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婿上门的有权参与征地款分红吗

有户口,而且在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无地的才可以参与征地款分红

这个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原告登记结婚后,到女方所在的村落户生活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作为该村的集体成员,与其他集体成员平等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以上规定,只要是合法落户,成为该村成员,就有平等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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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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