胎儿畸形率也会大幅增加。
曾有资料显示,先天痴呆儿的发病率在25-34岁孕妇中仅为1/1350,而在35-39岁孕妇中则高达1/260。
虽然现在有了试管婴儿!BUT!试管也有年龄限制!
试管婴儿已经是当今常见且流性的一种助孕手段了,高龄生育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了试管上面。可是,这项技术的存在并不是“万能”的,试管想成功,年龄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在进行美国试管婴儿周期之前,会通过打促排针等治疗,促使卵泡发育从而获得较多的卵子。那么在促排过程中的药物和治疗手段,想要达到短期内逆转衰老细胞是不可能的,45岁的衰老卵子不可能恢复成25岁时的样子,自然成功率也会随之下降。
而对于亚洲女性了来说47-48岁就已经算是生育的极限值了。超过这个年龄再想生子,除非选择年轻时冷冻的卵子,或者借助第三方辅助生殖助孕的方法……太难了!几乎绝对的不可能!!!
年龄的衰老,不是人为能够控制的。超高龄自然生育的成功的案例只是个例,生育奇迹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粘贴复制”的。所以,那些还在为事业打拼的女性,如果有生育的计划,要么计划好生育的时间,但如果没有合适的计划,其实选择冻卵,真的是为自己留一颗“后悔药”。
按正常规律来说,男女到了六、七十岁以上就没有生育能力了(男性大多基本还能完成性爱活动,但女性55岁左右开始停经、停止排卵,这些都是能够完成生育的绝对要素)!如果能够保证正常生育,起码应该还存有生理特征、生理功能。简单来说就是男性应该还能保持性的功能(正常性爱、排精等),女性也必须还有正常排卵、行经现象,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山东这对老年夫妇只所以还能够正常生育孩子,排除其他因素(对女性实施人工授精等现代手段外)这说明他们夫妻彼此都还具有生育功能!这种现象是很少见的,不能不说是人类生育史上的一个奇迹!这种个例还有待专门人士进行研究。
谢谢邀请!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种“无奇不有”的事,就是超出一般自然规律。
《内经》上说:“女子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指的是女子的生育年龄在四十九岁左右,这就是一般规律,逾越者极少。自然界万物都有着它的生长规律。比如人的寿命一般在百岁左右,但也有长寿超过了一百四五十岁的高龄。又如一棵石榴树,它的花期一般在五月份,花谢后果实累累,这是正常规律,但有时候在七月间冒出一枝出现花蕾,花谢后仍能结果,这就超出了一般规律。象67岁高龄女生子一事,她的生育年龄超出了一般规律,对这种超规律的现象只能称之为奇迹。对于这种事情,不需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去探讨,研究清楚也没有任何意义,只能作为特殊案例记录在册罢了。
这是特例。只能说现在生活好了,人的寿命增加了,人的生理期也跟着延长。六十七岁生下的孩子是给人类的贡献,应该载入医学史册。可能这对老夫妇也是心理乐观,心地善良,身体健康,做了好事,观音菩萨才特地送她们一件小棉袄。这是上天的馈赠,祝她们一家快乐安康,祝小女顺利成长。为人类生育史作出贡献!
这么大年龄生孩子也属于特例!既然上天如此安排就是好事情,添人添福,自然夫妻俩的寿命长,俗话说得好,不怕得儿晚,就怕寿命短!祝愿他们一家开开心心,幸福吉祥,孩子健康,平安快乐成长!!!
不是天赐,不是运气,也不是生育能力强。
原因是老妇在生病期间,服了调理气血的中药。
中药是中国医学的精华与标志,中药冶疗范围大,可以冶疔疾病,也可以养生。
枣庄年过六旬的老两口生女引全民热议,要你在这个年龄能生,你愿意生吗?为什么?
“要你在这个年龄能生,你愿意生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而我的回答是:不愿意生!
