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案件女主会站出来说话吗?如果不表态,说明了什么?

根据刘强东的意思,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发生的,女主事后又索要钱财。这事其实可以避免发生,为何女主在事发后多次修改证词,一点点散布出消息,比如折腾四个小时。可以肯定的是和高云翔案件有相似之处的是都是女主事前有挑逗行为,如果没有事前的亲密行为,女主完全能站住脚。跟高云翔案件的不一样的地方,高是和其他一个男人共同在酒店侵犯了一个女性,而这起事只有当事两人,所以很难用第三者来证实案发现场性活动时是否是双方自愿的证词的具有多大可靠性。女主显然也不能证明身上是否有刘留下的伤口,如果有,刘早就被检方控诉了!刘的律师不可能空口无凭的说女方要钱财,既然要钱财的证据都留下了,那再表态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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