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有钱有颜,为什么还要去嫖娼?
李易峰有钱有颜,为什么还要去嫖娼?
针对李易峰嫖娼的原因,我觉得可以从自己、他人(嫖娼对象)、社会(娱乐圈大环境)三方面分析:
首先,是李易峰本人。李易峰,男,35岁,2007年参加《加油!好男儿》出道,2014年主演的《古剑奇谭》爆火,出道15年,现在算是一线明星。
(1)不能找女朋友。李作为明星,会有很多女友粉,谈恋爱很可能会失去粉丝;同时,娱乐圈谈恋爱分手可能性很大,分手后处理不好很可能被女方要挟或曝光私生活,给事业带来不好影响。故相比正常恋爱,李选择了通过嫖娼来满足生理需求。
(2)不好找女朋友。作为一线明星,李每天过着众星捧月的生活,不缺金钱不缺爱慕,导致择偶标准较高。在选女朋友时,不但要是美女,最好还得对事业有所帮助,还要大方宽容,不过多干涉自己的私生活,导致正常交友困难。
(3)自身责任感低,抵御诱惑能力差。
其次,是嫖娼对象。
针对明星嫖娼,现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服务机制。场所隐蔽,服务人员经过专业训练,服务态度好,满足明星隐私保护需求,以及寻求刺激的心态。
最后,是娱乐圈大环境的影响。
(1)娱乐圈进入门槛低,鱼龙混杂,明星道德水准不一。
(2)娱乐圈就像大染缸,充满明争暗斗、拜高踩低,很多人为了上位不择手段,有时可能会为了融入某个社交圈,放下道德。
(3)长期身处名利场,自己也容易心理扭曲,选择黄赌毒的形式猎奇或释放压力。
(4)娱乐圈入驻了大量资本,不乏有背景的大佬坐镇,李16年肇事逃逸,被轻松摆平,继续在娱乐圈顺利发展,也助长了他的侥幸心理,比较自信的认为就算出事也可以公关摆平,不足为惧。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自我道德感低,缺乏自我约束,所以才会走上违法之路。
希望国家能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明星的高价演出费和片酬,也希望娱乐圈剩下的男明星都能遵纪守法,洁身自好,承担起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给社会带来更多正能量。
他的人品,有点像老乡们的土话说的:"马粪蛋子还有发烧的时候呢…",这句土话是啥意思呢?就是说:别看马粪蛋子"不起眼",它也有发烧的时候!我觉得李某某凭着"颜值"拿着金钱"胡作非为",就像是"马粪蛋子发烧"一样,这话说的狠了点儿,请勿怪…。
昨天在头条上有位先生写了一篇长文,全面写出了李某某的人品和"情史",文章写得很中肯,写得很真实,也写得很客观。从那篇长文中,人们会看到李某某是如何放松了自己的磨练,放弃了"三观"之正道,仅凭着一张高颜值面容而面对人生之路的。
光有钱光有颜,就是正派人吗?那些偷税漏税的"网红"们有没有钱?~不比李某某多得多吗?有沒有颜?~不是一个个"如花似玉"吗?可是,他(她)干的那是啥事啊?"人心不足蛇呑象",就算把"象"呑下去了,也得撑死…。
他(她)们偷税漏税,损毀国家利益,带坏风气,污染了正当的营商环境…,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私欲澎胀,都是因为他们的道德缺失,趋私利而忘公,贪享乐而自诩高人一等。没"翻车"时,蒙住了人们双眼,人们只看到他(她)们的光鲜一面,一旦践踏底线而"翻车",立马现出道德、品德之原形,李某某就是步了他(她)们的"后尘"…。
唱歌、演戏、拍电影,这是教育人的行当,歌唱家,导演,演职员,剧作家…,那都是老师啊!每一部作品,都会对人起到启迪、起到潜移默化的深邃作用。我们看电影演员冯喆主演的《南征北战》、《沙漠追匪记》,看赵丹主演的《林则徐》、《烈火中永生》,看王心刚主演的《野火春风斗古城》,看李雪健主演的《焦裕禄》…。他们从青年到老年,"颜值"多么高!而他们的从艺品德更是多么高!看他们主演的电影,塑造的人物性格,怎能不受到深刻教育和感动!
同样都是拍电影的,李某某能比得上他们吗?在他们面前,李某某只能剩下一张脸,那人品,那品德,恐怕"相形见绌"得无影无踪了。而品德与道德的"流失"岂止是李某某一个人,在他"背后"有多少令人不齿的人和事…。
强大的网络世界和媒体信息,使我们拨开迷团和层层"包装",看到娱乐圈里的一桩桩真相。多少污浊之事从他(她)们身上"抖擞"出来,他(她)们毀三观,损国家利益,贪享贪色,钱财迷心窍,台上是光鲜的"人",背地里是丑陋的"鬼"。在李某某身上发生的这件不光采的事、而且已被公安机关坐实认定的事,原因就是:放弃了思想改造,缺失了思想品德,贪享贪色,大行低级趣味之道~纵然你再有钱再有颜,人民也有权拒绝他再出现在演绎舞台上去"教育"别人…。
配图三张,冯喆的形象,赵丹的形象,李雪健的形象,素材来自网络。
李易峰有钱有颜,为什么还要去嫖娼?这几天网上都在相传明星李易峰嫖娼被拘留的新闻,李易峰虽然知名,但说句老实话,由于我不喜欢追星,除了那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大明星以外,一般的明星我的确不知道。
对于李易峰这个人我是在他的丑闻曝光之后才知道有这么一个明星,在这之前,李易峰是谁,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代表作,我真的是一无所知,看到网上说李易峰为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
我不知道以前对于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是怎么评选的,我也是全国的观众之一,但我就是不知道李易峰其人,更谈不上喜欢。我想李易峰做了让喜欢他的观众不愿看到的事情,观众一定很失望吧,但我对于明嫖娼的事情一点也不失望,任何事情都是必然之中有偶然,偶然之中有必然。
这几年网上要不要报道明星嫖娼的事情,多次都是朝阳群众觉悟高,自觉举报的,居住在朝阳区的明星虽然多次被举报,但还是有那么明星喜欢居住在朝阳区,朝阳区的魅力在那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朝阳是一个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明星们,住而生畏,身败名裂的地方。
这次李易峰并不是因为朝阳群众举报的,而是在警方侦破的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被发现的,这说明做了坏事的人,即使是神不知鬼不觉,但坏事做多可都会有报应的,俗话说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时候到了一定会报。
李易峰也好,还是以前被朝阳群众举报被查处的明星也好,社会大众对他们的期待越高,往往失望也就越大,作为年轻人,作为万人瞩目的明星,每一个粉丝既是你的支持者,同时也是一个监督者,明星再大,知名度再高,如果只是将知名度作为到处捞金的手段,不着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洁身自好,不尊重粉丝的感情,最终的结果就是,知名度有多高,就会摔得有多惨。
李易峰嫖娼虽然有错,如果放在一个普通人身上,知错就改,拘留满了以后,还可以重新做人,哪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都有走错路的时候,关键你是否能正视自己的错误,能否意识的事情的严重性,能否有改正错误的决心,改正了就能重新振作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历程。
但明星不一样,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个人有时不完全属于个人,而属于热爱他的社会大众,明星的成绩于是会被放大,被人为吹上了天,全身上下全是闪光点,黑暗被隐藏在心灵深处。同时明星的过错也会被无限放大,一旦失足,今后想要重新开始肯定是难上加难,想要重新获得社会的认可,想要重现过去的光芒,更是难于上青天。
从李易峰的行为中,给了我们几点启示。一是不管什么人,明星也好,普通人也罢,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二是明星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成就,这种成就不是自己任意妄为的资本,不小心就会触雷;三是公众要用平常心去看待明星,盲目追星是得不偿失的。
从来不追星的我,由于李易峰等人的行为,也让我知道了李易峰是个明星,李易峰的知名度更高了,但是这种知名度与其说是知名度,倒不如说是臭名远扬,还是运用中国的一句俗话来结尾吧,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
感谢头条诚邀回答!
