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罪无可恕吗?

您好。

法子英法援律师称:法子英特别残暴,对劳荣枝特别情深,临死都一直在袒护劳荣枝,一提到劳荣枝就不说话,一个死到临头都要袒护的人,怎么可能去胁迫、恐吓、殴打她了,如果情到深处便是恨,那就更不可能袒护她了,如果当年法子英没有选择袒护,没有给劳荣枝争取逃亡的时间,没有和警察对峙,她都没机会逍遥法外20年,这张图看着有点…………。

其次如果真像她说的打得这么严重,那应该动静特别大,法子英是有枪的人,偏要用最容易暴露自己的方式,而不是直接勒死她,或者是刺死她,是殴打她,用脚踢她,她难道不会尖叫,尖叫外面的人不会听到,除非全是聋子,就算是塞着嘴巴殴打也有声音,而且动静也大,并且从法子英被抓捕的视频就能发现,每家离得非常近,难道是你拍一,我拍一的方式对对方进行殴打。

20年的时间足够她磨炼一身的好演技,一路的精湛演技,痛哭流涕,悲惨遭遇,却一直在祈求法律放过自己,真心悔罪,20年的时间,她没有一句道歉,她没有一点赔偿,他们求她放过的时候,她没有放过,他们求她放过孩子的时候,她没有放过,她自己录的口供,发现对自己不利,她就装失忆,推卸责任。

是人都有选择,她不可能没得选,她有选择,但是她却选择了在一起,外出取钱的时候她可以选择逃跑,她也可以选择报警,她只要说出作案地点,法子英被抓,他怎么报复她家人,说明她根本没打算报警,而是选择了继续作案,第一次她选错了,那可以原谅,但是她每次都选择犯同样的错,那已经不是她的错误了,而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做出的选择,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她当初可以选择逃跑,她没有,她当初可以选择报警,她没有,她当初可以选择远离他,她没有,她当初可以选择不认识他,她没有,她当初可以选择不在一起,她没有,她当初可以选择放过他们,她没有,甚至连3岁孩子她都不放过,连孩子都不放过的人,没什么好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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