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被枪决时,如果真的是被冤枉的,可以怎么做?

参考河南魏清安冤杀案。

1983年1月,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发生一起拦路强奸案,当地警方把全镇年轻人召集到一起,让被害人辨认。只因被害人刘某指着魏清安,对警察说了句:“看长相像是他,个子好像低了点。”从此魏清安再也没有回过家。

那年魏清安23岁,孩子还没满月。

尽管多名邻居证明当天魏清安在家,他还是被屈打成招,判处s邢。

四个月后在刑场,刚要行刑,魏清安突然大声喊冤。

现场负责人下令暂停执行,紧急请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这位领导提出,从被害人阴道内提取的分泌物,经化验与魏清安血型一致,说明判决不可能错误。

据有关人士证实,魏清安s前最后一秒还在大声喊冤:“这个案子天长地久,总有一天会弄清楚的……”

仅仅过了一个月,田玉修主动交代了作案事实。。。

县公安局主动承认错误,上报省政法委,省委相关领导得知此事后大为震惊,亲自下令严查。

时任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赵文隆亲自牵头复查,4年后,河南省高院为魏清安平反昭雪,同时,有关部门给魏清安的妻子、女儿以及他的一个弟弟共3人解决了农转非户口。

不得不佩服河南省检察院,在那个年代知错改错的勇气,这种事情即便放到现在,我想平反昭雪也是困难重重。

你可能想看:
标签: 法律法制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