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思聪和郑嘉颖之间有什么矛盾?
戴老师让郑嘉颖签了一份等同于卖身契的合同,内容为:只要郑嘉颖在演艺圈,赚的钱,就要分给戴老师百分之十的利润。2006年郑嘉颖能过电视剧《天幕下的恋人》,获得TVB视帝后,戴家人就给郑嘉颖发了一封律师信,要求郑嘉颖支付这部分的费用。实际为不平等的合约。郑嘉颖对于这份合约并不认同,就通过TVB出面解决这件事情,所以就和戴老师一直有矛盾。但是郑嘉颖一直没有对这份不平等合同指则戴家人的不是,而是只说过:这条路他自己不后悔。而且,戴老师去世后,郑嘉颖还是念旧情怀念这个带他入行的老师。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