在这个年龄段选择生孩子,只管生,不管养,不计后果,是极端自私且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任性而冒险。具体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自己不负责任。一是什么年龄干什么活,六七十岁的老人本该享受天伦之乐,颐养天年,也就是说,要把身体保养好争取多活几年,此时选择生孩子,无疑是自找麻烦,自讨苦吃,彻底违背了自然规律和公序良俗;二是生产风险大,老年女人生产时需要进重症监护室,是在与死神赛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三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内分泌、免疫力和抵抗力正在走下坡路,随时都有可能因病致残致死,连自己都很难活命,根本没有精力养护孩子;四是自己的经济能力无法承受扶养这个需要吃高价奶粉的孩子;五是这种“倒行逆施”的生育行为是对老年女性尊严的最大不尊重。
二、对小孩不负责任。一是由于两代人巨大的年龄差,这样的“代沟”决不是金钱和一厢情愿的爱心可以实现的,几年以后,无辜的孩子要面对孤独、自卑和冷嘲热讽,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磨难,这是一生的悲哀;二是日后“有娘养,没娘教”,孩子会被无端地放纵,必将换来一生的卑微,做为老年男女不要把自己一时的不理智逞能建立在孩子一辈子的痛苦之上。
三是对成年子女不负责。首先是成年子女要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而无法面对,颜面扫地无法抬头;其次是等到小孩十几岁时,老两口都已经八十多了,育儿的压力势必推给成年子女承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能力的成年大哥大姐需要承担扶养小弟小妹的责任,无形中给成年子女增添了不应有的麻烦和负担,其中包括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老年父母不要把自己任性的后果转嫁给自己成年的子女,不要只为自己考虑,不为子女考虑。
老年人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生育,只会给自己、儿女和社会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这样的做法不可取。
谁想生谁生,反正我是打死也不生!因为我还想多活两年。
我的身体我知道,人的衰老是渐进的。记得2008年,孙子出生,半年后,儿媳上班就交给我们老两口子了。她上的是三班,所以夜里交老伴搂,白天我们两人轮着看,第一天全天看时,老伴还要买菜做饭。我抱了一上午,小家伙哇啦哇啦直哭,直把我胳膊也累酸了,高血压也犯了,走路像踩在了棉花上,轻飘飘的。那年我们两口子才52岁呢,就力不从心了。
2012年,我们带小孙子去市里住,每天忙着往幼儿园接送,热天怕他热着,冬天怕他冻着,最怕什么?感冒得病。可2岁以后、上学之前又是最容易得病的时候。最怕夜里感冒发烧。一发烧,一个人伺候不了,我们两人一夜数次,喂药喂水,咳嗽了给喝糖浆,止不了就喝香油。折腾几次,我们也睡不着了,第二天两人都晕头转向,像驾了云似的,岁数不饶人呢。
有时候添减衣物不及时,才好几天又感冒了,我就埋怨老伴太不细心,可她急呀,怎么说?我真活够了,真不如死去来!(苦笑)
最急人的是,人老了身体日衰,也经常感冒发烧,这病那病,这时家里就乱成一锅粥了,顾谁的是?……
虽然我们坚持身体锻炼,但岁数不饶人,衰老是必然的,渐进的,我这才63岁,精力比前几年就差远了,前天陪着做作业到晚11点,上铺想睡觉反而睡不着了,第二天一看,我和老伴的眼都像乌眼鸡。(苦笑)
所以,甭说我们俩工资才6000元,就是真像老先生两人10000元,甭说我们还年轻5岁,但打死我我也不会要了,忙了一辈子了,看完儿子看孙子,老哼哼了再去伺候个小婴儿,那可真是要了我的老命了。我还想多活两年,看到全面小康呢。
不过,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我仍然要祝福黄老先生夫妇和小天赐幸福快乐!
说实在话,对这对老夫妇一大把年纪又生养孩子的行为,不持赞同态度,相反非常反感!理由如下:
首先生养孩子是一种个人行为,同时又是社会行为,不是你能生就可生,你想生就可生的,除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外,还要考虑自身状况、顾及家庭情况、社会舆论环境等情况!
第二,孕孩子生孩子是一种自然本能,你确实和其他人有些不同,莫大一把年纪了又怀了又生了(不追究你是通过什么渠道怀上的,是用药所致还是其他人为因素),但这丝豪没有可值得暄耀的地方,这种本能连低等动物也是具备的。
第三,生孩子是本能养孩子教育孩子则是一种责任。鉴于这对老夫妇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失败(儿子不和他们沟通,且有些不良嗜好,缺乏亲情;女儿也是缺乏家教,决然和他们断绝关系),着实不该要这个孩子,很有可能会把这个小的带到沟里!
