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侦查后是否可以刑拘嫌疑人?

1.综合归纳一下。第一段是答友的回答。整段照搬。立案侦查不一定代表嫌疑人有罪,立案侦查时也不一定有嫌疑人,很多时候需要经过侦查确认嫌疑人。而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必须要有证据初步证明嫌疑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无凭无据是不能刑拘嫌疑人。

2.刑事案件。传唤是最轻的调查措施。只要有嫌疑,就可以传唤你来配合调查。比如有人说打架的时候你再场,不管你有无动手,也得配合警察的调查。如果排除嫌疑或无重大嫌疑,到时间了,你就可以走了。拘传是强制措施,保证的是追溯期,一般来说有证据,但证据不能证明你有重大嫌疑,那就批个拘传。刑拘,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说明都是有重大嫌疑的。

3.刑事案件在我的理解里。有一个直接证据,嫌疑人无明确反驳理由的(比如说不在场,有人证可以证明的,单个嘴巴说说是没有用的。)比如伤害案件,已经取得伤势鉴定。被害人指认了是你,基本上就能刑拘了。现实中肯定是还有其他客观,侧面证据佐证的,比方说这个人之前身体是好的,我看见有人来找他了,后面这个人走了,打没打架我没看见。但他确实有伤的。但刑拘后逮捕,判刑。一个直接证据是不够的。当然如果嫌疑人本人也承认。那证据够了。如果嫌疑人本人不承认,那就要其他直接证据进行佐证,一般来说比如一个全程目击证人,或几个部分目击证人,这个比较直观的,现场监控,这种比较客观的证据。这样就够罪了。

4.现实中也存在直接取保的。首先,态度要好,确实做了,你承认了。其次,是初犯,造成伤害较小的。原则上可以取保。现在很多公安机关都有规定就是投案自首的,允许取保候审。

5.所以说立案后,首先是能不能找到嫌疑人。其次是找到嫌疑人后确定是否有重大嫌疑。最后考虑采用何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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