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留下的房地产老公有权继承吗?
您好!
按照题主的描述来推定:老公没有法定继承权。不仅仅是房地产,娘家的任何财产,老公均无法定继承权。
“女婿”这个角色要想继承岳父母家的财产,只有两种可能,在后续做一个说明。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女婿也好、儿媳也罢,在我国《继承法》、《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均不涉及: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只有两种情况下,女婿是可以继承岳父母家财产的:
情况(一):“成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按照题主描述,应该不会发生这种情况。题主提到“老公”,意味着女方应该在世。
因此,在这里仅仅作为一个知识点介绍一下:
当女方去世之后,女婿代替女方、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女婿将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岳父母的财产具有法定继承权。
情况(二):岳父母生前留下过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由女婿继承。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岳父母指定了女婿作为自己财产的遗嘱继承人,那么,女婿依然可以继承。
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女婿没有岳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很重要的提示在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女婿就无法得到岳父母的财产呢?不是,女婿依然可能得到岳父母财产,而且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非常大:
如果女儿是法定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女儿继承下来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女婿的一半儿!
注意:指的是女儿继承完毕之后,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定继承,是不会指定将财产给到一方个人的,也即不符合一千零六十三条中(三)的规定。所以,按照一千零六十二条(二)的规定:法定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