一段时间以来,“一失足成千古恨”已经兑现在一个又一个劣迹艺人身上。明星艺人频频“翻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负面的行业示范。
单就此事来说,卖淫、嫖娼行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
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无论是所谓的“偶像明星”,还是普通人,嫖娼事实摆在眼前,谁触犯法律谁就要自食恶果。对于明星艺人来说,名气不是挡箭牌,颜值更不是护身符。身为公众人物,更该爱惜羽毛,洁身自好,否则再多光环也终是泡沫,徒留一声叹息!
李易峰嫖娼,无疑是一个惊天新闻,网络上关于李易峰的各种传言满天飞。据说其经纪人还煞有介事地称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当真相被暴露后却“哑火”了,不再吱声。由此看见,李易峰嫖娼已经是铁打的事实,当然也有相关的大咖、网站爆料出确切的证据。
网络上有这样的一种传言,李易峰嫖娼后“压缩”了嫖资,从事先谈好的8000元打折到6000元,随后为避免带来“麻烦”要求出台的小妹扫了一辆小黄车。
谁知道行色匆匆的小妹被巡逻人员盘问过程中“惊慌失措”,全盘托出了和李某某的交易过程,最终来了一个“瓮中捉鳖”,事件也随之被暴露出来。
作为一名粉丝数量众多的公众人物,经济自由,不说“挥金如土”,至少可以说“钱够用”的大明星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极端”事例呢?首先,李易峰的感情生活从一开始并不单纯,也就是说其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而不是神仙,七情六欲还是有的。其次,尽管其感情生活很丰富,但是目前来看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这也就为其过“花天酒地”的生活找到了机会。有钱人的生活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尤其是作为动物的环节,为证明自身的存在,不仅会讲究质量,数量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明星,尤其是现在的明星都怕结婚,担心被禁锢的同时更担心粉丝都跑了,为吸引更多的异性粉丝,明面上还得单身。第三,李易峰的发展可谓顺风顺水,短时间走上明星的道路,德不配位的劣势自然就暴露出来了。为何许多老明星能够做到德艺双馨,而大多数红极一时的明星往往一夜之间都烟消云散?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修炼自己,让自己成熟,这是许多老明星的必经之路。而当今的明星往往会因为一首歌、一部影视作品、一场晚会等瞬间走红,名气上去了但是修为没有上去,其中大多还是靠颜值上位,喜新厌旧,这是我们的传统。
类似的艺人是很多的,红到一定程度后就喜形于色,忘乎所以,什么吸毒、酒驾、嫖娼等等老子天下第一,还不是锒铛入狱,终究还是都被遗忘江湖。第四,嫖娼在某些领域似乎是一个默认的行业,在这个行业因为嫖娼而身败名裂的不止李易峰。这正如同一些网友所调侃的那样,与其与艺人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真的还不如去嫖娼。“潜规则”在这一个领域是非常盛行的,正因为如此,嫖娼事件的发生也是必然的。
也就是说,李易峰受到身边“朋友”的影响或者说这一个行业内部的一个规则,在他看来也就是一件平常的事情,这与其多次嫖娼的事实也正吻合。总之,行业的、自身生理方面的、腐朽堕落的德不配位等因素的存在是李易峰嫖娼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分享。
林黛玉对贾宝玉的性取向是知情的,那她为何不持反感态度呢?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从题目本身来看似乎是个小问题,但一旦谈下去,就会变成一个大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谈一个很重要的背景,那就是中国古代的同性恋现象和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
性取向也好,同性恋也好,是近代西方社会学家所概括出来的概念或者名词。在中国古代,男同性恋现象,其实并不少见,有多种称呼。比如男风,龙阳之癖,断袖之癖。龙阳和断袖,都是典故。分别出自战国时期和西汉时期,可见历史之悠久。史籍秉笔直书并没有对此有所隐晦,可见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将这视为一种见不得人的事物。和西方国家因为宗教原因,对于同性恋现象抱有一种天然的歧视和反对态度不同,作为一个世俗国家,中国人对于同性恋的接纳度其实比较高。
那么作为红楼梦创作背景的明清时期,社会上对于同性恋现象和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又是怎么样的呢?