第四,人生有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它的属性和任务。人在暮年本该享受老年的乐趣,而这对老夫妇却违背规律的去做本该在四十岁前就该完成的育儿重任,不管有没有这个能力都是自讨苦吃,这不是什么"天赐",只能说是“天谴”!
第五,这个年龄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受孕总是一件十分尴尬的事,初怀本想打胎,碍于脸面,无颜面对医院;一旦长成,由于患有多种疾病,去之隐患重重,可以理解让孩子剖腹取出,也是不得为而为之,完全是出于无奈!
第六,夫妇二人退休金一万多元,更不值得夸耀,从心理上分析,讲出这话更说明当事人的脆弱的一面!
第七,老年孕子风险很大,现在看来婴儿健康,以后的成长发展是什么情况都是很难说的,仅就孩子成长中的心理压力就很难估量!
奉劝那位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现在还在律师岗位上的法盲(违反计划生育法尚不知),千万别沾沾自喜,上天对你呈一时之乐而对你的惩罚才刚刚开始!!
奖励|OO万也坚决不生。为什么呢?1,活了60多岁辛苦了5O多年,刚退休应该过轻松快乐的日子。2如果去天堂有8O级台阶,还有十多步就走到了。3要做计划生育的模范。4既然没有时间把孩子养大,就不要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来。总之老年人有生育能力,也万万不要生。
我们这里的,她儿子女儿已经和她断绝关系了,孙子孙女都要结婚了,她生个闺女谁给他抚养,她还能活几年,她也说了她老两口能把这个闺女抚养到七八岁,希望自己的儿子女儿帮忙抚养这个小妹妹,可儿子十年后也是60多岁的人了他也是有心无力啊,让孙子孙女帮奶奶抚养这个小闺女吗,可孙子孙女要照顾父母还要抚养自己的孩子,哪有精力抚养这个姑姑!事不到谁身上谁不知道压力大[打脸][打脸]哪个键盘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你拿钱帮她抚养吧!试问一下你自己奶奶给你生个姑姑,作为孙子孙女结婚后也有自己的家庭,照顾自己的孩子还要照顾父母,还要照顾比自己小19岁的小姑姑,谁敢接受,所以也不能怨她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和她断绝关系
我今年60了,孙女11岁了,就是有了也决对不能生,因为孩子要上幼儿班,要上小学,初中,高中,要18岁是成年人,就是幼儿园这块,年青妈妈都累的够呛还得婆婆,姥姥,姥爷,爷爷上阵呢?还有小学送接少了那个环节也不行呀,开家长会,别的孩子去的都是年青妈妈,他的宝宝去了爷爷奶奶,很多很多的现实问题,谁又能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能生不能养让孩子来到这个世上干麻,但愿他们幸福,让孩子快乐的成长吧。[可爱][可爱]
桂林女子当街分娩后将孩子扔进垃圾桶,好心人将其救活,你怎么看?
"愿这世间所有的孩子被温柔以待!"
此女子枉为人,更枉为人母!!!虎毒尚且不食子!
根据我国刑法261条,此女子已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抛开无法律意识的行为不说,抛弃至亲骨肉的做法实在令人发指!可况如此天寒地冻的冬天,到底有什么天大的恨将刚降世的孩子,抛弃在垃圾桶内。
天佑这可怜的娃子,幸好被附近的儿科诊所的阳金娥医生看到后,立马放下手里的工作,将女婴抱回诊所。 在诊室内,阳医生清理干净婴儿身上的血渍,并用棉被将其包裹好。在保证了婴儿的正常生命体征后,阳医生立刻报了警,并将被遗弃的女婴转移到了桂林市博爱医院。
从桂林博爱医院了解到,婴儿来到医院的时候声音比较明显,呼吸比较急,经诊断评估,应属于没足月的早产儿,医生给婴儿使用了呼吸机。目前,女婴的情况暂时稳定。 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目前婴儿已经找到了养父母。
不管这孩子的生身父母是否受到法律的惩罚,还是良心的谴责!只愿这孩子从此以后被这世界温暖以待!
