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外嫁女不可以回乡祭祖,甚至不能拜祭父母,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
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清明祭祖的时候,姑娘,女婿,外孙不能列席;假如要为已故老人立碑,碑上不能出现姑娘,女婿,外甥的名字。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因为清明祭祖的主持人操办人都是已故老人的嫡传后人儿子或者孙子,既然是嫡传,表明后继有人,;你现在让姑娘,女婿,外甥去祭祀,暗示嫡传儿子或孙子没有了,也就是失传了,这就犯了大忌,是最最不礼貌的,所以祭祀或立碑的活动不允许姑娘,女婿,外甥参加。
但是老人去世时是允许姑娘,女婿,外甥参加的,而且要送重礼,而且还要披麻戴孝,也就是穿白衣服,顶白手巾,要行三跪九叩的大礼,但酒席坐桌子的时候外甥有桌子,女婿却没有桌子坐。
俗话说,路隔十里,一处一乡风,这是我们这里的风俗习惯。不知各位你们那里的风俗习惯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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