明清时期的很多著名小说,对于男同性恋以及女同性恋都有描述,可见这并不是一个社会禁忌话题。除了红楼梦涉及到这些内容以外,作为红楼梦的启蒙者,金瓶梅当中也有同性恋的内容。而在清代中期的著名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当中,也有少数篇目以同性恋故事为主题。比如黄九郎,男妾等篇目。
清代初年,政府明令禁止官员嫖娼。因此有人在北京专门开设相公堂子。从江南地区购买皮肤白皙,身材标致,面若女相的少年,专门加以培训以后,作为男妓伺候官员。早期的时候,以宁波少年为主。后期则大都从临近的河北各县购买,但对外均声称来自宁波。当时官员对相公堂子,十分热衷,鼎盛时期,北京城的相公堂子数量多达数十家。朝廷也不加以限制。可见从当时的社会上层来说,对同性恋或者同性性行为极为包容,没有任何限制。
那么社会下层的情况又是如何呢?这里边最有代表性的是,福建地区的契兄弟。这个名词既代表一种关系,也代表一种习俗。这种关系在渔民和水手当中最为常见。古代习俗女人不能上船,而常年在海上漂泊的渔民和水手,因此就陷入了性苦闷。很多人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娶妻生子。在这种情况下结成这样一种关系,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现实所迫。从长远来看也有为自己做养老送终打算的现实考虑。因此有的时候也不仅限于兄弟这种说法也有契父子的说法。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其实就给人当过契子。
女同性恋,在民间最有名的是广东顺德地区的自梳女。有部香港电影自梳,由刘嘉玲和杨采妮主演,其实讲的就是女同性恋的故事。中国古代有很多地方有这样的习俗,女子出嫁以后,会改变发型,向周边人告知自己已婚的身份。所谓自梳,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在没有结婚的时候自行改变发型。隐含的意义就是从此以后不再嫁人。自梳女有自己专门的互助组织,集体生活,年轻者照顾年长者,并为其养老送终。这种专门设立的自梳机构一般称为观音堂。有趣的是当地民众对于自书这种习俗有一种非常默契的包容。按照当地习俗,凡是未婚女子,自行进入观音堂自梳,则与娘家人从此断绝关系。娘家人也不能够强行前往观音堂抢人。一个纯粹由女性组建起来的互助组织,居然在社会上取得了如此不受侵犯的权力,确实很令人惊讶。当然也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对于女同性恋的包容。
以上是对于中国古代历史背景的介绍,下面回过头来分析红楼梦小说的情况。
林黛玉对于贾宝玉喜好男风的事实当然不可能不知道。其实这不是什么秘密,在红楼梦当中也不仅限于贾宝玉一个人。贾宝玉和秦钟,蒋玉涵等人都有过非常暧昧的关系。而呆霸王薛蟠,也有男风之好。
其实除了男风以外,贾宝玉由于特殊的生长环境,所以性经验是极为丰富的。小说中明确点出贾宝玉是粉脂堆里边长大的,这句话实际上就暗示了贾宝玉和多位女性有暧昧的性关系。比如,贾宝玉的一个丫鬟晴雯就明确的点出了大丫鬟袭人和贾宝玉之间的性关系。这些事情在贾府里边是人尽皆知的。从上到下每个人都知道。王夫人不仅对此知情,还向袭人承诺,在宝玉娶妻以后,给袭人一个妾的身份。贾母对此当然也是心知肚明。王熙凤掌家理事当然不可能不知道。林黛玉虽然来贾府较晚,但极为聪明,这些事情很快也会传到她的耳中。
讲出来可能让很多现代人毁三观,但小说的真实情况就是如此。这也是当时社会上的纨绔子弟常见的现象,不足为奇。
很多人从刻板的印象出发,认为在明清时代,封建礼教非常严重,在性方面古人非常保守,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明清时期同时也是中国黄色小说的创作高峰时期。时至今日,依然有大量的黄色小说传世,某些小说在改编成影视作品以后,在当代社会有了不小的知名度,比如玉蒲团。
从当时的实际社会运作来看,封建礼教对于女性尤其是权贵阶层的女性束缚更大一些。对于男性来讲,束缚其实没有那么大。贞操是针对女性而言的,不是针对男性。从当时的封建礼教原则来说,林黛玉其实没有资格要求贾宝玉在结婚以前是个处男。
从林黛玉本身来说,对此也不是特别在意。这是基于林黛玉的个人性格和对贾宝玉的态度所作出的判断。林黛玉爱的是姿义张狂的贾宝玉,所以林黛玉其实对于贾宝玉是非常的包容的。这其实就是她和薛宝钗的最大不同。薛宝钗总是找机会归劝贾宝玉,而林黛玉则从来都是鼓励贾宝玉张扬自己的个性。然后林黛玉的这种性格和态度恰恰就是贾宝玉钟情于她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红楼梦当中的这样一个内容,实际上体现了明清时期的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而贾宝玉的这样一种丰富而混乱的性生活经验,其实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纨绔子弟的一种常见现状。至于林黛玉的态度,这个是由角色设定导致的。总体来说,这样一个情节的设计是既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也符合小说自身的整体架构的。
宝玉挨打,黛玉哭着说“你都改了吧”,不能说明黛玉知道了什么。首先,以黛玉的年龄、经历,不可能懂这种事;其次,宝玉和蒋玉菡之间清清白白,宝玉不存在取向嫌疑。
黛玉从小就开始接受正统规范的贵族教育,成长在别人为她营造的洁净健康的环境中,她不可能懂那些混浊之事。
六七岁之前,黛玉生活于父母的呵护之下。母亲死后,黛玉在奶妈、丫鬟、贾府派来的三等仆妇的簇拥下来到贾府。在贾府,她身边的配置有一个奶妈,两个贴身丫鬟,四个教引嬷嬷,五六个粗使丫鬟。
四个教引嬷嬷负责教她礼仪规范,指点纠正言行举止。另外还有寡嫂李纨带着她以及迎春、探春、惜春做针线,学道理。
平时生活中,除了宝玉,几乎见不到其他男性。偶尔和贾琏、贾环、贾兰见面,也是在大众场合。若园子里进来男性,凤姐会先派人进园知会各处回避,沿途还挂上帘幕遮挡。
不接触闲杂人等,阅读的书籍多以诗词歌赋为主,只是在偶然间和宝玉一块读过《西厢记》,讲述的是才子佳人的故事,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
黛玉成长于较为简单、封闭的环境,不像我们现在的孩子,电视、电影、书籍、网络,获取资讯的方式便捷,小小年纪就懂了很多难以想象的事务。
宝玉挨打有两个主要原因:一,金钏儿跳井;二,结交蒋玉菡。对这两件事的具体细节,她未必清楚,以她单纯的心思,不可能联想出什么“取向”。她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不过是不想见到宝玉再挨打受罪。
就像那次见到宝玉脸上有胭脂膏子时,一边擦拭一边说:“你又干这些事了。干也罢了,定要带出幌子来。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该大家不干净惹气。”黛玉这次也是劝宝玉避开挨打吃亏的事。
宝玉和蒋玉菡交往,与秦钟、柳湘莲、冯紫英、北静王等人交往一样,不涉及淫情。
宝玉和蒋玉菡在冯紫英家的酒席上相识,蒋玉菡无意中说出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喧嚷出这句酒令唐突了宝玉的袭人。
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跟随出来,再次谢罪。宝玉向蒋玉菡打听琪官,才知道眼前的这位妩媚温柔的男子正是久闻其名的琪官。
宝玉解下袖中扇子上的玉珏扇坠赠送蒋玉菡,蒋玉菡回赠给宝玉一条昨日北静王赏赐的、今早才系上的茜香罗汗巾。蒋玉菡又请求宝玉解下自己的汗巾给他系上。
汗巾是贴身之物,对于蒋玉菡和宝玉互赠汗巾,一直被人看作是暧昧之情。如何理解他们互赠汗巾,就成为他们之间是否清白的关键。
宝玉事先赠送给蒋玉菡的是玉珏扇坠,玉含君子之意,宝玉赠送玉珏,对蒋玉菡十分尊重,毫无亵渎之意。
蒋玉菡回赠汗巾,对宝玉有引诱之意吗?也没有。
“这条茜香罗汗巾是茜香罗女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的解下来,给我系着。”
这条汗巾是北静王赠送给蒋玉菡的,如果赠送汗巾,代表两人之间有暧昧,那么北静王和蒋玉菡之间岂不是有染?既然汗巾是北静王给蒋玉菡的定情信物,蒋玉菡怎么能轻易转送宝玉?
如果这条汗巾代表蒋玉菡对宝玉的暧昧之情,而宝玉也对其有意,宝玉岂能随手又给了袭人?
