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注意些什么?结算不成功要怎么办?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的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本行政区域外的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就医前按规定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在医疗机构结算窗口直接结算,不必全额垫资再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医保费用,可分为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四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急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急诊)规定的人员。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全国漫游”,主要是为了解决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碰到的“垫资、跑腿”问题。为了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需要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必要的备案登记手续,对需要转外就医的危急症患者或者是疑难杂症患者,也要按照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在结算的时候发现结算不成功,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已经成功办理备案登记、就医的医疗机构是否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以上两点都已完成仍然未能结算,可由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排查解决持卡结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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