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小米手机,被判赔偿3万元和登报道歉,这事冤不冤?

既然已经鉴定了是“恶意差评”,那就不冤枉了,如果真的是体验上或者使用上有问题,没有办法得到解决,然后保留好证据,直接提供给相关的部门,我相信也不会被索求要给人家小米品牌赔偿了!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6月15日消息,一用户恶意给小米新机写差评,被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诉至法庭,这一案件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消费者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案判决书。法院判定,消费者张某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要求其在10日内删除所发的恶意评价,并且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等30000元。2020年8月16日,小米公司正式在京东平台的小米官方旗舰店发售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然而,就在正式发售的第二日,出现了两条差评,其中一条评论称“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50℃,充电速度虽然很快,但是耗费的电量也很快,两个小时就没有电了”;另一条评论为“手机质感一般般,续航不太好,用了一个礼拜了,发烫严重,很卡顿,拍照不清楚,充电慢,手机不防水”。

如果单独从评论的角度来看,这也没有啥问题,但是这背后还有隐情,最大的问题就是该用户并没有体验过手机,而是在下单之后就给了评价,并没有收到货;这还并不是最严重的,严重的是这两个评论被知名数码博主转发,然后在网上产生了很大的舆论效果!

随后,小米公司从京东网调取信息得知,该男子的两个订单收货时间均为2020年8月17日,也就是其发布评论的当天。小米公司认为,该男子并未使用一个礼拜,可见其评论内容是虚假的;并且其发布了两次评论,不是偶然弄错,而是蓄意在小米10至尊纪念版新机发布期间进行虚假评论。小米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这两条商品评论引起较大反响,累计评价1274条,点赞229个,后续又被知名数码博主截图转发,引起其他微博用户发出“他的好评还会继续掉”、“小米产品别要求太高了”等评论。

评价说用了一个礼拜了,但是评论是才收到货,所以自然就会被判定为恶意差评,但是这个恶意差评背后到底有没有怂恿或者是啥引擎,这个就不知道了,也许是某某友商的怂恿,也许是因为在购买小米的产品曾经受到过委屈,然后泄愤行为。最担心的是为了博取流量价值,从而提升自我的知名度,网红效应,博取关注度,那这个无疑就是害人害己的事情了!

这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讲事实是很重要的,科技都在变化,每一家企业都不容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虽然小米很知名,这些年销量也不错!但是如果恶意评价很多消费者信以为真,也绝对会影响销量!而且对于品牌口碑影响很大!

对此,小米公司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张某删除其用户评论内容,在法治日报及京东平台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的商品评论区连续刊登30日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合计100万元。法院认为,上述评价系被告张某针对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进行的缺乏事实依据的虚假评价,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其次,被告张某陈述其只拆封了其中一台手机,并于收到手机的当日以原价转手出售一台,过了一两日又将另外一台手机以原价出售,其行为不符合普通消费者或者电子产品爱好者的消费习惯。最终,法院判定,张某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裁定其于判据生效10日内删除京东平台所发的两条小米10至尊纪念版评价,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小米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元,共计3万元。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使用够时间了,发现体验不好,有问题,我觉得差评反馈也是鞭策企业成长和产品不断的提升的一种方式,就看目的是不是正确的了。有些目的就是博眼球引起关注价值,有些则是觉得真的不好用,希望能够及时改进。中国科技的前进一定是消费者意见+企业不断的吸收再加上创新改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的!但是这个意见一定是要真实的,而且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能够让其变得越来越好的,这个是最重要的,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关注我创业者李孟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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