这么轻易地就转手赠出,说明赠送汗巾不含暧昧之意。就和皇帝赏北静王鹡鸰香念珠,北静王转手送给宝玉,宝玉又想送给黛玉,意思差不多。区别在于,汗巾是贴身之物,不是亲近或另眼相待之人,不会轻易赠送。
蒋玉菡也说了,“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蒋玉菡这是表达对宝玉的特别看重之意。
既然蒋玉菡对宝玉没有情色之意,为何非要送汗巾呢?
宝玉翩翩公子,儒雅识礼,已经令蒋玉菡心生仰慕。宝玉的赠礼是玉珏扇坠,出手阔绰,蒋玉菡想与宝玉平等结交,当然也不能回赠太寒酸。他唯有将自己身上的最爱之物送给宝玉,方显诚意。
茜香罗汗巾是贡品,稀罕之物,又是昨天刚得的新欢喜,将此物送给宝玉,最能表达蒋玉菡对宝玉的结交之诚。
我们看到蒋玉菡身系汗巾,宝玉也系汗巾,宝玉将蒋玉菡的汗巾系于袭人身上,袭人先系着,后来将这条茜香罗汗巾放入箱子里,另外又拿出一条系上。古人似乎都有系汗巾的习惯。现在蒋玉菡解下了汗巾,只有要宝玉解下他的来系上,否则衣不成体。
宝玉和蒋玉菡之间,有相互倾慕之意,这是对美好生命的一种纯洁向往,真诚又不含杂质的亲昵。
宝玉无取向可疑,而黛玉也不具“知情”的辨识力。这里只有关怀,没有反感。
林黛玉是真心爱着贾宝玉,贾宝玉也多次向她表白心迹,二人心心相印,黛玉也曾想着她只要爱宝玉就可以了,至于别的她无暇顾及。
那个时代没有性取向和双性恋这些词汇,贵族阶层也很少有对这些事情很抵触的人,虽然知道不光彩,但大多司空见惯了
题主根本没想多,只是犯了一个现代人看古代小说常犯的毛病,用现代的道德婚姻爱情观去衡量古人。
现代爱情观都是一夫一妻,而古代一妻之外还可以多妾。而且他们夫妻之间是伦理,基本不谈爱情,想谈恋爱就去喝花酒。所以这些现代人能接受?
具体到同性恋也和现代人想的不一样,他们叫娈童或者相公。简单粗暴点讲就是,达官贵人女人玩多了,体验的另一种性交方式。或者女主人不方便的时候,男主人紧急泄欲的工具,印象中贾琏好像就用清秀的小厮煞过火。
所以古代对这种性交很宽容,反正不耽误传宗接代,女主人也不担心自己家庭地位。而且古代对于女同性恋一样比较宽容,毕竟不是红杏出墙。这种所谓的同性恋,基本是正大光明的事情。郑板桥就有“断袖之癖”,说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
具体到红楼梦贾宝玉,也基本就是这个情况,社会风气如此,他跟着玩玩而已,薛蟠还想着柳湘莲呢。所以林黛玉为什么要反感?她连袭人的醋都不吃,对她有威胁只有薛宝钗这种等级的。
生活中有哪些弄巧成拙的事?
邻居家兄妹4人,三个哥,一个妹,都己成家。离得都不远,一直关系挺融洽
这天妹妹来电话,请哥嫂去吃跑梁饭,(庆祝乔迁之喜的酒席),这天大哥在家,另外三个嫂子在家。
这4个哥嫂各开一辆电瓶车,高高兴兴地去了妹妹家,娘家人倍受尊重,大哥当然是重中之重,主席加桌长,来敬酒的人不少,却之又不恭,渐渐地有了醉意。
饭后,亲朋好友一一告辞回家,大哥吩咐娌妯3个先走,我马上就跟上,其实大哥想定定神,开车实在有点没把握,妹妹让他留下,他执意不肯。路又不远,况且乡村道路,车辆又不多,开慢点,没事的。
娌妯三个开着车先出发了,一路上有说有笑,在经过一个路口时,斜路上冲出一麾托车,车上坐着两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车开得飞快,中间的二嫂子躲闪不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最气人的是,那俩愣头青见对方全是女的,不仅不道歉,还强词夺理,出口不逊,骂她们不长眼,那么宽路不走,偏往老子车上撞。
二嫂本来没事,见对方嚣张蛮横,只是想吓唬吓唬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索性坐地上不起来,伸长一条腿,假意说腿很疼,不能动,可能断了,得送医院。
两臭小子一见这阵势就想逃,大嫂弟妹拦着,想走,我家大哥马上就到,别以为我们是女人就好欺侮。大哥来了,你俩吃不了兜着跑。让我大哥好好教教你俩,什么是规矩。撞了人想跑,连赔礼道歉都不会,还满嘴跑火车,你俩就是欠收拾?
正在纠缠不休之际,大哥开着车,醉眼朦胧地来了,车开得很慢,他脑子此时是稀里糊涂的,光看到前面有人影晃,根本没在意地上还坐着人。
二嫂见他开得慢,以为看到她了,腿还一直伸在路中间,谁知一直到跟前了,车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在朝前开,再想收腿己来不及了。
好家伙,她们一直盼望的救兵,靠山,指望为她们出气的好大哥,连人带车从二嫂腿上慢悠悠地开了过去,二嫂大叫一声,不得了,只听咔嚓咔嚓,前轮压过,后轮紧接着又碾压了一下,完了,这下腿真断了,粉碎性骨折。
前些年,有一对男女同学恋爱多年,她条件很好,独女,医生,美丽。有一次男生心血来潮,想跟她开个玩笑,考验考验,心想无非被她骂一顿,就把大他两岁的堂兄假意介绍给她,又可骗堂兄的酒喝。此兄长没读多少书,长得也不咋地,父母年老,家穷连房子都没有,见是堂弟介绍,高兴得不得了,事不成也传不出去不丢人。堂弟就写封简短的求爱信让堂兄誊写好,还把自己买的衣服也拿去,满以为是开个玩笑,认为她不可能答应,趁她不在家,把衣服裹住信交给她父母了。谁知事情大逆转,堂兄在信里偷偷写了可做上门女婿,她父母正是希望他们女儿不嫁出门,找个靠得住的人上门撑门面,日后孝顺他们,生的小孩跟男方姓也行,最好是穷小伙条件差的,堂兄正合他们之意,对于此男同学,他们并不抱希望,认为他条件太好不会就范。而她本人知道是男同学代送去的衣服和信后,很伤心很生气,觉得他不忠诚,瞧不起她,从此不理他了,当然也看不上堂兄。堂兄也狡猾,骗此女及家人说,堂弟多次跟他讲过,根本就不想娶她,不然自己也不可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在她父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逼迫下,两年后她妥协了,嫁给了堂兄,她成了男生堂嫂。男生真是弄巧成拙,懊悔不已,买的衣服堂兄还没给他钱哩。[可爱]
一九九一年,王双喜因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为了早日摆脱牢犾之灾,弄巧成拙的王双喜,终于露出了另一条尾巴!
