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儿子和三十四岁寡妇同居,父母该怎样处理?

这真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十七岁的孩子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真实的爱情,也不会懂得关于爱情方面的责任和担当。只是出于好奇,释放生理需求方面的膨胀而已。并且还去和三十四岁的寡妇同居?因为他想要去勾引涉世未深的年轻小女孩,他肯定也没得可靠而过硬的资本,就只能用零成本的资源,把生命的原始欲望,寄托在三十四岁的情场老手的身上。也许他们注定是不会有美好未来的,这一开始就是一种可笑的错误。

先暂且把这一现象定性为‘爱情剥削’,是一名中年妇女对一个憧憬童孩的身心诱惑,也是一个小顽童对于妖艳胴体的好奇。既然他们都是各取需,就要先让他们双方必须搞懂,作为人性起码的规则和相互之间应有的包容。如果他们只是在执行即时快感,对生命的敬畏却一无所知,那就要让他们付出应该的责任的适当的代价。

他们并不会有巩固的未来。因为他们都没有充分而可靠的思想准备,再加这小屁孩也不可能成为法国的当代马克龙。所以必须要适量地阻止他们继续同居,也要给女方施加一定的责任,让她明白作为一名母性该有的担当。更要给那名小屁孩予正确引导,让他明白作为一名丈夫应该承担的一切;让他明白生命的可贵和做人的不易,他才能真正地弄清“情海无涯”,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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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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