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日本武士有权杀害冒犯他的平民,那么平民岂不是经常被欺压或杀死呢?
一个武士极其悲催的“无礼讨”扯淡之前先讲个故事吧,话说当年在日本的尾张藩有个家臣叫朋饲佐平治,这哥们当然是个武士,享有题主说的那些特权。有天这货好模好样的出去溜达,结果被一个不长眼的町人(大抵就是城镇里的商人、工匠之类的)给撞了一下。
被撞得老腰生疼的武士大人自然极其不爽,喊出了东北人引战排行榜第二的名句,“你特喵瞎啊”?其实武士到也不是真想来个“无礼讨”,大约就是想让町人道个歉就完了。奈何那个町人是吃生米长大的,华丽的无视了武士大人,直接开路伊玛斯。
气急败坏的朋饲佐平治很想拔刀将这货砍死,奈何他不敢,因为当时法律规定执行“无礼讨”的对象如果手无寸铁或者压根不还手,你把他杀了也会被主家视为举止不端,轻则没收家产,重则褫夺一切身份。
聪明的朋饲佐平治很快就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哥们解下自己的胁差(小短刀),追上町人递了过去。并表示老子也不欺负你,借你把刀,咱俩现在就开磕,生死各安天命!
在朋饲佐平治的计划中,那个作町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不接刀跪下给自己认错,这样就保住了面子。要么接过刀跟自己交手,这样即使砍死他也符合“无礼讨”的全部要素,自己不会被惩罚。
可惜町人的智商明显碾压朋饲佐平治先生,他找到了第三条路,接过胁差,一个弯道就跑没影了,留下迷茫的武士在风中凌乱。更缺德的是町人拿着他的胁差四处吹嘘,声称自己打得武士先生跪地求饶,这把胁差就是战利品......
可怜的朋饲佐平治先生从此陷入人生低谷,家主鄙视他,同僚嘲笑他,连街上的路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这家伙第一次感受到社会的黑暗,以及世界深深的恶意,他只能躲起来逃避残酷的现实,沉默中朋饲佐平治先生选择变态,他在某个深夜杀掉町人全家,然后被处以极刑......
复杂的合法砍平民条例相信看过上面的故事大伙应该对朋饲佐平治先生报以深切的同情,身为武士想砍一个平民居然落得如此下场,还有天理吗?还有法律吗?!事实上关于这件事儿确实有法律约定,法律来自德川家第八代将军德川吉宗。
德川吉宗在1742年仿造明朝的律令制定了《公事方御定书》,在日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典,这套法典分上下两卷,上卷81条,下卷103条,关于武士砍平民的规定就记录在第71条的追加项中。
这个条款可以叫“切舍御免”,也可以叫“无礼讨”,执行的前提顾名思义必须是平民对武士存在难以忍受的冒犯行为。所谓冒犯行为可以是冲撞武士身体或者佩刀、不给武士让路、横穿大名(诸侯)出行队伍,或者坐在比武士更高的地方等。
但是即使平民有这些行为武士也不能拔刀就砍,因为其程度尚不足以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武士必须先对行为进行斥责或警告,如果对方服罪或认错就不能砍人家(记得故事最初那句“你特喵瞎啊”吧),否则武士就会被惩罚。
当警告无效后,武士就可以进入拔刀砍人阶段了,但是这阶段还是需要谨慎操作,首先旁边最好有个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否则砍完人后无法证实自己确实受到无法忍受的冒犯,那么武士还是会受罚,严重的会掉脑袋。
其次对方同时获得持械反击权,人家可以无视身份地位攻击你,如果不小心被平民给挂掉,那武士也算白死。换言之这个“无礼讨”更像一种决斗权,而非直接处置平民的权力,不能乱用。
更缺德的是如果对方手无寸铁或者放弃抵抗,你最多只能殴打他一顿,不可以随便杀人。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是一般家主会认为肩负镇守国家、征讨外敌责任的武士品行不端,很容易受到剥夺身份或没收财产的重罚。
以上条件你全部满足后也千万别得意,这事儿还有下文,当你把那个无礼的混蛋砍杀后千万不要直接回家。必须第一时间到役所报告事情经过,并把佩刀作为证物留在那里,接受一切必要的调查。
杀人毕竟算大事件,无论对错你也必须在家里闭门思过20天,在纠结中等待调查结果。如果你的证人十分给力,那么恭喜啦!“切舍御免”成功,20天后又是一条好汉。要是证人不给力嘛!不好意思,你可能会小命不保哦!
以上就是日本德川幕府时期合法砍平民的全部流程,换成你会拎把刀出去大杀特杀吗?反正我肯定是不会的,付出和收获明显不成正比,有那时间我还不如多去几趟艺妓馆呢!扯淡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