一九九三年,王双喜还有一年刑满,但想想还有三百多天,王双喜度日如年,成天琢磨着早点出去。一天干活时,有人议论郭东村的刘林富出车祸身亡,这刘林富实在倒霉,五年前妻子失踪,至今杳无音信。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但王双喜假装什么都没听见,悄悄地溜在一边。王双喜不仅认识刘林富,还是非常铁的哥俩,服刑期间,刘林富先后三次探监,带来吃的喝的,甚至还悄悄塞过钱。听说刘林富死了,王双喜不仅不悲痛,反而一阵窃喜,他觉得,自己立功减刑的机会来了。
第二天晚上,他找到值班管教,说是要见监狱长,有重大情况汇报。值班管教很快把他带到监狱长办公室。王双喜说,经过两年多的反省改造,他有了很大的进步,想帮助政府破案,自己也好立功减刑。他告诉监狱长,五年前,好友刘林富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张桂香,埋在村东边废弃的垃圾填埋场里,并且在酒后说漏了嘴,王双喜听说后半信半疑,也曾问过刘林富,但被一口否认,自己也就没有当回事。监狱长觉得案情重大,立即上报。不巧的是,刘林富己于两个月前车祸身亡!但无论如何,也应该搜索一下垃圾填埋场,以证实王双喜所言的真伪。
垃圾填埋场在刘林富十对子的山边上,面积不大,八十年代初,村民们在此打石头,后发现此处交通没有对面山上方便,于是放弃,留下一个七八米深,二十余米见方的深坑,后被人违规倾倒垃圾,两年后填平,为了盖住难闻的气味,有人在上面盖了薄薄一屋黄土,稀稀拉拉地栽了几棵树。
由于面积小,公安人员很快找到并挖出己经白骨化的遗骸,遗骸呈散落状,其中头骨被包裹在基本完好的塑料袋里,显然,这是一场杀人分尸案!进一步清理时,公安人员大吃一惊,包裹头盖骨的塑料袋里,居然有一张身份证,上面清楚地印着王双喜的头像和名子!
原来,刘林富和妻子杜敏珍感情一直不太好,屠夫出身的刘林富脾气有点大,经常和妻子发生口角,杜敏珍数次提出离婚,但每一次刘林富都下跪认错,看在两人个未成年孩子的份上,杜敏珍只好作罢。一九八八年农历冬月初九,刘林富居然动手抽了杜敏珍一个耳光,杜敏珍恼怒异常,收拾一下细软,带着家里的三千元钱,趁夜黑溜出了家门,她想外出打工,以此来惩罚一下丈夫。杜敏珍先来到王双喜家,双喜和丈夫都曾是屠夫,这几年取消了农村的私宰,两人只好另谋职业。王双喜和丈夫是结拜兄弟,杜敏珍想托他常去家里看看孩子,毕竟做母亲的搁舍不下。
谁知,王双喜的妻子这天带着儿子回娘家,家里只有王双喜一人,杜敏珍不便留宿,于是掏出五百元钱,让他按季节给两个孩子置衣服,以后在外面挣钱了再给他寄一些回来。王双喜见杜敏珍包里还有不少钱,顿起歹心,居然用绳子勒死了杜敏珍!杜敏珍刚刚屈死,丈夫刘林富便找到王家,他知道每次妻子负气,总会来找王双喜的妻子解闷,可是这次没见人影,王双喜听到喊门声,匆匆将尸体塞进床脚下,随后故作镇静地安慰刘林富,让他宽心,说是杜敏珍只是负气出走,这事也不止一次,言外之意这次也没事。听说杜敏珍带着钱,要外出打工,王双喜又故作惊慌地推着自行车,和刘林富一道去追。倒霉的刘林富哪里知道,妻子正带着身体的余温,躺在这个恶魔的床下。
王双喜装模作样一番,回来后立即将杜敏珍分尸,对于一个屠夫,又有应手的工具,支解尸体轻而易举!凌晨三点左右,便匆匆埋在离刘林富家不足二百米的垃圾填埋场。天亮后,洗漱完毕的王双喜来到刘林富家,假惺惺地说,如果需要帮忙,他愿意再去寻找,刘林富觉得没有必要,他己经告诉了岳父母,他们说,过几天再说,似乎也没当一回事,刘林富认为,想必岳父知道下落,或者就藏在他家,故意让自己着一阵子急。谁知,一个月过去了,还不见人影,两家开始互相指责起来,这才报案,但苦于没有线索,只能以失踪案处理。
王双喜和刘林富依旧往来密切,甚至王双喜入狱后,刘林富还几次探监,说是出狱后二人要承包村里的水坝,在坝上养鸡,坝里养鱼,谁也不会想到,王双喜会杀了刘林富的妻子!那时候,刚发身份证,王双喜从村干部手中领过来后,随手放进一只黑色的塑料袋里,并很快忘记。这只塑料后来有派上了“用场”!由于那时很少使用,王双喜作案两个多月后,才发现身份证不见了,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身份证居然成了杜敏珍的陪葬品!
弄巧成拙的王双喜杀人偿命,杜敏珍九泉之下可以瞑目,但丈夫刘林富死也不明白,自己会有如此“好友”!
(网络图片,侵权立删)
妹夫当年从部队退伍回来,被安排到县城里的医药公司下属的药店工作。工作没几年,医药公司破产,妹夫工作的药店也黄了,他就下岗了,为了维持生活,到处打工,自己交的养老保险。
因为家里生活困难,还有两个儿子要上学,花销挺大的,他交够了十五年的养老保险就没有再交了。后来他的战友知道了这件事,一次性替他补缴了50000块钱的养老保险。
没有想到,前几年国家有了新政策,退伍军人不允许下岗,下了岗的要安排二次就业。妹夫被安排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工作,以前断缴的养老保险国家财政也给补上。
由于妹夫的养老保险由战友给交上了,就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了。生活条件好了,妹夫又把这50000块钱还给了他的战友。虽然妹夫多花了50000块钱,🉑️这一份战友之间的情谊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
还是我下放当知青的事情。
记得是1976年,我18岁,与几十个同年的城市高中毕业生下放到了一个公社林场。当时,有一个女知青长得眉清目秀的,身材也苗条挺拨,颇为可爱,让我油然而生爱意。而她平时与我也很谈得来,对我表现得有些亲热。可我还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怎么去追女孩。
每天望着她活泼可爱的样子,爱意涌满了我的心胸,但我又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为了试探她,我决定以帮她介绍男朋友为名考查一下。我想,如果他同意与我介绍的人交朋友,那就说明她不喜欢我。如果不同意,就是喜欢我。
于是,趁一次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说给她介绍一个叫威子的男知青做男朋友。本来,这个威子是知青里最调皮的,我估计她不会喜欢,但威子却是喜欢她的。其实,场里的男知青几乎都喜欢她,只是怕配不上,不敢表白。
没想到,她听了,脸一红,却居然答应了。这一下,我那个后悔啊,又加着尴尬,可谓五味杂陈,不知道有多难受。可又没办法了,话说出去了,就只得做好人,帮她和威子牵线搭桥了。
此后,她就和威子做了男女朋友。望着她和威子走在一起的身影,我是有苦说不出,只能恨自己愚蠢,弄巧成拙。
许多年后,我们知青聚会。这时,大家都年过四十,早已各自成家立业。她后来也没和威子好下去,招工回城工作后就分手了,另选男人结婚了。当时,我问她,当知青时,对我感觉怎么样。她说蛮好的,有点喜欢。但看我在学校是年级长和班长,学习又好,不敢高攀。所以,当我给她介绍威子做男朋友时,她就以为我不喜欢她,心里是很失落的,因而就答应了与威子交朋友。
她这几句话,让我差点崩溃。当年的我,确实太不懂爱和女人,一个字:傻!
