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到底犯什么罪?
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北京时间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对“孟晚舟引渡案”作出裁定,公布了第一个裁决结果:华为公司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此宣判一经报道,国人一片哗然,瞬间刷屏各大媒体和社交网络平台。该裁决结果的宣判,意味着孟晚舟女士将要继续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会,并等待进一步的审判结果。
那么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呢?
在这里和大家科普一下,本科普知识来源于百度:
所谓双重犯罪原则,是指可引渡的犯罪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家和被请求引渡国家双方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简明易懂的讲,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加拿大方面公布的裁决结果认为,孟晚舟既触犯了加拿大的法律,又触犯了美国法律。
美国到底指控孟晚舟女士什么罪名?首先我们了解两个前提:
1.美国有一条对制裁国进行经济打压的霸王规定:禁止把美国高科技及高科技产品转卖或应用到被美国禁止出售的国家,这其中被制裁的国家,伊朗就是被严重针对的一个。
2.华为与美国签署了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的商业合同,因此,华为不能与伊朗方面有商业来往,更不能把高科技卖到伊朗。
美国方面称,香港的SKYCOM公司在与伊朗合作的项目中,应用了大量的美国高科技产品,双方的商业往来资金是由汇丰银行进行周转操作,因此,美国方面对汇丰银行罚款了8亿美元,并要求对SKYCOM公司公司追责。而孟晚舟女士曾于2008年-2009年4月期间在Skycom公司董事会任职,因此,美国指控孟晚舟女士,指控其“隐瞒华为子公司和伊朗的业务往来”“对汇丰银行欺诈”,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
“双重犯罪”到底成立吗首先,从美国方面来看,根据美国方面指控,孟晚舟违反了所谓的制裁伊朗法案,对汇丰银行进行欺诈,使该银行违反美国法律(牵扯到伊朗的军事项目资金),致使该银行被处罚8亿美元。
那么,从加拿大方面来看呢?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孟晚舟。但是在当时,加拿大方面根本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也就是说,从加拿大的法律来看,孟晚舟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的任何法律。
所以,所谓的“双重犯罪”,根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双重犯罪”的背后到底是什么阴谋?中国科技力量的崛起已势不可挡,而华为就是一个典型的佼佼者。近年来,华为研发投入、专利数量早就让美国坐卧不安。
华为的营业收入在2019年高达8588亿,研发投入在2019年创过去5年新高,且超过了同期A股市场95%的上市公司。华为在专利数量方面也是稳居全国甚至全球前列,在2015年度国际专利注册数量就稳居第一名,2018年专利数量达到5405件,总数量超过欧美发达国家。
由此可见,美国真正的险恶用心,就是制造“孟晚舟事件”,一次为风向口牵制华为,进而打压整个中国的科技产业。
“孟晚舟引渡案”的走向在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这个“鹰爪”抓捕孟晚舟后,美方随后就提出了引渡要求,后经过中方干涉,孟晚舟获批准保释,但是被要求监视居住、不得离开加拿大国境。
在2020年5月28日凌晨,加拿大宣布“双重犯罪”成立,这就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庭审听证、被扣押544天后,孟晚女士扔将继续面临着被引渡到美国的风险。
面对宣判,孟晚舟女士微笑对待。孟晚舟女士有进一步上诉的权力,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赵立坚说: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中国决不纵容这种行为!
要相信祖国的力量,孟晚舟女士必将早日安全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