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人家偷情被其丈夫发现,拉架过程中女人误杀丈夫,该怎么判刑?
没见过这么荒堂的设题者,玩的有些离谱。婊子拉架误杀丈夫?不误杀丈夫,那也就是她想杀情夫了?真应了那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了[摸头]。
怎么判刑?还误杀丈夫,什么罗辑。设题有点不严谨,超乎寻常,让人没有切入点回答此问。
正值与奸夫苟且欢愉之时被丈夫闯入,形同捉奸在床。而丈夫却被误杀?与情与理都说不过去。
误杀的理由存在吗?这纯属上坟烧手纸一一糊弄鬼呢[偷笑]。
如果老婆对丈夫有感情,会出轨吗?勾引情夫入纬行奸,背叛亲夫,即而误杀,这道理说不通。应该断定谋杀亲夫,而且与奸夫联手杀害亲夫性命。
自古奸情出人命,往往死的是奸夫淫妇较多。这例与潘金莲西门庆案例相近,一个用药,一个用刀,都属谋杀,根本不存在误杀一说。当时奸夫与丈夫打在一起,势均力敌,俩个人谁也无法制服对方。这时二人旗鼓相当,外力稍加偏袒,胜负立判。这时二人的性命完全掌控在淫妇手中,取决于她一念之间。持刀拉架?足以证明早有预谋。
说句题外话,男人好色去贪人妻者,非旦毁誉,且有性命之忧。妻红杏出墙者,其夫有性命之忧。古时俚语:“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色狼之贪没有满足的时候,恨不能将所见之美女拿来供他一并贪欢。却不知“色乃刮骨钢刀”吸髓于内,刮骨于中。为男人者当远离一个‘色’字,保一生平安。
至于这个误杀丈夫怎么判刑?农叟不懂法,不敢乱说,仅仅表示误杀是不存在的。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