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你觉得责任在谁?
8月28日,湖南株洲一小区,3岁的小女孩随着外婆来给外曾祖母过生日,就在他们上电梯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因为小女孩走的比较快,先进入了到了电梯,她的外婆因为年龄比较大,看上去应该有80多岁了,走起路来很慢......。
这就导致了外婆还没有走到电梯门口,然后,电梯的门就被关闭了。也就等于是,只留了小女孩一个人在电梯里。
因为女孩只有三岁,仅仅就剩下自己了,没有任何人的陪伴,她还是很害怕的。
在小女孩电梯里紧张的拍打了起来,电梯行到4层的时候,她有出去。但是,没有发现外婆,没有任何人。
然后,她重新走到了电梯,这个电梯就带着她到了8层。
就是在这一层,小女孩出了意外。
因为她在攀爬楼道窗台时,从8楼的窗户里坠亡了。
之后,小女孩的家长赶到,然后,报警警察赶到后对现场进行勘查,确认女童是意外坠亡的。
现在小女孩的家属,把物业与开发商给起诉了。
因为他们觉得孩子的死,是和物业于开发商有关系的。
原因就是孩子是从窗台下摔下去的,之所以能够摔下去,就是因为房子的窗台设计的太低了。
若是设计高了,孩子够不到,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了?
当然了这是家长的说辞。
物业和开发商也是有自己的说法的,他们说等鉴定部门来鉴定,他们会完全按照鉴定结果行事的。
事实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是有相关规定的:
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不低于0.9m,否则,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高度由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
事发的这个小区的房子,他们测量的是窗台的高度事0.92m,这个数字是大于0.9m的,所以。这么看来开发商和物业,并没有什么违规的地方。
正如网友所说的,事实上这个事情的发生,还是监护人出来问题,让一个八十岁的老人,看一个3岁的小孩,这个事情真的是很危险的。
尽管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是,还得提醒各位父母,一定要长点心呀,尤其是看孩子不能马虎大意,更不能让一个如此大年龄的人看一个三岁的小孩。
所以说主要责任还是孩子的家长没有监护好。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