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发现女子走光,作为男性,要不要提醒她?
这样的事我碰到过两次:
一九九七年我在武汉某社区做早点,生意特别好,每天从天一亮开始有人买到往后站队卖到上午点才若为消停一下。
那时武汉工人有很多下岗的,有的生活确实难,有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求我教他们手艺,我答应了,教了他们的必要的程序后,再就是练习做了。
我们按步就班的工作不久,她也来了,可能是急了一点吧,她长裤中间的拉链忘了拉上,整个中央都岔口着,露岀了里面粉红色的短裤。当时我差一点就跟她帮忙了,一刹那我突然想到“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如果人家往深处想“你乘人之危"好意思吗?我转身把老婆的背轻轻一敲说:告诉她把拉链往上拉一下"。老婆照办,徒弟醒悟,避免了难堪。所幸场上当时并无他人。
第二次在湘潭帮人卖加工菜,旁边一个摊位上一个也是三十多岁的姑娘跟别人卖豆干。时间长了,大家也相当熟悉了。一天她做了几笔生意后想到这边和我说话,我却发现她的拉链也是沒关上,又沒有别的人,也是熟人了,我熟直接对她说:把拉链拉一下,开始她没听清,我又重复一遍,她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只是说,这几天胖了一点,裤子小了,拉链总往下滑,并不显得难堪。
感觉难堪也好,不好意思也好,都是二者有了其他想法才会这样。如果心中都无杂念,就会泰然处之了。正所谓“心中无愧,不怕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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