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红十字会?

申请条件:  (一)持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市辖区的特困家庭,主要指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二)患有大病救助规定的病种,即患有恶性肿瘤晚期、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血液病等。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且有部分经济来源,当年度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金额的。

  (四)因患重大疾病,当年度住院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金额,已造成家庭因病致贫而且仍需继续治疗,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

  (五)救助重点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没有接受过救助的大病家庭。

此间已得到救助的家庭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

  具体步骤:  (一)本人向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红十字会大病特困家庭救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有关病历资料及住院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清单  3、申请人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及县级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其他材料  (二)市红十字会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择期组织红十字会大病特困家庭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初步救助意见,报市红十字会大病特困家庭救助管理委员会审批,会长签字后给予救助。

  (三)特困群众申请大病特困家庭救助每年审批二次。

被救助的家庭状况及救助情况在其所在村(居)委会公示二周,无异议后大病特困家庭救助金由红十字会统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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