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方为何不敢控制执政党和议会?而缅甸军方为何敢管控政府?
根据1787年美国宪法,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军权、行政权、立法权互相分离。
美国军队不归属与党派,归国家所有。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防务决策机构为国家安全委员会。此外,美国总统拥有开战权,但必须经国会批准(海军陆战队除外)。美国军队实行文管负责制,即国防部长负责。
在具体军事行动上,指挥权是陆海空等军种参谋长,由几大军种所组成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定作战计划并实施。
美国在1973年颁布了《战争权利法》,旨在限制总统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利。
该法案要求总统出兵前48小时必须告知国会。在没有国会允许的情况下,禁止在国外驻军60天以上。否则,必须在30天内撤离。
60天,对于总统来说,完全可以决定打一场小型战争,而不受约束!
从中可以看出,美国总统在对外发动战争的权利是很大的,可以,先斩后奏!
也说明,美国军队相对来说,不是不敢而是没有权利控制政党和议会。
缅甸2008年通过全民公决,通过了《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根据这部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实行多党制,实行市场经济制度。
三军总司令为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而不是民选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总统对各武装力量没有指挥权。
新宪法赋予缅甸军队继续在国家民主政治方面发挥作用。军队在各级议会中,拥有25%非经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席位。政府中的内政部,国防部,和缅甸边境事务部等几个重要部门的部长必须来自军方。缅甸宪法第436条规定,任何宪法条款的修改都需要75%的议员同意。那么,非选举产生的军队议员占据了25%的各级议会议员。显然,军队在缅甸国家民主政治中占有支配性地位。
所以,缅甸军方可以管控政府!
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宪法,没有绝对的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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