你如何看待“夫妻间各玩各的,互不干涉”的现象?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夫妻之间也是一样,各玩各的互不干涉,把握好这个度的话,会让彼此的空间更大,对事业家庭和爱情有裨益,但把握不好度的话,也容易出事。所以,如何把握这个度,是最难的。
这个度也不是有统一标准的,而是因人而已。有的人自律性原则性非常强,就算不管不顾,也不会做出格的事情。但有些人是自律性就差一些,还有一些人甚至就是没有原则,可能一转身就管不住自己。
所以,不能以夫妻各玩各的互不干涉这样的现象,就臆断人家夫妻已经没有感情。夫妻之间如果彼此足够信任,是不必时刻防备对方背叛的。
这种夫妻我见的多了。
甚至有一对夫妻,是亿万富豪,在全国都排得上号。经常在电视上以各种公众场合露面秀恩爱。其实了解他们底细的,早知道他们各玩各的互相不干涉。无非是离异的成本太高,不符合长期经营的公众形象。
也有普通的老百姓,也是住一间屋、吃一锅饭。但是各玩各的,互相不干涉。我曾经问过一位这样婚姻状态的人,为什么不干脆离婚?他回顾虑有两点:第一是孩子因素。只要不离异,还住一起,相对来说家就是完整的。二是离异了谁能保证再找一个更好的?要钱没有,要貌也没有,就这样凑合吧。将来老了,有孩子这个纽带,起码可以互相照顾一下。
还是那句话,我们没有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进行评判。鞋合不合脚、舒适不舒适只有穿的人知道。即使不合脚、不舒适,但是人家喜欢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管不了别人,只能管自己。那种方式不是我喜欢并能接受的,也是不能容忍的。
夫妻之间有爱,互相在乎,会找共同爱好的玩,乐在其中,乐此不疲,其乐融融。
夫妻之间感情平淡,会各玩各的,互不干涉。这种现象占大多数。
夫妻之间无爱,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共同乐趣,才会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我们小区就有一对夫妻,男的和人合伙做生意。
后来这个合伙人因为车祸去世了,他的老婆就接手两个人继续做生意,男的把做生意的钱,给自己的儿子买房子结婚了,还不上,就把自己赔给了这个女人。说句实在话,两个人长的都很好,还挺般配的。
平时两头住,家里做点好吃的还会端着送到女方家去,女的家里还有九十岁的老父亲老母亲,老人有个病住院啥的,都是这个男的给跑来跑去的照顾。
这个女人有个儿子当时上大学,毕业了就在外地工作。过年的时候回来当着男的面就说自己的妈妈,知道什么是第三者吗?你这样就是,人家也不在乎。后来这个儿子结婚了,逢年过节领着老婆孩子回来,这个孩子也管这个男的叫爷爷,他还经常抱着这个小孩子回自己的家拿东西呢!
那个男的老婆长的有点胖,在外面也有男人,平时就是各玩各的。小地方不大,大家都认识,彼此心知肚明,就是不离婚。
如何看待“夫妻间各玩各的,互不干涉”现象,就要看我们怎样来理解这句话,这里的这个“玩”指的又是什么呢?
第一种理解:
这个“玩”如果指的是人的兴趣爱好和社交娱乐活动,那“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可能会是一种比较容易和谐的相处方式。因为这很好的避免了两人不同生活方式的冲突,不去要求对方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但是这种互不干涉的生活方式,不太符合我们对传统婚姻的理解。我国的传统婚姻认为,婚姻是两口子一起过日子,生活上共担共责,很难彼此分清、互不干涉。如果各自顾各自的,那还算什么一家人呢?
其实我们可以换一个积极的角度来理解。夫妻两人的相处,如果在感情上没有问题,生活上能够求同存异,则能让生活更和谐。彼此之间不强迫,互相尊重彼此的生活方式,并寻找两人的相同之处。这是我们从这句话得到的积极的启发。
第二种理解:
如果这个“玩”指的不是一般的兴趣玩耍,而是指与其他异性发展亲密关系,也就是成人口中说的两性之间的“玩”。所谓的各玩各的,也就是双方只保留婚姻的形式,但在感情和性方面的交往,互不干涉。
在传统的眼光看来,这其实就是一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但我们知道,婚姻是基于多种现实因素,在情感和性方面的保护只是其中一种,婚姻还有其他的现实功能,比如社会形象、经济利益等等。
这种在男女关系上的“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很可能就是彼此之间没有感情,但是需要维持婚姻形式,来达到各自的现实目的。在现今开放包容的社会下,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双方当事人能接受,也就没什么大的问题。
延伸:
谈到这,我们也会联想到一种比较前卫的婚姻形式,那就是——开放式婚姻。
所谓的开放式婚姻,双方也是在感情融洽的基础上结合为婚姻形式,但是彼此之间在情感和性方面给予对方较大的自由度,可以允许对方在婚外结交其他的亲密对象。这种形式倒是蛮符合“夫妻间各玩各的,互不干涉”这种现象。
这种看起来彼此不受约束的婚姻,实际上很难被大多数人接受,因为感情在多数情况下,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如果两人彼此相爱的话,很难容忍对方婚外的亲密行为。一旦情感上无法控制,这种开放式婚姻就会瞬间瓦解。
而且这种开放式婚姻要求双方都能接受这种形式,能把感情和性完全分开,能克服情感上的排他性,并换以理解和支持。这个要求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极其困难的,也就意味着“开放式婚姻”只能是极少数。
总而言之,社会上存在“夫妻间各玩各的,互不干涉”的现象,或许存在于彼此互相尊重、求同存异的夫妻,或许是“名存实亡”的形式婚姻,也可能是极少数存在的“开放式婚姻”,但无论哪种形式存在,只要双方能够接受,不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外人也就没有必要去干涉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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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剧常出现的青楼和妓院,在古代它们是同一个意思吗?
