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许国利,是一个人完成杀人分尸抛尸的吗?有无帮凶?

杭州杀妻案,许国利是一个人完成杀人分尸抛尸的吗?有无帮凶?

你这一个提问问的好。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你,肯定有。要不然此案早已审查终结,公之于众了。

7月23号杭州警方发布通报:

7月23日10时,许某某初步交待,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妻子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将妻子来某某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于7月23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后,到今天已近半个月了,到目前为止,警方一直都没有详细公布许某人整过7月5号凌晨杀害妻子的确切时间、确切地点、作案工具、分尸后分散抛弃的地点,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个人认为只有两个原因,一个事实真相。

原因一,有的细节极为血腥,也不可思议,为了安抚民众不宜公开,也怕坏人效仿,所以警方暂不公开发布,

原因二,警方只是掌握了一部分证据,也就是警方7月23日发布的通报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那就说明此案还没有板上钉钉。

原因一在此不在详述,想必大家也都是明白人。

重点就在这原因二里。

如果警方在7月23日当天就完全掌握了许某人的所有犯罪事实,此案早已成功告破水落石出了,何必等到现在搞的这么费劲,这么悬疑。

许某人已经抓住了,他也供认了来女士是他所杀,分尸后一部分冲入下水道里的化粪池,另一部分分散丢弃了。

大家伙注意了,看明白看仔细了,另一部分分散丢弃在哪了呢?地点呢?时间呢?分了几次呢?明明就抛弃在这里的,为什么就找不到一点点残骨呢?这么多人一块在搜寻,怎么连一根头发丝,一颗牙齿,一个手指甲都没有发现呢?

扔大河里了,被大水冲没影了,那作案工具呢?刀、斧、锯、绞肉机总不能粉碎了吧,这些可都是铁家伙啊。我是用的自己家菜刀,那你用莱刀在卫生间里,切几十斤猪肉五脏六腑和挑筋剔骨,试试看你家莱刀要换几把来切,切不了几下刀就钝了,再磨刀霍霍声音恐怕整栋楼都会惊动,就算这样也行,看能不能把你这个老王八蛋老骨头累散了架,就是累散了架,当晚你也根本完成不了。就算你切完了,那还要手动绞几十斤肉,(用电动机立马暴露无遗)你个遭老头子还不累死才怪,没有累死你个王八蛋,剩下的躯干骨头我又看你怎么绞碎?谁傻啊,绞碎?用手动绞肉机吗?这怎么可能,截成一块一块的装包里背下楼去那不是要省力的多,何必这么麻烦。好,那你就去把剩下的“骨头”从8楼楼梯拿下去丢了呗,你下到8楼付一层,在通过非机动车道口出口可得要小心了哦,下这么大的雨,非机动车道口出口,黑黢麻估弯哩叭叽的又长又陡,你可要千万当心点,我是怕雨天路滑,“东西”没丢成,倒把你老家伙给摔死求了。(非机动车道口出口,真的是又长又很陡峭)所以当晚许某人想一个人完成这样高强度的“工作”,还要用两吨多的水把绞碎的残渣一次一次又一次,冲入下水道里,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等大白天或晚上或第二天我分批分次分散完成抛洒丢弃总可以了吧?行,那你分几次呢?今天是星期天,我先把小女儿支同学家里去,就可以“办事了”,你可真能,昨晚忙一宿你不眯一会吗?那可不行,时间紧迫啊,你是地铁司机,今天不用上班吗?我已给单位请了假,(露出了马脚)好,那你就快去忙吧,是走楼梯还是乘电梯呢?走哪里监控都能瞧见的,用小包轻松一些,可小包又要来回好几趟,无论是白天黑夜第二天,分几次大包小包,走楼梯或乘电梯都难逃过楼外大门口监控的追踪,真的不怕警方查证起来暴露行藏吗?也根本难以自圆其说,抓住了,这可是死罪,那前期的精心策划,蓄谋已久都是白忙活,许某人有那么傻逼吗?

许某人已经供认了把部分人体组织冲入了下水道,铁证如山,这已经是死罪难逃,那他为什么就不能把丢弃的剩下残躯给找回来呢?找不到残骨,起码也应该有确切的时间、地点吧,一样都说不出来,说出来的,经过查证一样也不能吻合,你们说说看,这是为什么呢?

天亮以后到晚上到第二天去丢弃残骨,丢弃作案工具,时间上没有问题,问题是自己丢弃的却又找不回来,这不是明显在装疯卖傻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真相只有一个,他是在“保护”另外一个人。

原因不再啰嗦,真相就是他把部分“残躯”绞碎后冲入下水道里,把另一部分“残骨”交给了他的另外一个“同伙”,只有这个“同伙“才能在当天的凌晨后半夜神不知鬼不觉,完成整个作案过程,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年轻力壮”的人才能担此“重任”。

这样白天一整天,第二天他才能从容不迫应付即将到来的审查。

有性趣者,可看一看我上一篇文章里,是怎样揪出他的同伙,那个黑影人的。

公安机关一定会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一切犯罪分子惩恶扬善,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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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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