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 2021 丨“两个聚焦”推动湘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红网时刻记者 凌雨晴 湘潭报道
今年以来,湘潭市纪委监委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问责处理25人;针对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湘潭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6件,立案1人;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3个,移交问题线索10人;2021年恰逢换届之年,选优配强是换届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市县乡三级换届风清气正,湘潭市出台了《严查违反换届纪律隐形变异“九类行为”》,共受理问题线索106件,查实33件,处理29人,通报典型案例8起16人……
岁序常易,华章日新。回望 2021,这是乘风破浪、务实笃行的一年,更是激浊扬清、正气充盈的一年。一年来,湘潭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守底线、抓重点、创特色、树形象、开新篇”的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工作继续、团结持续、作风延续、奋斗接续,推动了湘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湘潭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聚焦重点领域高压惩治腐败
12月23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点“车位”“厕位”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图为该督查组成员在韶山旅游区韶山烈士陵园了解相关情况。
2021年,湘潭市纪委监委把高压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手段,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全市共立案795件,处分 680人,移送检察机关25人,挽回经济损失1.68亿余元。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紧扣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金融、国企、政法、医保等重点领域清存量、遏增量,市纪委监委先后对原市医疗保险局局长陈跃俊、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肖心平、市医保局原副局长伍群杰等7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基本查清了医保领域系统性群体性违纪违法问题。
同时,对市检察院原副处级干部陈石坚、市检察院原正科级检察员彭建高、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原庭长谭伟等5名政法干警采取留置措施,查明了政法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假、暂、缓政策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谋取利益问题;对昭山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专员邹俊东、湘乡市村镇银行原行长郭再强立案审查调查,进一步扩大湘潭市金融融资领域反腐败战果。
聚焦民生问题深化专项整治
12月27日上午,市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收看了《奋进新征程 谱写新篇章——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党员教育电视片。
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民生领域,是市纪委监委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有效举措。今年以来,全市深化各类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民生领域问题,共查处问题135起,处理处分25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其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监督检查,立案3人,处分3人,移送司法1人,通报案例4起;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留置7人,移送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40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全市医疗机构、药店共退缴资金1879万元。
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面,湘潭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五条措施,立案7起,处理10人,通报典型案件9起11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处理 31人。紧盯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起,处理处分119人。
此外,湘潭市纪委监委还组织开展了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整治,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化解信访难题,出台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九到位”要求,越级举报、检举控告、重复举报连续两年实现“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