谢邀!生命诚可贵,必须要尊敬!不管孩子怎样都不应该抛弃,做出这种行为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1月30日,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附近,一名妇女当街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孩子丢进垃圾桶,随后离开。当时桂林的气温只有2℃左右。幸运的是,事发地附近有一个儿科诊所,主治医生阳金娥得知消息后将女婴抱回诊所,并进行了救护。目前,女婴的情况暂时稳定,找到了养父母。至于有关孩子亲生父母的相关情况,警方也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们百思不解的是,亲生母亲为何要将刚出生的孩子丢进垃圾桶。母爱是人间最伟大的感情,虎毒不食子!为热心医生、热心群众和警方点赞,同时,我们应该知道,把孩子丢进垃圾桶的行为,触犯《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另外,孩子一经出生,她就有了生存的权利,就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属性, 把孩子丢进垃圾桶的行为,是不是意味着相当于故意杀人?如果孩子不幸被寒冷夺去生命,那么是不是还可以追究故意杀人罪?
幸而人间自有真情在!这孩子也算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祝福她健康成长、一生快乐。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有一个老人,叫徐长林今年77岁高龄,他有一个女儿自幼患有小儿麻痹,今年也已经年过50岁,因为妻子患有风湿不能干家务,徐长林照顾妻子的同时,像照顾婴儿一样照顾了女儿50年。
女儿徐存兰哽咽地说:“爸爸就是我的‘双手’和‘双腿’,一日三餐,吃喝拉撒,全靠爸爸……”生活的压力让77岁的徐长林看起来比同龄人老一些,但他对生活并没有失去信心。徐长林说:“对于我来说,家里的人一个也不能少,孩子有母亲,我有妻子,这就是一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这就是我的幸福”。2017年,徐长林被评为第五届甘肃省孝老爱亲模范,他的眷眷慈爱像阳光一样温暖着雪域,传遍了陇原大地。那对丢弃亲生孩子的父母,请你看看徐长林老人的事迹,再对比自己的所作所为!父母之爱,如天之大!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母爱最伟大。你这样做于心何忍?每个人对每一件事都要认真思考全盘考虑,要有担当有责任,这对你来说真的太不应该了。对那位好心人说一声谢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楼,好人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正能量,点赞!
这个女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起码应该知道自己是个“人”!孩子在腹中孕育长大,就算无法抚养,起码给孩子一条活路,怎么能像扔垃圾一样把亲生骨肉活活抛弃?!这样的行为与谋杀无异!当你企图杀掉孩子的时候,可知道有多少家庭为了生育一个孩子而艰难奋斗!你不要孩子,可以送给有能力领养的人家,如此也不辜负这个小生命冥冥之中投奔你的缘分!而你,选择了丢弃,在你转身扬长而去的时候有没有听到孩子的哭声?那是宝宝在向你求救啊!你怎么忍心?这样的行为禽兽不如!唯愿这宝宝大难不死后福不断,遇到一个真正爱他的家庭,健康幸福的成长,再不要听到你,再不要见到你!虽然你给了他生命,却企图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毁灭他!你不配为人!
感谢【悟空】诚邀
都说虎毒不食子
相信天下大多数的母亲,对待孩子的爱,要甚于自己,都说母爱是伟大的。
实在想象不到,是什么理由?让她能够抛弃亲子?
若无他人援助,是不是这个刚入人世的婴孩就夭折了?
这个世界有许多孩子出生是不幸的,也许是先天的某种原因,也许是后天的。
但是!你幸苦怀胎10月,就像仍个垃圾一样的,仍掉,你于心何忍?
假设你连自己的骨肉都如此冷漠,世上又有什么东西能撼动到你?
这样的人。枉为人。
这样的母亲,不配做母亲。
一个如此毫无责任,毫无情分的人.
你把“道德”秒的一文不值。
你侮辱了“母亲”这个词
你泯灭了“良心”
畜禽尚知哺乳,你连畜生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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