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年度考核优秀的有奖金吗?你们那边落实了吗?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以给予嘉奖,奖金1500元。
首先,介绍一下政策依据。众所周知,公务员当年考核优秀的应当给予嘉奖,奖金1500;连续三年优秀的记三等功,奖金3000。并且,这一政策很早就开始执行了。
但是,事业单位的奖金政策直到2018年才出来,人社部发布的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明确: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奖励决定单位颁发奖励证书,给予一次性奖金。
但是,对于奖励的授予条件,国家的规定只是比较原则的、宽泛性的:
1、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2、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
3、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所以,想要确定如何才能授予奖励,还是要看各地自己的细则。
如果地方明确事业编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以给予嘉奖,那么就可以领取奖金。如果地方没有进行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的也拿不到奖金。
然后,介绍一下地方规定。以我所在的浙江为例,2020年省人社厅发布的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一般应给予嘉奖,奖金标准为1500元。
可以看到,省里的文件用的词是“一般应当”,而不是强制性的“应当”。这意味着,考核优秀的不一定能授予“嘉奖”,必须要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才行。
也就是说,是否给予嘉奖和奖金由地方自行决定,省里把自主权给了地方。
因此,如果地方财政有能力,就可以给考核优秀的事业编发放1500的奖金;如果地方财政压力很大,不发放奖金也没有问题。
具体到我们城市,今年执行了该政策,2020年考核优秀的事业编拿到了1500元的奖金,我爱人也是其中之一,这也是生平第一次拿到。
欢迎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