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熔炉”案到N号房事件到鲍某明性侵养女,为什么性侵案(尤其是性侵儿童)层出不穷?

只能认为小市民,碰到了别有用心的江湖骗子。鲍某人作为一名律师,凭三寸不烂之舌,巧言花语骗小女孩的母亲,要收养一个女儿,可以到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当鲍律师的阴谋得逞后,以忙为理由推三拖四,故意不办收养手续。在小女孩14岁时,又以各种威胁生命安全手段,将其强奸,(未成年少女胆小怕事),不敢对他人诉说,成了鲍某人任意发泻兽性的工具。因鲍某这条老色狼不顾小女孩来例假,随意玩弄手段惨忍,促使小女孩多次报警求助,派出所迫于鲍某权势压力不予立案。少女看见求助警方无望后,选择自杀,烟台警方肯定会不了了之。天网灰灰,疏而不漏,要不是引起南京警方的高度关注,这女孩早晚有一天,会冤死它乡!(鲍某作为一名律师精通法律,为逃避法律制裁,肯定会精心设计,把小女孩当作性奴、强行霸占4年之久没有人性,必须从重从快判处极刑!)

你可能想看: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