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网上报道有这样一个案例,2018年3月某一天,42岁的单身大龄剩女黄女士,在当天自己过生日邀请自己的朋友同事一起去酒店庆祝,一直到了十二点多才结束,这位黄女士喝了一些酒,回到家门口发现房门被打开,她第一时间就觉得家里面进贼了。

于是借着酒劲壮胆悄悄进入房子里,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在翻箱倒柜找东西,黄女士知道这个人是小偷,自己没有惊动对方,也没有退出去报警,而是偷偷的拿着尼龙细绳从背后抓住了小偷,小偷奋力反抗想逃跑,但是身体瘦小的小偷不是黄女士的对手,很快被黄女士制服了。

黄女士开灯把小偷绑好,并没有报警,她看到小偷虽然瘦小,但是长相非常的清秀,年龄大概二十出头,于是起了邪念,毕竟自己单身太久了,原本就是非常的孤单,今晚上过生日又是朋友一起过,自己没有爱人一起,内心本来就不开心,借着酒劲的麻醉,她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通过方法把这名被绑小偷给性侵了,至于怎么做的就不多做描述,她在把小偷性侵后才把小偷给放了 也并没有追究对方的入室盗窃的行为,在小偷离开后,越想越窝囊,自己一个年轻的男人竟然在一个女人面前完全反抗不了被生擒,感觉非常没有面子,自己还被对方办了,自己越想越不对,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于是这名小偷就决定报警,就算自己是一个入室盗窃犯也要报警,最终这名小偷被以盗窃罪被逮捕,而黄女士由于性侵了对方,强迫跟对方发生性关系,不顾对方的反对跟反抗,这种行为本身是强奸行为,但是女性没有强奸罪,最后只能以猥亵罪处理了黄女士。

从这个案件来看,小偷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而黄女士把入室盗窃的小偷制服了没有报警,而是自己在对方身上使用死刑,并性侵了对方,所以涉及到了性侵方面的罪行,女人没有强奸罪,只能以猥亵罪处理,如果当时黄女士报警处理,那么她就完全没有事了,只是欲望驱使让她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出来。

如果女性有强奸罪,那么这名黄女士就是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这种被性侵对象是女性就会是强奸罪,但是发生在男人身上,因为没有这个条款,所以只能用猥亵罪,这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小偷也倒霉,被女的制服并性侵了,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这样,严重的打击了他的自尊心,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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