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互相帮忙,如果身体受伤(比如碰伤、扭腰等),如何处理?
农民的互相帮忙,体现了互相帮助之精神,值得发扬光大,也是过去劳动人们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在一个社会中生活,谁也离不开需人帮忙的时候,如果一喊人帮个忙就要给工资,那还有什么人际关系,那还叫什么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在集体生产队时,谁家起屋架樑不是请人帮忙,即使不请也有人主动前来布个人情,帮忙后也只是吃顿便饭,有的连便饭都不吃完事就走人。
不过在现实中请人帮白忙的少了,多少也得意思意思,至少要请人家吃一顿像样的饭或者买一盒好的香烟,别人才说你会事会为人,才有二次帮忙。想空手套白狼在当今社会有些不现实了,除非相当好的关系。
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后,农民都分了土地,农民组织了互助组,就是互相帮忙干活,有时是相互还工,但不计较还工的多少,从实际出发。刚改革开放后的土地承包下户,也存在请人帮忙的问题,如不少的职工家庭,需请行家犁田插秧,抬外销猪去交等等,像这样请人帮忙或互相帮忙都是常有的事。
现在不同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事,请人家帮忙,就耽误了人家在外挣钱,所以一般情况下请人帮忙都得付代价。至于帮忙期间如果是受了点小伤,人们都不会怎么计较,但像题主说的较为严重需要医治,主人家应出钱让人家去治一治,不管出于什么角度都是应该的。但由于本人的不小心,自己也有责任,一般治好则罢;如果是重大伤亡,就得依法办事了,该怎样就怎样,双方也不必耍赖。
现在,除了万不得已,特别带有危险的事宁肯花钱去请专门的部门操作,也不要随意去请团方四邻帮忙,往往是出了意外后双方都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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