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仅仅为发现问题,而不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给予下级指导有意义么?

督查仅仅发现问题不能说没有意义,但应该说是不完善的。就像医生看出了病,但没给出治疗方案。在正常情况下,督查发现问题,形成督查报告,应该给被督查者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1.对于任何督查来讲,发现问题都不是目的,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促进问题整改,才是目标所在,所以,以查促改,才能使督查的作用更好地发挥。2.督查组应该对政策的把握更加精准,对整改的要求更加明确,由他们提出建议,可以使问题解决得更加彻底。3.督查往往不是就个案论个案,应该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在其他地方发生,这就需要督查发挥总结案例,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以示警戒作用。以上个人见解,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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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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