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对于那些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又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的特殊处理方法。

得到这个判决结果的犯罪分子,会送到监狱执行(普通死刑立即执行的不必送监狱,一直关在看守所,最高院核准后提出执行死刑即可)。在这两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就会改判成无期徒刑(今后表现好的话还有减刑机会),这是90%以上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结果。

另外,根据情况的不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还有可能得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种情况,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谓情节恶劣,一般是指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例如,越狱,故意伤害同犯和警察等等。

第二种情况,故意犯罪,但是情节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也就是情节轻微的犯罪活动。例如越狱未遂等。这种情况不会执行死刑,但是也没什么便宜赚。一般是将缓期执行的考验期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实际上这种情况相当于加了两到三年刑。

第三种情况,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考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重大立功表现,例如举报制止其他罪犯的刑事犯罪,经查属实的等。

第四种情况,一些特殊的罪犯,如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在终审判决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类似这种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属于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有重大立功行为),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这样处理,实际上是对于累犯和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的一种震慑行为。

第五种情况,改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种情况一般是贪污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例如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白恩培受贿2.47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其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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