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将Uber司机归类为正式员工 专家:对如何保障灵活用工人群权益提供参考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冯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当地时间2月19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Uber(优步)必须将其司机归类为“工人”而非“自雇人士”。这意味着Uber(优步)司机有权获得最低工资、带薪假期和基本工时等劳工权利的工作者。在我国也有大量类似Uber(优步)司机的劳动者,在灵活用工模式下,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该如何解决?一边是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边要确保不以损害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为代价,如何在这两者之中找到制度的平衡点?

当英国最高法院裁定,Uber司机必须被视为“工人”,而非“自雇人士”的消息传来,法院外的Uber网约车司机发出了高兴的欢呼声。

这样一个裁定的落地意味着在英国的Uber网约车司机将享有正式员工待遇,能保障其最低工资、带薪休假和基本工时等劳动权益。在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看来,这一裁定也将对我国如何保障灵活用工人群权益提供参考。苏海南说:“这是非常重大的调整,对在中国如何妥善处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

近些年迅速发展起来的网约车平台和外卖平台创造了大量的灵活就业机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信息显示,目前,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主要就业途径之一,诸如快递、家政、网约车、维修、外卖等人员规模高达2亿左右。这些人是每天穿梭在城市中的外卖骑手、是奔波在网点和千家万户间的快递小哥,是在路上随时准备接单的网约车司机……然而他们作为新经济模式下的劳动者,绝大多数人连兜底的社会保障都没有。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记者,一些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为代表的灵活用工人员没有社保,无疑成为行业发展路上的“权益黑洞”。朱巍说:“你会发现他们是跟一个第三方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跟平台之间有了书面上的劳动关系,带引号的劳动关系,有的是不承认的。有的小哥可能跟他的派遣公司之间甚至都没有相关的关系,只是一个劳务关系。所以这种劳务关系就很复杂了。”

社会保障的不足,让灵活就业群体的安全感难以安放。前一阵一名外卖员在送餐途中猝死,唯一的保障只有自己购买的每日1.06元的商业人身意外险。朱巍告诉记者,之所以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是因为灵活就业与正规就业相比,在劳动者权益保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等方面有不同特点和要求,面临劳动关系管理不规范与社会保障权益缺失等问题。朱巍说:“现在新型劳动关系是很多的,特别是新经济背景之下灵活用工的方式,共享经济背景之下的灵活用工的方式其实是很多的。这种新的模式在实践中特别是法律上存在很大争议。”

面对灵工人员权益保障的缺位及相关规范的缺失,部分灵活用工平台和地方社会保障部门都做出了自己的突破。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二级调研员张太海介绍,今年4月1日起,广东省将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内,相关从业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张太海说:“由于他们这些人员目前我们法律上也没有界定它属于劳动关系,所以平台企业也并没有按照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的一个角度,也没有说要给他们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这个角度我们放开,不管劳动关系这个事情了,就是说平台企业可以为接送单人员单独地去参加工伤保险。”

除了企业和各地的有益尝试以外,苏海南认为,接下来在国家层面仍需做出相应制度安排,既要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不以损害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为代价,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苏海南表示:“我们至少抓两点,第一点,他们的应得劳动报酬应该得到切实保障,应该使他们的劳动报酬能够跟他们这种超时劳动相匹配。第二点,一些起码的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要赶快建立起来。如果我们明确了把灵活用工的人员等同于劳动关系人员,那么他们的社保的建立得抓紧进行,但是社保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可以比标准劳动关系稍微低一些。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使新业态的用工单位也不至于一下人工成本的压力太大,这样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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