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让人记忆最深刻,罪恶滔天的悍匪有哪些?
1979年,悍匪凌国梁与公社干部发生矛盾,伙同另外两人一起实施报复,杀死一名司机后逃亡,并枪杀了五名民警和1名法警,后在部队增援下被击毙,坦克一度被动用。
矛盾起因新中国成立后,在1958年-1984年期间曾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里的“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一种基层单位,下面设置生产大队进行管辖,每个大队成立大队管理委员会;再往下就是生产队,直接管理农户。那时,农民因为没有独立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权力,成为了人民公社的“社员”。
此次提到的悍匪凌国梁就是辽阳东京陵公社新城大队社员,另外还有两人徐忠正和王敏(女)。他们三人都是新城大队的社员,不过岗位不一样,凌国梁是民兵军械员,徐忠正是电机厂工人、曾经当过部队的校枪员。凌国梁与王敏又是情侣关系,徐忠正是凌国梁的朋友。
1979年7月,辽化正在招工,这三人都报名参与,结果没有被选中。他们认为是大队的支部书记赵春元和第七生产队副队长张日华在当中捣鬼,心中产生了不满(另一版本说是土地被征用过程中引发了矛盾),凌国梁找到另外两人,表示要杀了赵春元,三人一拍即合。
当时,大队第一把手是支部书记,下面是大队长(文革中改称革命委员会主任)和会计。大小事情三人碰个头,就决定了,十分重大事情才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生产队的第一把手是生产队长,队长下面是会计,还有几个副队长,组成队委会。不管是招工还土地征用的事,三人与公社干部发生了矛盾,所以三人决定报复。
逃亡铁岭他们动手前,开始寻找武器和车辆。车辆是找到了市政公司,盗用了一台翻斗汽车;武器是从大队民兵连的枪库中盗出56式自动步枪3支,子弹5000发。
56式自动步枪也叫56式冲锋枪,前身为前苏联AK-47突击步枪,是当时解放军陆军的主力制式轻武器之一,杀伤力较大。
他们去找赵春元等人,但没找到,就找公社司机穆春林开车一起寻找。穆春林拒绝了此事,结果被乱枪打死。估计是枪声动静太大,被人发现,杀赵春元的事情只能搁置,三人朝北向铁岭一带逃跑。
关于盗出枪支的数量,有说3支、有说4支,小王看了各个版本,推测应该是3支,因为凌国梁是民兵军械员,懂得枪支,徐国正也摸过枪,虽然王敏是女性,不清楚是否会用枪,但应该是按人头来准备。后来在杀死穆春林后,也许是发现王敏不会用枪,于是将1支步枪和尸体一块掩埋。这也符合官媒河北新闻网“三名嫌疑人携带两支全自动步枪”潜逃的说法,否则4支埋一支,还有一支去哪了?
辽阳方面将案件反映到辽宁省公安局(当时不是厅),由于发现凌国梁三人朝铁岭方向逃跑后,就下令铁岭地区公安局堵截。当时,警方一共组成5个追捕组,分别奔赴车站和交通要道进行堵截,开原、昌图等地的县公安局也控制了要道。
在距离102国道5公里远的柴河沿大队附近,一个追捕组发现了一名慌张的年轻女子,随即拦截询问,发现就是三人之中的王敏。
这里关于王敏被抓也有多个版本,一说是王敏出来找吃的、结果被撞见被抓,一说是为了逃跑方便,两人诓骗王敏分头逃跑,便于甩掉她。王敏后来交代了她和另两名犯罪分子是杀害穆春林的人,凌国梁和徐忠正两人就在附近的柴河沿大队。
激烈枪战就在警方抓获王敏时,凌国梁与徐忠正就藏在一百米远的公路东侧的树丛中,两人突然站起来,朝民警开枪扫射。
由于事发突然,铁岭地区公安局政治处副政委徐金发和身后的两名民警中弹倒地身亡。信访接待员尚琦、警犬训练员李长华、管教员黄宝忠等人先后赶到,双方展开对射。
现在网上有一个版本,详细说了铁岭警方抓捕前的动员细节,小王没有采用。因为里面有一点有点不太符合实情,提到副政委徐金发说是27岁,曾参加过抗美援朝。但事情发生在1979年,距离抗美援朝结束时间1958年至少也有21年,如果徐金发参加了,6岁就能上阵打仗?极有可能年龄输入错误,或者这段描写不真实,所以未用。
由于警方配枪太过落后,被凌、徐两人的步枪火力压制,而且这两人枪法精准,民警一抬头就被击中头部。李长华在扔出一颗手榴弹后,被击中头部身亡;尚琦也被击中头部身亡。自此5名民警牺牲。
当时民警装备的多是54式手枪,它的射程、穿透力、威力都不错,子弹7.62毫米,属于大威力军用手枪,54式中一二枪足以丧命,不过与对方的自动步枪一比就差了很多。
事发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单忠兴带着爱人到沈阳看病,回来途中遇到此事,他让爱人先回家。自己走了一段路摸了上去,他带的是一支南部14式手枪,打了一枪后就卡壳了,结果被发现击中,最后没有抢救成功。
南部十四式手枪是二战期间日军的制式手枪,该子弹的穿透力非常弱。不过最大问题是容易卡壳,有时候想自杀都没有机会,而且子弹是8毫米,和一些手枪并不通用。这也反映了当时警方配枪的落后。
凌国梁与徐忠正靠着有利地形,和一辆手扶拖拉机做掩体,以及携带的大量弹药,对警方实施疯狂的火力压制。为了避免更大的伤亡,临时指挥部开始请示上级调动驻守柴河大桥部队增援,必要时可以考虑派出坦克车增援。辽宁省公安厅也下达最新指示:不允许罪犯出铁岭界、再出现警察伤亡,可以击毙歹徒。
随后,守桥部队的官兵赶到,警方和官兵通过56式轻机枪和投掷大量的手榴弹进行压制。凌国梁铤而走险,想要跳上公路逃命,失去掩体后迅速被击毙;徐国正看过凌国梁死后,也想最后一搏,结果被手榴弹炸死。
官媒河北新闻网提到,“在坦克增援下,击毙了两名悍匪”,说明当时坦克可能参与了抓捕或者至少进行出动的准备工作。至于有个版本说的出动了4辆装甲车、7辆坦克、11门榴弹炮和16门迫击炮进行增援,感觉太过夸张。如果真是如此,那报道中应该会写成“在某装甲旅的增援下”。
此次战役中牺牲的5名民警、1名法警被当时的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授予革命烈士称号,1979年7月24日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烈士的骨灰安葬在铁岭龙首山革命烈士陵园。
据说,此案发生后,公安部责成各地公安部门尽快更新落后装备,1986年以后完全淘汰了杂牌枪支,辽宁省公安机关实现了标准制式手枪和警具。同时,也被计入了中国重大刑事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