这个区别其实还是蛮大的,青楼和妓院的区别,就和“妓”和“娼”的区别差不多,两者有共通之处,但也有明确界限。简单来说,青楼更像现代的高级会所,而妓院更像现在的红灯区;青楼以精神享受为主,而妓院则以肉体享受为主;青楼消费高昂,妓院较为廉价;青楼以“妓”为主,妓院以“娼”为主。
青楼:娱乐至上的高级会所
青楼就像现在的高级会所一样,饮食、娱乐一体化,办公、休闲全拿下。它的特点就是贵,不仅是价格贵,而且显得极为高贵。
青楼的女子一般从小就开始接受培养,不但容貌出众,更难得的是各个都是才女,虽谈不上样样精通吧,但至少每人都有一两项绝技,绝不会显得太俗。因而名妓多出于青楼,例如董小宛、李香君等等,著名的秦淮八艳都是青楼的艺妓。因此,不论你是想喝酒饮宴,还是想欣赏歌舞,亦或者想喝茶谈事,他们都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他们卖的就是服务。
青楼的女子很多都是卖艺不卖身的,而且不是说你有钱就能见得到的,她们服侍客人也挑人,往往招待的都是往来熟客,所以如果想要一亲芳泽,不仅要有钱消费的起,还必须有相应的才气、能力被看得上才行。同样的,去青楼的不一定都是进行男女交易的,很多名人士子、达官贵人都将其视为休闲放松的场所,寻一二知己探讨风流韵事、诗词歌赋也是常事。
总体来说,青楼女子一般都比较干净,所以她们常常也能有个好归宿,被名人士子、达官贵人带回府中收做妾室。
妓院:肉体享受的应急场所
与青楼相比,妓院就显得比较低级一些了,而且也比较直接、目的比较明确一些,相对应的,价格也就比较低廉一些。
当然,妓院也分三六九等,小到半掩门,大到接近青楼的规模,不过总体的特点就是以肉体交易为主。妓院的女子相对也就比较可怜,要么是从小被卖但没有培养价值的,要么是家道中落无奈流落风尘的。除了每个妓院的头牌或许还有一定的权利,大部分从业人员都是没有选择权利的,只要客人出得起价钱,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什么家室、什么地位,你都得接待。
所以,妓院的女子一般从良很难,下场也比较惨淡,运气好的身体还好,靠着攒下来的钱倒也能过完下半生。运气不好的,或许落得一身病,或许没攒下什么钱,晚景就比较凄凉了
古代的青楼和妓院并不是同个地方,妓院是卖身不卖艺,而青楼里则大多卖艺不卖身,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至于什么区别,看下文就知道了~
相信很多看多古装电影的朋友们,对青楼的印象都是这样的偌大的一个“怡红院”招牌,一排妹子站在青楼门口花枝招展,还有老鸨在门口拉客,青楼里则是纸醉金迷的场景。
可是朕想说,这完完全全就不是逛青楼好吗!真正去逛一趟青楼,其实很累很累...
但在说之前,先给大家科普一下,青楼,和我们熟知的妓院不太一样,妓院是卖身不卖艺,而青楼里则大多卖艺不卖身,两者区别还是蛮大的。
说回正题,在去青楼之前,首先要了解一件事,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进青楼,那有资格进去的都是哪些人?
可以说,光是金钱与地位,这两道门槛就卡住了90%以上的人,兜里就几两银子的,建议还是回家找你的二次元老婆吧 ,在《武林旧事》中记载,进一次青楼的花销可不便宜,很多项目都是必需消费的。
第一次进青楼要先“点花茶”,登楼后要提前“支酒”,紧接着就可以坐下来随意点菜,但这还不算见花魁的钱(想见花魁要提前准备礼物)。
如果再加上给服务员的小费,一趟下来,换算成今天的货币,没有一万也要大几千。
凡初登门,则有提瓶献茗者,虽杯茶亦犒数千,谓之「点花茶」。登楼甫饮一杯,则先与数贯,谓之「支酒」。然后呼唤提卖,随意置宴。赶趁祗应扑卖者亦皆纷至,浮费颇多。——《武林旧事·歌馆》
但如果你以为,这不就是有钱当大爷吗,那就大错特错了,你才刚刚跨进了青楼大门而已,因为接下来就到了第二回合——打茶围
打茶围,又叫做打水围,要知道,不是说你到了青楼,就能马上见到花魁,她们又不是什么24小时服务员。
青楼通常在晌午后才开始营业,但花魁只在晚上出来,加上出场前还会梳洗装扮很久,所以这段空闲时间里,你就可以在青楼喝茶饮酒聊天吹水(甚至来一局飞行棋),而这个过程就叫“打茶围”。但如果以为打茶围是很轻松的事,那你就又双叒错了,这恰恰就是最考验客人的一关,这关系到了,花魁到底会不会选上你。等等,啥?还要花魁选你?难道不是你来选花魁的吗?怎么感觉是变抖M了?
和现在的“当了婊子立牌坊”不同,前面也有说,青楼花魁大多卖艺不卖身,而且也不是因为穷而被迫下海,她们中一部分只是为了逃避包办婚姻,才来青楼一边卖唱为生,一边寻找真爱。
这也是为什么,在古代一些爱情故事里,会有青楼女子送书生盘缠上京赶考,等功成名就后回来娶她的情节,谈曲论调,吟诗作对,这些都是必备的基础技能,关键花魁问什么你都能答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论长相,花魁能狂甩普通人八条街,论才艺,花魁也能把你吊在天花板上打,没几两墨水就是来找虐,俗人根本就入不了花魁的眼里,所以客人在“打茶围”时,花魁就会隔着门帘,偷偷看他们比拼才华、聊诗词、赏花品茶等。
直到客人们决出最后的胜利者,这场青楼之旅才会进入最后一回合——爱的终极选
到了这个时候,花魁会先把其他客人一一送走,然后单独邀请胜利者到自己的房中,一起喝杯酒并聊会天,而在这个聊天过程中,如果彼此性格合拍,王八对绿豆看对了眼当然皆大欢喜,下一步就是啪啪啪。那不好意思,最多只能给你弹一首小曲,弹完就送客走人,像宋徽宗赵佶,第一次跑去青楼看李师师的时候,就苦苦等到了凌晨四点,结果没想到因为才华不及李邦彦,直接被李师师送客走人,好歹是个皇帝竟然也泡不到花魁。
所以说,青楼花魁在那个时代,真的是“你高攀不起”的代名词,而她们的存在,也是古代诗词中不可磨灭的一笔,没有青楼,华丽风流的诗歌也会失色不少。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话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别品流,衡尺人物,应对排次,良不可及,信可辍叔孙之朝,致杨秉之惑。——《北里志》孙棨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在古代,逛青楼真的是一件很很累的事情,希望大家以后不要以为朕...
