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理解故意杀人、蓄意杀人、被动杀人?
故意杀人是一个罪名,蓄意杀人和被动杀人之中都包含着对被害人的杀人故意,是故意杀人的两种情形而已。
具体来说,在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蓄意杀人和被动杀人都会被作为犯罪动机考虑进对罪犯的量刑阶段,只不过有的判的轻,比如为了给父母复仇(当然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际,仍然把这种仇杀近乎忽略不计);有的判得重,比如嫉妒别人比自己过得好就想让他从世界上消失,这种基本都是无期或者干脆死路一条。这些都算是蓄意杀人成为故意杀人罪的一种情形。
至于被动杀人,除去受欺负反击这些典型情形会被作为减轻处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外。还有一种被动杀人的情节被法定化,直接作为法定减轻处罚情形叫胁从犯,意即如果某人被胁迫杀人的,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身体自由和意志自由被完全剥夺,还可能构成紧急避险,不构成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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