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首先,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决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结成了发生学意义上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恩格斯说:“从最初的动物中,主要由于进一步的分化而发展出无数的纲、目、科、属、种的动物,最后发展出神经系统获得最充分发展的那种形态,即脊椎动物的形态,而最后在这些脊椎动物中,又发展出这样一种脊椎动物,在它身上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这就是人。”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的,而不是存在于自然之外或凌驾于自然之上的。恩格斯告诫人们:“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恩格斯指出:“人首先依赖于自然。”马克思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三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先机的身体。”

其次,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

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提出“人创造环境”的思想。人类要想持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劳动。人类正是在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劳动中,才使人的类本质得到确认。人类比其他一切动物强,在于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的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类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

马克思主张依靠积极的、能动的实践活动采实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于人性的环境。”人类的创造必须把改造自然、建设自然、美化自然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是合乎人性的行为。人类的创造活动要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

最后,人要与自然和谐一致。

早在生态危机初露端倪、还未引起人们普遍重视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了关于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农民的“耕作如果自发地进行,而不是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接踵而来的就是土地荒芜,像波斯、美索不达米亚等地以及希腊那样。”恩格斯总结了人向自然界索取的教训后精辟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他强调指出,要“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

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人口问题,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还有近几年来自然灾害不断,都是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的表现,我们不能肆意的蹂躏自然,只有与自然建立和谐的关系,人类才能更好更持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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