【喜欢作者的清奇文风和脑洞漫画,欢迎关注:朕说】
【其实风月场所也分三六九等的】
在古代,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因为存在着阶级,只要有阶级的存在的,这个等级永远都会存在的,而古代的风月场所亦如此,也都是分三六九等的,通用存在超高级的,高级的,一般的,甚至是不入流的。下面咱细细的聊聊这个话题,以供周知~
古代青楼,这个机构是风月场所中比较高级的存在,它最开始并不是风月场所,而且那些达官显贵(甚至是皇帝)会来光顾的装修豪华的雅舍,在里面的姑娘那可不是一般的人,她们琴棋书画都是样样精通,而且各种礼仪应用的都非常雅致,说白了,她们是书香气很浓的文艺工作者,平常高官来此是为了解闷寻乐,主要是享受精神世界的欢愉,当然情到深处找小姐姐谈谈也可以包养之的,但皮肉生意并不是这里的主业,那完全是歌女的个人行为。
古代妓院,这个机构就是非常直接的了,它主要的目的就是拉皮条,而且明码标价,越漂亮的头牌越是抢手,价格也越是美丽,所以在古代就有很多的“仰慕者”来专门高价找妓院里的头牌小姐姐来发泄的,这里一般不提供歌曲演唱,诗文对合等高雅之时,而是目的直接的直奔主题。当然从消费上看,妓院的消费是比青楼要低一些的,而且妓院的装修也不是那么豪华。
古代窑子,这个就是最低等级的风月场所了,也是面相最底层老百姓的,价格便宜,场所垃圾,所以称之为窑子,里面的姑娘称之为窑姐,就类似于现在某些地方的洗头房吧
...low
到爆。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喜欢的话可以关注我哦。
青楼和妓院还真不是一回事,打个比方来说,青楼更类似于今天装修豪华的高级会所,妓院则是街边的小发廊。青楼是最高级的妓院。
青楼的原意并不是妓院,而是指用青漆粉饰之楼,也就是装修豪华的雅舍。比如曹植在《美女篇》中就写道:“借问女安居?乃在城南端。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再比如邵谒的《塞女行》:“青楼富家女,才生便有主。” 这里的青楼都意指大户人家小姐的闺房,和妓院没有半点关系。
大概是因为装饰华贵的青楼容易让人联想到奢靡艳丽的情事,所以不知不觉间青楼的意思发生了偏转,逐渐和妓馆联系在了一起。最早管“青楼”叫“妓院”的是南梁刘邈《万山采桑人》中的“娼女不胜愁,结束下青楼”。唐代韦庄的《捣练篇》中也有“月华吐艳明烛烛,青楼妇唱捣衣曲”。不过从这句诗里能看出,那时的青楼女子仍以卖唱展示才艺的艺伎为主,注重色艺双绝,不仅收费不菲,甚至是卖艺不卖身。比如北宋的李师师,虽为青楼女子,却也引得文人骚客甚至是皇帝垂帘。
唐宋时期,没有豪华的装修以及色艺双绝的头牌姑娘,寻常妓馆是不敢称为青楼的。而到了明清,随着艺伎减少,越来越多的妓馆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开始自称为青楼,也从这时起,青楼成为了和妓馆相同的同义词。但是妓馆同样也是分为三六九等的,每个时期的等级叫法也不尽相同。
唐宋明清时期。最高等的妓馆为青楼,能去的都是文人才子和达官贵人,妓女不仅漂亮而且身负才艺,吟诗作对不再话下。
第二级为酒楼,电视剧里经常提到的“喝花酒”,通常就是这里,摆上一桌酒席,叫上几名妓女,寻欢作乐。《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女婿陈经济就开了一家酒楼,楼上楼下竟有十几个阁间。
第三级名为瓦舍,又叫勾栏瓦舍,这是官营的妓馆,里面多为官妓,虽然不如青楼豪华,但也还说得过去。
第四等名为寮,寮是指小房子,一般都是指个人经营的小馆,环境比较破,妓女也是年老色衰,以做皮肉生意养家。《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就写道:“你晓得他在新加坡开的是什么行号?原来开的是娼寮。”
到了民国妓馆的称呼又有了变化。高级妓院被称为“清吟小班”这些高级妓女大多是妓院主人从江苏、浙江等地买来或拐骗来的幼女,教她们学上几年琴棋书画,演奏乐曲后正式接客。
比清吟小班低一等的妓院叫做茶室,这里的妓女在年龄、身段、姿色上都要比清吟小班的妓女差一些,嫖客进茶室后,由妓女作陪,请嫖客抽烟、喝茶,称之为“打茶围”,妓院也就因此称为“茶室”了。
三等妓院也叫“窑子”。房屋简陋、低矮,屋内一般只有一张桌子,两三个凳子,一铺炕而已。炕上的被褥也不大干净。这里的妓女往往是老的老,小的小,相貌既差,身段也谈不上好。到三等妓院来的嫖客大都是下层市民,像小商贩、伙计、工匠、人力车夫等。而其中的妓女也被蔑称为窑姐。
我是生活问道。
自管仲以国家的名义使妓女职业合法化之后,这个职业就伴随中国封建历史直到新中国成立止,历时2000多年。这漫长的岁月中,妓女制度随着朝代更迭也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这个职业分为两大类三个方面。
两大类:
官妓和民妓。
官妓:
官妓制度是在隋唐时期才正式定型的。在古代,读书人尊崇礼法,明令禁止出入妓院(这里的妓院是特指皮肉生意)。
同时,为了安抚和照顾官员的需要,就需要有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当然了,这类工作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女就可以从事的,一般都是对犯了罪的官员女性家眷的处罚。而这类女子大多精通琴棋书画,有比较高的文化修养。
当然了,既然有妓字,就一定会有性交易,不过做为官妓,性交易并不是主流。
出入官妓场所在当时官场社会属于非常风雅的事情。例如苏东坡被贬到海南后,依旧出入官妓场所,并和当时非常红的官妓马盼盼亲密异常。苏东坡还曾经和马盼盼一起调侃过名僧道浅。
民妓:
民妓也有很多类型,但总体上说分为两大类:青楼和妓院
刚才说到了官员有官妓制度来满足精神和肉体需求,同样的,做为知识分子(还没有做官的举人和秀才)和社会有身份的阶层,同样有供他们娱乐的场所,就是青楼。
青楼可以说是民间的官妓。
里面的女子大多是色艺双绝,能够为客人提供相对来说比较高雅的精神享受。
大家都知道的杜十娘就是青楼女子最真实的写照,还有《大染坊》中孙俪出演的女大学生迫于无奈从事的卖艺工作,也属于青楼范畴。青楼同官妓一样,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享受,皮肉交易属于水到渠成的事。
妓院就简单的多了,可以见到理解为皮肉生意。
这类场所大多是最底层人群的集散地。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消费者。
虽然妓院也分三六九等,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皮肉交易,只有没有资格去官妓和青楼的人群才会选择去妓院。
有档次的妓院也会有头牌,并且有艺名。这类女子大多除了容貌姣好之外,还有一定的艺术造诣。一家场所一旦有一名或几名这样的女子,那这家场所必然会成为大家竞相追逐的目标。
同普通大众一样,名义上的平等掩盖不了事实上的阶层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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