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谢邀,别小看“装弹不多”的猎枪。很多的猎枪威力大着呢!
首先要说猎枪是一个独立的武器范畴,和军用的步枪并不搭边。
主要的原因在于很多的猎枪是为了猎杀中大型动物而存在的,例如野牛、象、驯鹿或者灰熊。这些动物的体格可要比一个壮汉要强壮的多。一般可以撂倒一个人的步枪子弹则很难撂倒一头野牛。干这些事情就得用专门设计的猎枪了。
一般的来说,大型的猎枪口径都远大于咱们的军用自动步枪,例如雷明顿788猎枪:
这把枪很像老式的拴动步枪,但打的子弹可以大到.44的马格南弹。
这是一款枪口动能超过2000焦的大型子弹。用这么大的子弹其实就为了打鹿。
但要注意的是一个788配备的.44马格南弹匣里面最多也只装入3发子弹。再多的子弹也没有。
为啥不用重机枪突突猎物呢?
这就得从打猎这件事来说了。目前来说打猎并不是维生手段,而是一种悠闲的运动爱好。说白了就是在用大型野生动物来练习枪法顺便寻求刺激感。
在这种大趋势下往往是要求一枪命中一枪撂倒的。如果使用重机枪来突突猎物虽然效率高了,但是乐趣也就没多大了。
而且,如果一枪打出后并没有真正给猎物造成致命伤,这些猎物也就直接都跑散了,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开第二枪的机会。
所以从实用性到逼格上来考虑猎枪其实都不需要太高的射速,因此也就不会做成自动步枪的形式了。
如果想提高一枪毙命的能力,只要能抗的动,各种大号猎枪有的是。只不过当枪变大当时候重量和尺寸也就过大,并不容易携带,同时后坐力也会变大,这样子再打连发恐怕是拿不住。
最后还有一点,狩猎往往会取得动物的肉,但具有保留价值的还是皮毛。如果用自动步枪枪突突出来的猎物,那么珍贵皮毛也就没有了收藏价值。
所以说嘛做人还得适当的讲究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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