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挂靠 “靠”得住吗?
真的不好说挂靠公司,“靠”不靠得住;实践中问题很多,我把遇到的一些情况分享给你,权当是做交流吧。
什么是“挂靠”?一般在建筑行业中存在挂靠现象,就是你有资质,我没有,但我有项目,我有业务,我又想做这个业务,怎么办?那我就挂靠你公司资质,以你公司的名义去承接工程项目,向你交管理费,你帮我收款,开发票,事情我做,人员我派。
挂靠在法律上“靠”得住吗?法律上没有挂靠的概念,挂靠是民间通俗说法,法律上准确定义叫“借用”!为方便表述,全文采用挂靠替代法律上的借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将挂靠表述为借用,并将挂靠行为认定为无效,普遍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审判该类案件。
《建筑法》第26条,明确禁止施工企业挂靠其他企业资质参与招投标活动,承揽工程;也禁止拥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借用资质给其他企业、个人承揽工程。
从立法层面,再到人民法院审判实践,都是明确禁止公司挂靠,否定资质挂靠合法性;挂靠在法律上“靠”不住!
挂靠“靠”不住的地方有哪些?1.法律上明确禁止公司挂靠,资质借用。因此,挂靠行为及挂靠协议在法律上一般都是被否定的,出现挂靠纠纷,基本无法通过法院途径合法维权。
2.对挂靠公司的风险,挂靠人拿钱跑路,工程质量纠纷,发包人起诉的一定是挂靠公司;对挂靠公司而言,也只有承担,再根据合作协议之类的追偿挂靠人。
3.对挂靠人的风险,发包人的工程资金到位后,挂靠公司扣留工程款,挂靠人不容易拿到项目工程款,还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4.印、章、账户、证照管理风险。对挂靠公司而言,挂靠人容易伪造,并违规使用,第三方基于表见代理,完全有理由相信挂靠人具备合法授权,进而发生交易,但相关的法律后果归属于挂靠归属。对于挂靠人而言,不掌握印、章、证、照、账户之类的,后期开展项目时,往往受制于挂靠公司,在管理费问题上损失会更大。
从挂靠实践看,确实存在上面这些风险点,尤其是不熟悉的人和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对双方而言,都存在“靠”不住的风险。
实践中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挂靠?大家都知道法律上禁止挂靠,挂靠对双方都有很大风险,但还是有那么多的挂靠行为。说到底,大家都是冒着风险赚取利润,生存不易。
养资质开销很大,业绩要求高,如业务量不够,收入无法维持运营,业绩无法达到主管部门考核,对资质企业来说,双重压力就很大,很多企业因此不得不出借资质;正是由于养资质不容易,很多企业、个人无法取得资质,有项目时,也就不得不借用资质。
怎样预防挂靠风险?1.内部承包。用内部承包取代公司挂靠,挂靠人必须是挂靠公司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在公司缴纳社保,纳入公司人事编制,加强实时、动态、全面管理。
2.提供担保。可以是保证金,也可以是其他担保方式,比如担保人。
3.加强管理。规范印、章、证、照、账户的使用管理,登记备案;规范授权管理,严格授权,谨慎授权。
虽然国家法律禁止挂靠,但屡禁不止,也是一种现实的无奈;对于挂靠公司和挂靠人来说,都存在巨大风险。因此,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多加预防,事先制定好游戏规则,尽量在履行中让双方都觉得“靠”得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