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其实影响不大,对债务人最大的影响就是上征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及无法从事企业法人!但对债权人是种交代及安慰!唯一不妥的就是“临控”。
这个虽然短拘15天,每年两次,两年之内有效但是这是债权人的权力。这才是对债务人最大的影响,而且“毫无义意”!
对于没钱的人你拘他,无非是让债务人浪
费更多赚钱时间,甚至破罐子破摔。而有的债权人却乐此不疲。也不知道咋想的。
限行:G字头高铁不能做,其实也没意义:一等坐正常情况下也没人坐,更何况没钱的人。无非限制的是出行便捷性,及时效,也是浪费时间而已。
D字头动车可以坐,二等即可,一等也没几个人坐,价格相差两倍。
限高:星级宾馆,高尔夫,私立高等学校(不是私立民工学校,有的债权人纠结的是债务人的孩子就不能上学,这也是无语了)
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人也消费不了,更别说负债累累的人。
所以说这块后期也会完善的,真的没什么作用。解决债务问题就是时间问题。而债权人也想不通,亦糊涂!
其实“起诉•暂不强制执行”是最妥的讨债手法,也是高情商做法,也不会让法官为难!
起诉协商后就有法庭裁决书,双方签字即有法律效力。说明债权方的钱就跑不了,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至于中途不一定履约,也正常的,了解情况后,灵活的让其少还一部分,或暂缓一期也没多大影响的,因为一个负债累累的人,突发不可控的因素特别多,他可能要面对多人的债务问题,或者生存问题,要帐不怕少,不怕长,就怕一动不动。有的债权人认为:通过法院一定可以快速拿回钱,其实分情况,如果有钱不还,那么法院执行就好了。如果没钱,不执行还能慢慢收,一执行就死帐(至于原因已说多遍,不再详述)。
所以是否强制执行有效:取决于债务人的经济状况而定。债权人应事先有所了解,再利用法律手段来合情合理处理,才是良性结果。如果仅仅是:软暴力讨要+起诉+强制这三板斧也没什么作用,反而把债务人逼向“老赖”的行列。
要帐关键:灵活+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