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什么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我国在31个省市自治区之外,按照省级架构单列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管理的特殊组织。机构类似于准军事化实体,成立之初主要是为战备、戍边,现在更多承担屯垦职责,平时搞生产,战时转军事,生产战备两不误,在维护边疆稳定上发挥着基石作用。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沿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解放后的新疆生产力水平低下,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群众生活贫苦。为改变这一局面,驻疆部队在党中央号召下逐步由军转地,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之中,很快在新疆实现了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菜全部自给。
1954年,驻疆部队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正式组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收新疆军区和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此后,全国大批优秀青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加入兵团行列,投身新疆建设。
195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升格”接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自治区双重领导。
197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建制被撤销。此后直到1981年,中央才决定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制,并将名字由原来的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格“升格”为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双重管理,享受省级社会经济计划单列管理权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此迎来蓬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架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名字上看虽然仍像是个军事组织,实际上已经高度社会化为军地合一的社会组织。其组织架构类似于省、市和自治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在级别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三定应该是副部级。惯例由新疆党委副书记兼任兵团党委书记、政委,新疆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兵团其他党委常委部分为副部,部分正厅。副职的级别设置已然可以判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不过鉴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性,现在中央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配备党委书记、政委,一般都会给予高配,明确正部长级。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仍维持副部级。
在架构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实行的是“师市合一”的管理体制,兵团下辖的14个师、若干个团场和企事业单位分布于分布于新疆各行政区内,“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兵团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兵团的“师”对应地方的地厅级,设政委、司令员或师长;团或者农场、牧场对应地方的县处级。兵团、师、团等各级均建有党组织,设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企事业组织,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经济事务。
在管理权限上,兵团享有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经济、财政等管理权限计划单列,直接接受中央管理;行政、司法事务依照法律高度“自治”;党务和税收事务则由新疆自治区分管。在统计方面,兵团的人口和面积计入地方政府统计盘子(兵团城市除外),但GDP等单独列出,不计入新疆自治区数据。