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那英脚踹粉丝的事情,各位对“公共场所对公众人物拍摄是否是偷拍?”说一说观点可以吗?
明星在公众场合被粉丝拍摄,这种特殊情况应该不属偷拍行为:第一,拍摄者是你的粉丝,免不了马上就想拍一下;第二,就是不是粉丝,看到明星等公众人物也管不了那么多,就先抢一下镜头,因为有时候连征求一下合影都走不近前;第三,追星族是世界通病的狂拍者,只要见到明星名人就拍个过瘾。应该说不管是想拍个与明星同框发发抖音也好、朋友圈也好、只做留念也好,都是针对公众人物在公众场合的正常行为,这行为既?恶意也不是偷拍隐私,作为一个明星名人应该没有一个不受所谓“偷拍”所困扰,但是除了那英之外还没有发现有人暴怒打人,假如不征求你同意的拍摄就踢人,那么很多时候都是上百计的人同时“疯狂偷拍明星”那么你?多少脚可以踢人了。我想说一下就是,作为明星你不喜欢人不征求你同意就拍你,你可以反感可以气愤,但是你可以用其他方式表达你的不满,打人绝对是不行的(因为这毕竟不是偷拍隐私),打人绝对是浅薄庸俗低素质的行为,尽管不征求公众人物同意就拍摄是不礼貌甚至是违规的行为,但是不至于被这样的暴力,甚至有人过分的认为:你不能接受不征求你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你,那你就不要当明星(这个说法虽然非常不妥)。反正那英必须为你的暴力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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