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书法,在技术层面的基本规则:
一,守正出奇。歪歪扭扭的书法,即“奇多正少”,脱离了书法的本来面目,失去“沟通”功能。“有正无奇”的书法,就是“大众化”。“守正出奇”的书法,既有传统传承,又自我意识与特色。
二,对立统一。对立就是变,不雷同:起行收不雷同,笔画不雷同,同字造型不雷同,通篇无笔画造型重复单字造型重复。对立即对比,如:提按、方圆、直曲、粗细、枯润、大小、折转、顿挫、快慢、迎让、疏密、敛放、动静、向背、灵拙等等。
统一就是和谐,成为一个整体。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犬牙交错,收放虚实,张驰有度。每一个字,与其上下左右的字融为一体,不打架,不孤岛,不重复,互为呼应,成为一个错综迷离的风格整体。
统一还包括:一气贯之。即行气是一气呵成,即使是气息有起起落落,但不气息零碎,不一字一气。
三,君臣佐使。有主有次。单字内有主笔次笔,通篇内有起承转合,有主字次字,有高潮。不节奏单调,不处处主力结果平均用力,处处不得力。
四,构于宏观,臻于精微。宏观有好架构,下笔有精微。即使是单字、单笔画,放大数倍,还是耐看。
五,干净抱劲。干净的反面是不干净,有过度的牵丝,过度的直或曲,过度的枯笔或墨猪?,或者笔画破字来接下一个字,都影响干净。
抱劲指精气神内敛,形成蓄力蓄能待释之势,未抱劲则造成宣泄的精气神尽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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