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孩子游泳溺水身亡,家属却谎报称被电线杆电击身亡, 你怎么看?
甘洛县:孩子游泳溺水身亡,家属却谎报称被电线杆电击身亡,你怎么看?
真珍实时再现回答此问题。
据媒体报道:甘洛县警方5月21日对谎报警情的罗某、张某进行行政拘留。
4月24日下午3点左右,家住甘洛县石海乡罗某的孩子放学后与同学一起到一条小河里面去游泳,不幸被溺水身亡。罗某到达现场后,看到在小河边有一根电信公司的通讯电线杆,杆上有根钢绞拉线埋入地里面,罗某即和家属张某商量以后,向甘洛县公安局谎报罗某的孩子是被该拉线电击身亡,并教唆几名同行的学生指认罗某是被拉线电击身亡。
甘洛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该事件进行反复的调查、了解、取证,并通过安监等部门配合调查处置工作,而公安法医将进行尸检取证时,家属拒绝尸检,坚持是被拉线电击身亡,多次提出要求电信公司进行赔偿。
后来警方通过对罗某孩子的同学做工作,进一步调查了解,证实了罗某孩子是下午放学后在小河里游泳溺水死亡的,在事实面前,罗某、张某承认了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一、人心都是肉长的,此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接受,对于罗某、张某的孩子不幸弱亡产生的悲伤深表同情,望他们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
二、作为罗某、张某法制意识以及相关基本常识淡薄,对于孩子出事溺亡,应该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不应该生出歪想、邪念,通信线路的电缆(光缆)是属于弱电,绝不会产生电流对人体造成触电伤害的后果,而拉线是对转角杆起一个稳固不让其倾斜(倒)的作用,如没有电力线(火)出故障搭在上面,也绝不会有电流伤害人畜的,这是最基本的原理、常识。
三、罗某、张某由于法制意识不强,无中生有谎报警情,欲将孩子死亡说成是电信杆拉线电击身亡,把责任强加给电信公司,骗取电信公司的经济赔偿,而作为通讯线弱电不会电击伤害人畜是有科学依据的,是经得起科学及相关部门调查检验的,怎能赖得上,骗得到电信公司赔偿呢?
四、罗某、张某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进程,同时影响了因为谎报警情而牵涉进事件调查、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罗某、张某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是咎由自取,应该的。
五、此事也教育警醒人们,为人做事应该老老实实,实事求是,一切歪想邪念,骗人的勾当是行不通的,不要做,迟早会被揭穿的,事实的真相最终是会显现出来大白于天下的。
六、家长、学校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宣传),让学生真正提高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到河里(沟)、池塘、水库等游泳,对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坚决不做,避免安全事故等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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