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些农村不可细说的潜规则,你知道有哪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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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农村,大多是一些自然村落。人民公社时期,一个大队分成若干个生产小队。一个小队都有好多散居的村子。
有些大队从姓氏来看,总有几个占着优势的大姓。比如某个村子有多半生产的人都同姓。往上追溯,可能是同一家族。
我讲到的这个大姓,就在农村许多地方形成了一种潜规则:没有优势的姓氏,当不了村里的干部。这样的潜规则在培养农村干部的时候就叫“顺藤摸瓜”,不是那根主藤上的瓜,长得再有模样,照样掐掉。
这样利用宗派家族势力来维系村民关系,治理村子有好的一面,但消极因素确实也不少。
有个村子里的历任支书都不开明,那些年到公社县里去开会,别的村书记不带米到处都有人请吃饭。那个不开明的村书记,年年开会都被人叫做“背米袋子的书记”。他们没有培养年轻人走出去,本族人里面缺乏人才,外姓人有才他们找种种理由不放。所以像什么国营单位招工名额都没有。他们开会就没有落脚点,只有自带碗筷干粮。
这个看似很平常的例子,反映的确实是一种用人观,一种村官的格局。围绕小圈子转,没有长远眼光,没有唯贤唯才是举的气度,不打破旧的“潜规则”,一个村就始终没有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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