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面一天吃几顿饭,有夜宵吃是真的吗?

一般是一天三顿饭,特殊情况可能有夜宵。看守所,主要关押处在侦办、预审、申述、审判阶段的未决犯,也包括拘捕犯与拘留犯,以及判处有期徒刑在2年以下、不方便送往劳作改造管教队履行的已决犯。

未决犯和已决犯是分别关押的,换句话说,他们的待遇不一样。

对于未决犯来说。一般是一天三顿饭,早饭6点,午饭11点,晚饭6点。可能有夜宵。

为什么有夜宵?这是受侦查审办的影响。如果你提审未决犯,审问过程导致未决犯的晚饭误时了,你总不能让人家饿着吧?就算是对待已决犯也不能那么不人道,何况是未决犯呢?

对于已决犯来说。一样一天三顿饭,但是,已决犯是不会有夜宵的。已决犯不需要被提审,不会误了饭点。

不过,已决犯的伙食可能比未决犯好一些。未决犯是伙食里大多是没肉的,已决犯还可能吃到肉。

能不能自己买东西,在非饭时吃?可以。每一个犯人,不论未决犯还是已决犯,他们在看守所,都有个人的账户,可以往里充钱。看守所内也可以消费,但是像烟、酒、刀具,这些东西是没有的。

犯人可以花钱消费,但是,不是每一个看守所都有商店。有可能就是执行人员端着纸箱走一遍,你有想买的,就报告。

这是一个特殊的地方。不是说只要有货你就可以买,而是要报告,经过批准了,你才能买。尤其,这种消费是有限额的,到了限额,有钱也不让你买了。

如果你买了食物,在晚饭后吃,当夜宵,也行。只不过,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比较特殊的犯人,比如犯人有胃病,你不许他吃,他疼啊。一般犯人想要买食物当夜宵,未必能得到批准。

此外,就是针对少数民族犯人,可能有夜宵。出于对少数民族习俗的尊重,比如某些民族有斋月,白天不吃东西。你晚上还不让人家吃,那不饿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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